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十九年六月:冯熙的平城葬礼 不过,在以冯诞葬礼的方式向天下宣示定都伊洛决心的同时,孝文帝实际上对平城保守势力仍然有所妥协。 《北 史·外戚传》记述冯熙死后,“皇后诣代都赴哭,太子恂亦赴代哭吊”。太子恂北返平城的时间可以确定是在太和十九年 (495)六月六日,约在冯诞葬礼一月之后。临行前元恂入辞,孝文帝叮嘱他到平城后要 “展哀舅氏”,显然是孝文帝在严辞拒绝陆叡、元丕等人的要求以后,又派太子作为自己的代表回平城参加冯熙葬礼以示安抚。又说 “太师事毕后云云”,说明在当时孝文帝的认知之中,冯熙的葬礼应该就在平城结束,并没有迁葬洛阳的计划,至少这一计划并不在孝文帝的公开表态之中。 从太子恂的出发时间可以推测,冯熙在平城的葬礼大概也在六月之内完成。细节如何,限于史料不得而知,相信必然规格极高。事实上 《北史·外戚传》所见给予冯熙的赠官、殊礼、美谥等哀荣,也很难判断到底是六月的平城葬礼所得还是十二月的洛阳葬礼所得。在太和十九年 (495)五、六月间,孝文帝通过冯诞的洛阳葬礼和冯熙的平城葬礼,在强调迁都决心的同时又不失灵活的给予让步,显示了极高的政治技巧。 在其后发布的关于归葬问题的诏书中,孝文帝这种两面兼顾的政治姿态也有所体现。这一诏书发布于太和十九年(495)六月十九日, 《魏书·高祖纪》记载说 “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这句话常为学者引用来说明孝文帝迁都后一意维新的决绝态度。实际上这只是完整诏书的第一句,其后还附有若干补充条款,如: 1.若丈夫先亡,葬在平城,妻子后死于洛阳,应将妻子运回平城与丈夫合葬。 2.若母亲先亡,葬在平城,父亲后死于洛阳,允许将父亲运回平城与母亲合葬。 3.若妻子先亡,葬在平城,丈夫后死于洛阳,不得将丈夫运回平城与妻子合葬。 4.若父亲先亡,葬在平城,母亲后死于洛阳,允许将母亲运回平城与父亲合葬。 可以看到,这一诏书一方面确立了 “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的大原则,一方面又公开承诺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可以不顾这一原则进行特殊处理,允许将死在洛阳的人送回平城安葬。推测起来,即使在对孝文帝迁都洛阳持支持或不反对态度的人群中,很多人可能也难以接受让父母或夫妻南北异葬。归葬诏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妥协性姿态,确实有利于安抚这部分人群,减少迁都本身的阻力。 在这种情况下,像冯熙这样夫妇二人均死于平城者,至少在太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诏书发布前后的的舆论环境中,根本不可能被列入迁葬洛阳之列。前述六月六日孝文帝派遣太子恂作为自己的代表去平城参加冯熙葬礼,也正是以这样的舆论环境作为前提的。 太和十九年十二月:冯熙的洛阳葬礼 然而冯熙夫妇最终仍然于太和十九年 (495)年底迁葬洛阳。冯熙墓志明确记载,冯熙在洛阳入葬的时间是十二月廿六日。由此可推测冯熙夫妇灵柩约十月初乃至中旬从平城出发,十一月中旬到达洛阳。考虑到迁葬诏书从洛阳到达平城及迁葬的准备工作也需要一定时间,孝文帝 “开魏京之墓,令 〔冯熙与〕公主之柩俱向伊洛”的决定很可能是在九月下达的。 现有史料未留下足够信息说明孝文帝做出这一转变的具体经过,也未留下这一迁葬工作遭致反对的记载。而太和十九年八、九月间,正是洛阳的新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的时期。八月廿一日,金墉宫成。廿八日,引群臣历宴殿堂。九月四日,六宫及文武尽迁洛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八月九日, “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这十五万规模的新禁卫兵力并非来自平城,属于与平城保守势力联系不多的州镇兵,是孝文帝能够可靠掌握的武力。或许是新都建设的成绩和禁卫武力的充实给了孝文帝更大的信心,让他能够对平城做出更为强硬的姿态。将冯熙夫妇迁葬洛阳当然并不意味着要将其他葬于平城者悉数南迁,但至少也是对孝文帝定都伊洛决心更为强烈的宣示,是对六月十九日诏书中 “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原则的再度强调。 太和十九年 (495)秋冬冯熙迁葬洛阳之事,其内容不仅是葬地的改变,还包含了新的纪念装置即冯熙墓志的创生。这一点,有赖于冯诞墓志和冯熙墓志的出土方才为我们所知。如前文所述,与沿袭了十六国时期丧葬文化、不具铭辞的冯诞墓志相比,冯熙墓志已然呈现为志题、志序和铭辞皆备的新面貌,产生了质的飞跃。六月在冯熙的平城葬礼中是否制作了墓志不得而知。即使有,推测其面貌也当近于制作于五月的冯诞墓志,而非我们今天所见制作于十二月的冯熙墓志。 事实上,太和十九年(495)五月和十二月,孝文帝虽然在洛阳两度隆重安葬冯诞和冯熙,也都制作了墓志,但冯诞墓志和冯熙墓志在两次丧葬活动所设置的纪念装置中所处的地位却未必是相同的。据《北史·外戚传》,父子二人所受哀荣的类别几乎完全一致,包括赠官、殊礼、谥号、皇帝亲临等,最多是程度上有所差别。唯有冯诞这里的孝文帝“亲为作碑文及挽歌词,皆穷美尽哀,事过其厚”,到了冯熙这里变成了孝文帝 “送临墓所,亲作志铭”。这说明五月冯诞入葬时,洛阳朝廷丧葬文化中的纪念装置还是以墓碑为中心的。虽然也制作了墓志,但较之墓碑远为边缘,以至于完全无需提及。死于同年五月的广川王元谐,以及六月在平城入葬的冯熙,应该也享受了相近的待遇。而到了十二月底冯熙的洛阳葬礼之上,丧葬文化中墓碑的中心位置就被墓志取代了。这当然已经不是以前的 “墓志”,而是因引入了铭辞形式而得以升格的新纪念装置。 《北史·外戚传》特意以“志铭”称之,也显示在时人眼中冯熙墓志的创新所在。南朝之风与孝文帝之志 学者多因为 《北史·外戚传》中孝文帝 “亲作志铭”的记述,认定冯熙墓志为孝文帝所作。虽然孝文帝可能具有较高的华夏文化修养,但我们认为如此面貌和定位的冯熙墓志并非孝文帝所能凭空生造,而是有其渊源所自。毋庸赘言,即是与北魏对立的南朝。自刘宋元嘉十八年 (441)颜延之作王球石志以降,具备志序和铭辞的新型墓志文化在南朝士族和皇族中迅速扩展。到与孝文帝迁都时间相当的南齐齐明帝即位前后,这种墓志已经成为了南朝精英阶层丧葬文化的标准配置。若对比太和十九年(495)五月制作于洛阳的冯诞墓志和永明五年 (487)制作于建康的刘岱墓志,同样于太和十九年 (495)十二月制作于洛阳的冯熙墓志,反而明显与后者更为接近,而与前者呈现出鲜明的断裂。 由此可见,太和十九年(495)五月在洛阳举行冯诞葬礼时,孝文帝尚不具备在南朝已经发展了半个世纪的新型墓志文化的相关知识。而到了年底,冯熙墓志就以如此面貌完成并成为冯熙葬礼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在这半年间,孝文帝获得了相关知识,同时这种新知识也得到了孝文帝的认可,并将之应用到了冯熙洛阳葬礼的场合。 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我们推测太和十九年秋冬之际向孝文帝提供南朝墓志新知识的人选,很可能就是迁都之际自南齐逃亡入北的王肃。王肃出身南齐一流高门琅邪王氏。其父王奂及诸子于永明十一年(493)三月为齐武帝所诛,王肃自建康逃亡入北应即在此前后。孝文帝对于王肃给予重用。学者普遍认为,在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推动官制改革时,王肃提供的南朝制度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样,在冯熙墓志所呈现的南朝墓志面貌中,也可以看到王肃若隐若现的影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