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法治人才培养对策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锻炼和提升法治人才的实务能力 1.积极推进法律专业课程改革。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使得“一带一路”倡议逐渐从蓝图阶段进入落实建设阶段。在这一背景下,法学专业的课程也应该尽早完成课程改革,从而培育知识面更广、实务能力更强的法治人才,尤其是应该根据“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容,对法学课程体系进行重新建构,以适应“一带一路”倡议对法治人才的要求。 在教育思想上,法学专业课程的设计者应该在理念上进行改革,对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与法学教育方式进行分析,找出合乎我国国情与法学专业学生特点的优势,并对高质量的法学教育资源、国际法治理论进行梳理,进一步丰富法学课程的教育内容,拓展法学学生的知识面,以国际化教育思维培育出能够适应多国法律环境、充分了解国际法务工作的法治人才。 在教育方式上,法学专业课程的设计者应该通过对当前各高校乃至业界在法治人才培养上积累的经验,分析其中能够有利于培育“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法治人才的有效经验,通过引进海外知名法学院公开课等方式拓展法治人才的培养维度,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典涉外案例讲解,邀请国际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方面的业界精英到法学院开展主题座谈会,让国际法乃至全体法学院学生都能够充分了解更多的涉外、境外法律知识,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提高国际法律意识。 不仅如此,在改革法学专业课程的过程中,还要做好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在既有的国际法教材基础上,引进发达国家培育国际法人才的法律教材,梳理总结其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一带一路”倡议背景的内容,专门编写能够培养出合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需求的教材。 2.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通过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法学教育合作,建立起一套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全面开放战略部署下培育法治人才的必然选择,也是各国共同合作、谋求共赢在法学教育上的体现[1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12],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的语境来看,就是要推动各国深化各领域合作、互惠互利,形成命运共同体。在法学教育方面,深化合作、互惠互利主要体现在形成共同培育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现代化法治人才,通过联合办学、增加法学界交流互动的方式来进一步深化彼此的法律教育合作。在联合办学上,我国在短时间内与“一带一路”国家联合建立国际高校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我国高校完全可以主动与高水平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办在线课程,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譬如在学习国际法中普通法内容时,我国高校就可以寻求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等知名院校的合作,在引进对方本科阶段课程的同时,也可以积极探索与对方在LLM课程上的合作交流,学习先进国家的法治人才培育机制。如此,在共享高质量教育资源的同时,也能够鼓励我国法学专业学生“走出去”,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对世界法律发展动态具有前瞻性的法治人才,更可以培育一批批能够适应国际法务实践的实务性法治人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