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人才毕业即转行,法治教育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我国高校一直在为培育法治人才而努力,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数量也越来越多,“国际法”专业也成为我国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目前有超过20所科研机构及高校有权授予国际法博士学位。所以说,在理论上我国的法治人才储备不应该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法务工作最薄弱的环节,但在法务实践领域,真正在毕业后投身于国际法业务的专业人才却远少于毕业数量。许多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都通过社会招聘进入律师事务所,主要工作领域都是国内法律实务,从事国际性法律研究或实务者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培养出来的国际法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几乎没几个能够在国际法实务或研究岗位工作。加上许多院校的国际法专业课程、培养倾向都更多集中在国际经贸相关法律上,律师事务所成为这些国际法专业人才的主要就业方向。虽然其他专业(如外语、外交学专业)也有一些国际法的“潜力股”存在,但由于法律专业基础上的薄弱、总体数量上的不足,完全无法改变国际法专业背景人才“毕业即转行”的无奈格局。还有部分国际法专业学生,专注于司法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因为国际法专业人才的职业舞台的确过于狭窄,在就业压力大、上升空间小的影响下,从事国际法以外的法律工作甚至是非法律工作,远比坚持国际法实务或研究更容易取得成功,因为我国专门从事国际法实务或研究工作的岗位非常有限,同时待遇也很难和社会上同等要求的岗位相提并论。而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如果不由国家提供相应的岗位,那么社会上几乎不可能在短期内诞生一批就业质量、上升空间都能满足专业人才需求的国际法实务、研究岗位。 造成这一现状的部分原因,还应归咎于国内高校在国际法人才培育方面不得法以及法治教育队伍素质跟不上。在我国的许多法学院乃至整个法学界,国际法常常被认为是处理国际争端的一种规则,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所以受重视程度不高,因此许多高校在国际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介绍国际法制定与案例背后的国际关系、国际问题背景。加上国际法的应用场景特殊,所以很多时候这一课程也被许多教师、学生认为是“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的知识”,这也导致很多学生根本不重视这门课程的学习,更没有将国际法实务或研究作为自己未来的就业方向之一。 (三)与沿线国家法律精英交流少,对国外法律精英的开放度不够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精英的交流合作有利于国家之间更好地交流沟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该目标的实现,仅仅通过培养国内人才是不够的。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培养法治人才,其实已经是国内法学界近年来的热门课题之一,研究成果颇丰,但真正能够将成果转化为优质国际法律服务的并不多。追根溯源,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意愿与职业生涯规划对相关培养工作存在较大影响。尽管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发展跨国实习、深造的解决方案,但在短期之内要形成规模效应并不容易。因此,我国法学界要创新思维,以开放姿态培育更愿意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在中国境内发展职业生涯的国际法律精英。事实上,目前来华留学的法学专业学生数量相当可观,而且大多有在毕业之后开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想法。他们对本国文化之熟稳自不在话下,同时也因为期盼在中国建设“一带一路”背景下展现个人价值,对国际法的学习意愿非常强烈,加上能够来华留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本国大多出身于中产以上的精英家庭,所以来华留学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并不低。因此,从这一角度上看,沿线国家的法学专业学生既属于法律精英,也有意愿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法律服务,更有对本国文化、政治理解上具备独到优势,完全可以成为“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桥接中外各领域交流、协调中外合作的法律纽带。 除了以上原因外,各国法治人才道德素养高低各异,所展现的公信力不同,我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需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展示我国良好的法治人才道德素养。此外,各高校在培养人才方面重复现象严重,没有结合学校自身所处地域环境和所毗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现实情况,主动培养符合需要的法治人才,特别是以区域稳定与国家安全为目标,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