有意思的是,在其它场合对灵异传说持慎重态度的林大春,在记录最后一个传说时,很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灵验故事“见证人”的地位,其良苦用心尽也就在不言之中了。其时东山的灵威庙已毁于兵火,“栋宇为墟”了[4](卷10坛庙志),林大春等人祈祷的“双忠之祠”,是战乱刚开始时,城内居民为了避贼,从灵威庙迎奉双忠“遗像”,设置于潮阳县城内源泉社学旧址的所谓“双忠行祠”[4](卷9社学)。这也是灵威庙建立数百年来,潮州地方第二个奉祀双忠公的庙宇。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双忠公庙宇逐渐在潮州各地广泛建立起来。 除了上述与带有明显军事性质的传说以外,嘉靖四十年林大春作有《祭张许二王庙文》,其中也把大旱逢甘霖之类的现象归功为双忠公的保佑: 昨复干旱,蕴隆虫虫。寇且入界,境内传烽。乃得甘雨,乃报寇穷。阴扶默相,惟王之功。[2](卷18祭文) 许多研究者已经指出,对于日夜为生计奔忙的普通百姓来说,神明在其心目中的地位,不仅由于其“来历故事”是否具有正统性,更重要的是有无广泛流传的与本地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灵验故事”的支持。正是由于从林大春开始,本地文人有意无意地参与了双忠公灵验故事的传播,并赋予这些与地方社会最关切问题有紧密关系的传说以文字记载的“合法性”,来自中原的、具有官方祀典神地位的双忠公信仰,在传入潮州数百年以后,终于逐渐在这个“开化”社会中广泛流播。到清代中叶蓝鼎元任普宁知县并署潮阳县事时,看到的已经是双忠公“香火遍棉阳,穷乡僻壤皆有庙”[5](卷10文光双忠祠祀田记)的情形。 在记载并传播“灵验故事”的同时,林大春也致力于提高双忠公信仰的“士大夫化”程度。其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强化以前的官员和士大夫已经建构出来的潮州双忠公信仰与韩愈、文天祥这两位在本地更有影响的、具有“道德楷模”意义的历史人物的关系。 众所周知,从宋代开始,韩愈在潮州地区已被塑造成为一个在边远蛮荒地区教化作育百姓的先驱和中原士大夫正统文化的象征。影响所及,山河易名。韩江、韩山、韩木、韩祠,以及其它一系列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说,都被当地士大夫当作教化已开,渐成“海滨邹鲁”的文化证据。元代刘应雄在撰写《潮阳县东山张许庙记》时,就建构了以后一直被后人引用的张巡、许远崇拜与韩愈的关系: 公始三日而援至,十日而贼亡。而唐得江淮财用以济中兴,皆二公之力。可谓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者矣。当时尤有议者,赖韩昌黎辞而辟之廓如也。肆今崇祀,隶韩公过化之乡,意皆精灵之合,以韩公为知己,故翩然被发而下大荒。不然神之周流,如水之行地中,无往不在,何乃洋洋于潮之子男邦耶? 刘应雄所言韩愈为张巡、许远辩白事,在唐大历、元和年间。其时张、许二家后代就睢阳城失守的责任和许远的气节问题争论不休,朝中也对此意见不一。后来,韩愈出面为张、许说了“公道话”,《新唐书》对此事记载颇详[6](卷192许远传)。按照刘应雄的说法,既然双忠崇拜与韩愈有那么深远的历史渊源,那么,在韩文公教化过的边远之地,祭祀来自中原的得到王朝册封的神明,也就是自然而然的行为。 明代隆庆六年,潮阳知县黄一龙倡议在灵威庙西侧修建韩祠,林大春记载:“境内士夫闻而赞之,遂捐俸抡材,卜日兴工,作大堂一所,取予家(即林大春家——引者注)所藏遗像,塑公形惟肖”[4](卷10坛庙志)。可见林大春在这一过程中也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实,黄一龙建韩祠之前数年,林大春已在《重建灵威庙碑》中,记录下“双忠”来潮与韩文公关系的新的“证据”。这次记载的内容与元代刘应雄的说法并无二致,所不同者,林大春指传说直接来自睢阳,而且是他本人亲耳所闻: 林大春曰,余尝守睢阳,亲吊二公百战处。及询之故老,犹能知公来潮阳事。说者谓:昌黎韩公尝白许公于朝议之后,后坐佛事谪潮,潮人祀之。故二公之来,以韩公所在之地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