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国颁布的剪发令来看,不速之客的到来也算必然。中华民国成立后,根据临时约法,各党各派自由活动,于是出现很多地方团体,仅济南就有自治协会、警监协会、教育会、铁血监督团等,“一时纷纷然,昏昏然”。共和促进会就是其中的一个团体。据记载:“民国元年春有平度彭中豪者,发起一共和促进会,赴各县,劝导人民剪发放足,到昌邑后,在县署前搭棚演讲,各机关人员及衙署吏役亦多到场,有武官许殿魁者,托辫入场,被演员强迫剪去,又剪胥吏之带辫者数人。许等引为大辱,纠合吏役,造作蜚语,谓促进会之来昌,乃党人潜与勾结,强迫官长,尽裁吏役,而残案之根以伏。”与地方志的记载相比,王霞亭的回忆则透露了更多的细节:
另据记载,在那天的大集上,一位魏姓同盟会员携带留声机,登上县衙前的宣传台演讲,宣传新政利国利民的宗旨,劝导剪辫子、戒烟(鸦片)赌、放足,博得听众喝彩。可见,先是当天上午在衙署前剪掉许殿魁等人的辫子,继而下午在城区议事会剪掉梁怀思等人的辫子。这就是剪发事件的大致经过。 随着中华民国宣告成立,以“新学界”为外衣的革命党人可以骄傲地以真面目示人了。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宣传员来到了昌邑这个“偏乡僻壤”,这在形式上宣告了“新国”莅临地方。作为共和促进会,他们演讲“新政”,光说不行,得来点行动,剪发成为最好的选择,因为剪发既简单易行,又有着鲜明的政治象征意义——这一点剪发令中早已言尽,何况要“转谕地方”。据说宣传员为山东都督派来,我们不得不怀疑,来昌邑是彭仲豪“主动请缨”,因为他不久前曾在昌邑丈岭军营里呆过。另有报道表明,驻丈岭的清军有抱民族主义者。彭仲豪想必就是如此。因此,这一次回来也算是“衣锦还乡”。宣传员精心挑选了剪发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农历五月十七日是大集的日子,“四乡群众进城赶集”。根据日期推测,这个大集应该就是地方志记载的东街集,“今移东关,逢七,自东门外至东店”。集市不仅是地方社会里重要的交往活动场所,还是各种信息的传播渠道以及地方性时间的标志。为实现此行目的,他们还特意“在县衙门大照壁前扎一宣传台”,其中象征意义不言自明。另外,宣传员挑中的剪发对象更显示了其“良苦用心”,正如报道所言,“演说员以若等非官即绅,应先剪发,以为合邑之倡”。在县衙前的宣传台前,他们先当场剪掉了许殿魁和胥吏的辫子。下午的行动更可谓“蓄谋已久”,那就是“拜访”“城区顽固派巢穴城区议事会”,而“城区议事会”的成员大多是县城区的头面人物,即所谓“人民的表率”。这些头面人物应该是曾在昌邑从军的彭仲豪所熟知的。另据记载,肖兰池“作东道,力为组织”。显然,“力为组织”者绝不是仅肖一人,乃是“新学界”的集体行动。议员既熟知本县详情,又与梁怀思等人存有积怨,他们在此番“拜访”中很有可能起着“引领”或“怂恿”的作用。要不,“暴动”的怒火只会烧向两位宣传员,而不是“查出没有辫子的人来,不问是谁一律杀死”。 集市是熟人社会的重要场域。作为县里的头面人物,梁、许、夏、魏等在这天被强迫剪发的消息流传出去无疑会使他们丢尽面子,成为众人皆知的笑柄,何况梁怀思等又是在自己的地盘(大者说是县城,小者说是议事会)上被强行剪发的。虽然他们都“一时未能抵拒”,但“痛苦终夜,如丧其元”,“引为大辱”,这种说法绝非过分。这里不但有素来的积怨,更有被对手以玩弄的方式强行剪发所带来的侮辱和愤怒,且不说民国虽已建立,局势仍未分明。剪发是新国的政治象征,两种精英与新旧国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的不同态度,发辫有无是敌我之间最醒目的区分标志。当梁怀思等人“脸红脖子粗地怒气冲冲不辞而去”时,宣传员以及一同去的议员可能没有从这种表情里看到危险的征兆,他们的行为已彻底激化了彼此之间的冲突。 因此,事后革命党人仅仅将外来的彭仲豪等人称为“厉阶”是不确切的,强迫剪发将两种不同类型精英之间积聚已久的冲突激化更为关键。“如丧其元”是被剪发者的真实心态,也是剪发者将来的命运。然而,宣传员和议员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也许整夜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直到他们听到了城隍庙里大作的钟声。 三、孽镜高悬:城隍爷注目下的复仇之火 那些聚集和迸发报复之火的地点是昌邑县城里最壮观的建筑——城隍庙。那么,城隍庙是一个怎样的特殊空间呢?又与此次暴动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一)撞钟设誓:祀典、公共空间与“元凶” 一方面,明显的事实是城隍庙列在帝国祀典的配享之列。据《山东通志》载,《大清会典》规定“府州县城隍庙,令有司岁时致祭”,并加按语:“城隍字义见于《大易》。历代建国必有高城深隍,以资保障,立祠本此。齐梁史书已见其名,至唐始令天下通祀城隍,各立庙。唐张说《祭荆州城隍文》曰:‘致和产物,助天育人。’宋张九成《祭洪州城隍文》曰:‘方隅是保,氓庶是依。’俱表崇祀之义。洪武初颁赐封爵,七年改称郡、县城隍之神。定制:凡府、州、县新官必先斋宿城隍庙,谓之‘宿三’。每月朔望行香。”明洪武二年(1369)都、府、州、县城隍各赐王、公、侯、伯之号,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而昌邑城隍庙恰恰是于次年间修建的。明清以后,作为城池保护神和司法神,城隍成为一个神的官职,县城隍相当于阴间的县令。各地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由当地百姓自行选出,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者符合儒家标准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至于昌邑的城隍是谁,现无稽可考。另据记载:“凡长官朔望行香,新任斋宿,祷雨求晴,及民间奠献祈祝,岁时相继,春秋二仲,与神祇坛合祭。通礼:州县之祀用少牢,其莅任诣庙祝曰,维某年月日,某官某致祭于城隍之神曰:诏命临民,职司守土。惟兆人之攸赖,并藉神功;冀四序之常调,群蒙福荫。必使雨旸应候,爰占物阜而民康;庶其寒燠咸宜,共庆时和而岁稔。仰灵枢之默运,肇集嘉祥;襄元化以流行,俾无菑害。尚飨。”据《德宗实录》载,光绪八年八月九日,颁昌邑县龙神庙匾额曰润洽为德,城隍庙匾额曰仁德感应,其理由正是“以祷雨灵应”。这个匾额可谓概括了前面祝文的旨意,也反映了帝国与地方居民生活之间的联系,其纽带之一即是城隍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