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结语 明初女官属宫廷管理人员之一,正史、政书记载简略,笔记、文集对女官制度虽有较详细的描述,但未涉及女官的生活情形。明清广东地方文献记载了黄惟德等五位明初女官,虽然不成系统,却为我们了解具体的女官形象提供了到目前为止最为详细的文献,它们对女官在入宫前后及其宫中的生活有较清晰的记载,在特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弥补了正史和典章制度记载的不足。 明初广东女官的籍贯,因明中叶以后地方政区的调整,由最初的番禺和南海,又衍生出顺德、增城,进而引起四地文献对之竞相记载,以表达本地女性曾服务过皇室的特殊经历,凸显本地女性具有才华、淑德等形象,以此作为本地女性社会形象之荣耀代表。各地文献在记述女官时,均利用地方性知识建构了不少正史无法表达的女官生活内容,尽管表述各不相同,但主旨都围绕着女官制度而展开,凸显了女官知书达礼、贤淑贞孝的鲜活形象。女官在地方志中被置于《列女传》,说明地方文献在建构女官形象时更注重其教化的目的,女官在士大夫笔下几乎都有强烈的女德意识,所读的书也是儒家女教书,言行也严格遵守正统规范。广东仕宦对女官形象的建构过程,反映了地方社会渴望通过女官将本地纳入王朝正统系统的意愿,体现了国家意识形态通过士大夫的努力已逐步在地方社会得到传播的特征。 民间社会出于利益需要,将明代女官与选妃混为一谈,衍生出明初广东女官及选妃与土地占有、赋役蠲免等传说故事,演绎出地方社会以及某些家族利用女官争夺资源的行为,体现出地方社会芸芸众生的利益追求。明初女官被广东地方社会的不同力量建构成不同形象,以表达各种力量的自我利益诉求。也就是说,地方社会在王朝制度框架的约束下,利用文字和非文字的形式,形塑具体女官在朝野两极的生活面貌,建构出广东女官的社会形象,生动地展示出一幅利益追求之下符合王朝制度体系的女官生活画卷。这幅画卷,既可以被看作是明初女官形象的具体化,更应该看成是地方社会对女官形象的种种建构和利用,从而将女官制度在地方社会的落实通过人物形象而具体地呈现出来。 明初女官制度的种种规定,在广东女官身上都得到了体现。她们均出身良家,入宫年龄不同,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的文化水平还甚高。她们在宫中既与宫女打交道,也与嫔妃乃至皇后、皇太后关系交往密切,其行为得到了后宫的赞许,而她们返乡期间的行为又得到了家族与地方社会的肯定。这一切都表明女官在程朱理学盛行的大环境中仍有自己独立的活动空间。明初广东女官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还说明,伴随着宋代以来北方移民的南下,珠三角地区社会经济开发已经日趋深入,儒家文化开始在这一区域逐渐普及,一些士大夫有意识地向底层社会的妇孺推动儒学正统教育,明初女官的知识即源于此。 感谢匿名审稿专家对本文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