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暴动中,还有三个群体值得注意,就是县长、巡防营和巡警。据称:“先是吏役欲发难,先派人探县长及巡防营意见。巡防营管带张固不满于党人者,县长以与党人异党,故亦与各机关反对,闻胥吏言,皆随声附和之,并嗾其反抗,吏役之胆益壮,遂于五月十八日晨,各持械集城隍庙,并拥县长及梁怀思到场画诺。”即使不是“异党”,作为外来人的新任县官面对绅士和衙役,肯定也不愿纠缠于其中,自保是最好的选择。至于县巡防营,1911年10月就曾剿杀县内新学界的团练,黄县光复,清兵赶去围剿,路过王家楼村外时,育秀学生脱掉帽子,站在围墙上向清兵示威。武昌起义后,王廷俊“集巨款备民军接济。机稍露,几为防营陷害”。此事可见巡防营与“新学界”之关系。另外,1912年,“其时山东新军士兵,均已剪除发辫,只有巡防营不剪。济南东关驻有巡防营一部,时常三、五成群,在游艺场所或在大街,故意摇摆其发辫,口出不逊,有意寻衅,是年入春以后,即有该部不稳消息。”结果造成一场“山东省城兵变”,“闻其致变之由,则以该营久未得领全饷,且闻有裁撤营饷之说,得以肆劫云。”作为帝国军事体制下的产物,巡防营先纵容而后参与“杀秃子”的行动,从中不难窥见端倪。作为新政的一部分,巡警和学堂一样出现在昌邑县城图中,它们透射出了新时代的光芒。巡警局位置在县丞署,光绪三十一年设巡官一员,教习一员,学生二十名。剪发当天,县警佐在场维持秩序,而在暴动发生时,“县警佐见事不佳则潜逃”。这些警佐可能就是前面的学生,他们的表现虽不光彩,但可以理解,因为按王霞亭的说法,正是他们动手剪掉了梁等人的辫子。 总之,此次事变在某种程度上袒露了已经逝去的帝国在地方的大致存在方式,例如县政权的运作、一整套的祭祀、士绅、吏役,等等。而惨案的发生可以说是诸多社群“默契配合”的结果,即士绅、吏役、县官与防营;这四个社群又都是帝国秩序之下的受益者。诚然,如后来的县志所言,惨案“发难于胥吏,酿成于县官,煽动于劣绅,助长于防营”。然而,这一切的“症结所在”是当时地方社会里活生生的社群紧张关系,这是中华民国这面新的政治招牌所无法掩盖的。剪发作为政治象征,正是在这种激烈的社群冲突中获得自己如火般的生命力。在国家秩序变动之际,地方社会的社群不得不通过维护或反对一种政治象征来表达自己的立场。以梁怀思为首的地方社群就是通过捍卫一种在国家秩序变动中业已沦落的政治象征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说,政治象征往往在各个社群表征自我的过程中存在。正是如此,宣传员的强迫剪发才点燃了社群冲突的暴动之火,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城隍庙作为暴动指挥部,是一面透视此次暴动的“孽镜”。在这场“闭城格斗”中,帝国的灵魂依然遗留在县城之上,而宣统皇帝如城隍爷一般降临。 四、伤生之具:民初复辟潮里的“国犯” 在民国初年,这种因为剪辫而引发的冲突事件是极为典型的。如昌邑事件所显示出来的,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移风易俗的问题。它的余波表明,剪发令在“转谕”地方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陷入到了不小的困境。 (一)献祭新国:平乱与善后里的连环杀机 诚如《民立报》所示,事件既然被定为“乱民”的“暴动”,那么,“派兵征剿”就是必不可少的了。然而,这一遭的“平乱”确实又带来了一场新的“残杀”,只不过这是在国家权威外衣的掩盖之下进行的,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一事实而已。据《民立报》7月18日报道:“据查办昌邑乱事王讷君来电,已于十六日拿获班役五十八名,当即正法四十五名,余由该县良绅暂停交狱查明再办,劣绅梁怀思解省候审。”其中的详情如下:
对于马良欲擒故纵的计策,王霞亭提到了更多的细节:“讵这种措施,为劣绅梁怀思的亲戚在潍侦知泄密。所以军队进城后县衙衙役全部逃光,只剩县长一人。劣绅夏俊櫆父子及其全家男女均逃难一空。劣绅梁怀思只他一人,和几个老妪在家,其余男女亦皆逃走。马良见事不可为,即不动声色,在大街上对老百姓安慰了一番,带队复回潍县。至农历六月初一日马良又带队到昌邑,扬言此来是为帮助县衙门恢复办公,照常工作。传知衙役们于初三日来衙点卯,来者每人赏制钱四千文,不来应点者永久除名。到初三日衙役们来县衙点卯时,军队即将县衙包围,共杀死衙役六十三人。”作为暴动的主力,衙役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他们去点卯时,不知道这是阎王在点鬼簿。至于首领们,许殿魁早已逃走,夏俊魁、夏文彬、夏文华父子及其家眷全部逃走,梁怀思即以夏家的轿车押解至济南,后经山东都督府决定押赴西关丁子街斩首示众。即使他的家人“以巨金秘密运动”,“冀求设法保梁首领”,梁怀思仍于8月4日被“正法示众”。革命党人的报道不仅点明了他的身份“倡乱之罪魁”,还特别强调了他的结局——“暴尸终日”。从一人在家的行为来看,梁怀思还是敢作敢当的,他的辩词如何不得而知,但显然不会得到支持。另外,“昌邑民政长张广庭卖放倡乱劣绅夏文彬许沼元,被陆军协统查实,请都督宣布张罪,明正典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