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骨文、金文的神圣书写及其价值 要将书写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来研究,我们须要从文字的起源说起。在中国古老的神话传说里,文字是苍颉发明的。据《淮南子·本经训》说:“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①由此可知文字的发明对于人类来讲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书写是人类早期最重要的文化记忆方式,是在口头语言传承基础上的又一伟大发明。人类最早的书写不限于文字,还包括一系列的图象符号。但文字的发明无疑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有了文字,才为书写记忆提供了最有效的手段。 中国文字起源于何时?对此学界已经有过很多探讨,郭沫若、唐兰、张光裕、于省吾、裘锡圭、高明、李学勤、李孝定、饶宗颐,以及日本林巳奈夫等人在不同时段根据他们所见到的不同材料都有相关的论述。②虽然至今人们对于汉字起源于何时还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但是通过考察早期的刻划符号与甲骨文之间的联系,可以证明中国文字属于独立起源,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殷商甲骨文已经是成熟的文字。王晖对此有详细的讨论,他认为“中国文字正式起源的时间相当于距今5000年到5500年之间”。③由此而言,中华文化进入到书写时代,最晚也应该在甲骨文的书写之前。 人类发明文字的最初目的为何?从一般道理来讲,当然是为了记载和记忆,即寻找一种符号化的物质载体,将人类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永远保存下来。但是文字的发明太过伟大,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极其高妙极其复杂的文化创造,它从出现的那天起在社会生活中就发挥着非同一般的特殊功效,因而古人才会将文字的发明权归之于“圣人”或者“仓颉”。《周易·系辞下》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④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也说:“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义,万品以察。”⑤分析这两段文献记载,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文字作为记载人类文明的一种复杂而又高级的形式,它的最初形成虽然来自于先民们长久的文化积累,但是,从最初的个别刻划符号到一种成体系的文字形成,一定有杰出的历史人物在其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作为一种成体系的文化符号,对于文字的学习和掌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最初能够掌握文字的一定是少数人,一定是在先民社会中具有崇高地位的人。第三,文字从产生的那天起就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承载了丰富的内容,谁具有读书识字的能力,谁就具有了相应的话语权和解释权。也正因为如此,文字在人类早期就成为一种最有力量的文化统治工具,甚至连读书识字也成为某些人的特权。所以,在看似荒诞的“天雨粟,鬼夜哭”的圣人造字神话传说里,传递的正好是文字生成初期先民们对它的认识,以及文字在人类文化发展早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古人对于文字的这种敬畏态度,来自于他们对于文字的认识,更可能来自于这些文字在当时的实际应用中的神圣性质。由于时代过于久远,我们迄今为止并没有在殷商以前的考古中发现一般的文字记事,仰韶文化的刻划符号出现在彩陶上,大汶口发现的刻划符号出现在陶尊上,山东邹平县丁公村龙山时代遗址的刻划符号出现在陶片上,良渚文化的刻划符号出现在玉器上,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刻划符号刻在龟甲上。这些刻划符号可能有记事的功能,但更可能与祭祀、宗教及部族活动有关。这些刻划符号还相当简单,在一件器物上所刻写的符号往往很少,更大的可能是在标记的基础上包含着一些神圣的意义。而它们之所以出现在彩陶、玉器和龟甲上,也显示出这些刻划符号或者早期文字所具有的神秘因素。我国现今发现的最早最成体系的书写实物是甲骨文和金文。⑥这两种书写方式都有悠久的传统,都蕴含着先民们早期对于文字的崇拜,其书写行为本身都带有一定的神圣性质。 在中国早期的书写文化里,甲骨文占有重要地位。它的起源也许可以追溯到河南舞阳贾湖遗址出土的龟甲刻符时代,这说明,龟灵崇拜起源甚早,占卜传统源远流长。以此而言,作为占卜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龟甲上刻字这一行为本身也具有神圣性,并不属于一般的书写。这源自于先民早期对文字的敬畏、文字的掌握者和用户的文化特权。由于占卜活动的神圣性、殷商王室对占卜的高度重视,占卜活动极度频繁,几百年留下了大量的占卜文字,内容涉及商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使得甲骨文的书写成为中国早期书写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它,我们可以研究商代社会结构和国家职能,殷商社会与周边部族的关系,商代社会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形态,商代的刑罚与监狱、商代的军队、对外战争、商代的方域地理、贡纳制度。商代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如农业、畜牧业、渔猎技术、商代的手工业,商品交换与交通。甚至可以研究商代气象、历法与医学传统,等等。它已经成为当下从事殷商历史研究的第一手资料,甲骨学也因此成为当代显学。 然而,如何看待甲骨书写在中国早期书写史上的地位,又是需要我们认真考虑的问题。在上古文献已经极度缺乏的今天,突然发现了这样一批珍贵的甲骨文,这是上天对于我们的眷顾。可是,如果从中华民族早期的书写制度、历史传承和在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发展过程的角度考虑,这种神圣的甲骨书写对后世的实际影响却又有限。我们知道,甲骨文的发现,完全是出于一种偶然,是王懿荣在中药的“龙骨”上面首先发现了刻写文字,学人们又经过仔细的辨别之后,才将甲骨文认定为殷商时代的占卜文字。董作宾说:“甲骨学成为一种学问,也是新近的事,五十年以前,不但世界上没有甲骨学,连甲骨两字也不曾放在一起过。”⑦现存“二十四史”中也不见甲骨、甲骨文、甲骨刻辞等名词。也就是说,这种被我们视为至宝的殷商书写,从周代以后直到近代人发现之前,就根本没有人见过,即便见过也无人认得无人知晓。何以如此?最主要原因可能就是这些占卜活动具有神秘性,其占卜结果在当时不想让外人知道。根据殷墟甲骨文的考古发掘可知,就连殷王在外地进行巡狩、战争期间所进行的占卜甲骨,也都带回来统一处理而不示人。⑧所以,随着殷商王朝的灭亡,如此众多的殷商甲骨文才会不为后人所知。 其实,不光是殷商甲骨文的命运如此,关于周人占卜所用的甲骨文后人也不知晓。《周礼·春官宗伯》:“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视高作龟。大祭祀,则视高命龟。凡小事,莅卜。国大迁、大师,则贞龟。凡旅,陈龟。凡丧事,命龟。”⑨以此而言,周代虽然不像殷商那样重视占卜,但是凡是遇到国家的一些重要大事,还是要进行龟占的。可是,过去人们对于周代甲骨文的情况也是一无所知,实际是在殷商甲骨文被发现之后,学人们受到启发之后才开始有目的地寻找周代甲骨:“甲骨学研究的繁荣和甲骨文在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价值,不能不使学者们想到,‘因于殷礼’的西周王朝也应有甲骨文的存在。”但是直到1954年山西省洪赵县坊堆村的刻辞卜骨出土,才有学者“明确指出应为西周初期之物”。⑩也就是说,周代甲骨文的发现,不过是最近60多年的事情,而且其规模也远不如殷商时代。这说明,甲骨文的兴盛期就在殷商,到周代以后便已经衰落。其衰落的重要原因,是因为占卜在社会中地位的下降,这种带有神圣性质的活动从此便渐渐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因为甲骨文属于当时的神圣书写,有着特殊的社会功能,它的书写内容也有局限。它只记录与占卜有关的内容,每片小小的甲骨也容纳不下较长的记事,其书写也有简单的模式化特点。但它既不属于当时的历史著作,也不承担教化百姓、传达思想等文化功能,而只为占卜者行动的参验,这使它的记事受到了局限,那个时代很多重要的社会活动在甲骨文当中都没有得到记载。最典型的例子是关于青铜文化的记载。青铜器的发明制造是商代社会最重要的“科学技术”,代表了那个时代最高的物质生产水平。这些青铜器制作精美,工艺复杂,从矿石的开采到青铜的冶炼到器物的铸成,再到利用这些青铜器而举行的各种活动,可以想象,在当时社会上会有多少人从事相关的工作,青铜器在殷商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又有多么重要。“考古发掘中,商代的青铜器种类多而精美,但在甲骨文中的反映却十分地少。在甲骨文中金字未见,从金旁的字迄今只见到从金从马一字。”(11)仅此一例,即可见甲骨文记事的局限。这说明,甲骨文不过是商周社会一种特殊的文字书写,对它在中国文化史上所发生的影响,我们必须从当时的书写制度与文化的角度给以客观的评定。 同甲骨文的书写一样,金文的书写也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其源头可以追溯到仰韶文化刻在彩陶上的刻划符号、大汶口文化中刻在陶尊上的刻划符号和良渚文化中刻在玉器上的刻划符号,它在早期文化书写中的神圣性同样不言而喻。也许正是因为书写神圣的缘故,早期的殷商青铜器上铭文极少。到了殷商中期,青铜器的制造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大多数的青铜器上仍然很少有铭文,往往只刻有一些相关符号。这些符号或者是氏族的标志,或者是器主的名字。到了殷商社会的晚期,青铜器上的铭文才逐渐增多,字数仍然有限,最多不过四十余字,与周代青铜器上铸有几百字的长篇铭文不可同日而语。何以如此?是商人不会在青铜器上铸字吗?不是,商代青铜器上的纹饰繁复美丽,从铸造的技术上来讲,比在上面单纯地铸字显然要难得多。是商人文字表达的能力不够吗?也不是,从《盘庚》、《商颂》甚至从甲骨文来看,到殷商中期,商人的文字书写能力已经相当高了。那么,为什么商代青铜器上没有那么多的文字,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时代青铜器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与周代不同。 在殷商早期,青铜器只有殷商王室才能占有,只有在宗教礼仪中才能使用,甚至是带有某些神圣色彩的器物。早期铸在青铜器上的神秘纹饰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而上面所铸有的氏族徽氏也显示了占有者的神圣地位。随着青铜铸造技术的成熟,青铜器才有了更多的用途,但主要还是用于礼器,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其占有者也是当时的王室、贵族。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妇好墓的发现,里面出土了青铜器共460余件,其中礼器210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么多青铜器上,只是在部分器物上铸有“妇好”、“司母辛”、“亚其”、“束泉”等很少几个字。可见,此时的青铜器基本不承担铭文记事的功能。(12) 在青铜器上刻铸铭文以记事,到了商代晚期才逐渐流行。青铜铸造业的发展使商王及一些上层贵族可以将青铜器作为礼品,赏赐给有功之人,青铜器功能也逐渐发生了改变,拥有者在上面铸字以记功,由此铭文的书写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如现存商代最长铭文《小子卣》,已经有四十多字。可见,用金文以记功,是从殷商末期才逐渐兴起的。《礼记·祭统》曰:“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13)在青铜器上铭文记功以祀先祖,是周人把从殷商晚期肇端的传统发扬光大并达到极致,由此出现了许多长篇记事铭文。现存最长的金文为毛公鼎铭文,共497字。此外比较著名的金文如周初成王时的何尊铭文、康王时期的大盂鼎铭文、孝王时的大克鼎铭文、宣王时的虢季子白盘铭文等都是如此。这些长篇铭文记事详细,语言生动,条理清晰,将金文的书写成就推向了高峰。但是,随着周代贵族社会的解体和青铜文化的衰落,金文这一书写方式到战国以后便逐渐衰落了。 与甲骨文一样,迄今为止人们发现的商周时代的青铜器,为研究这一时代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金文书写所以成为中国早期书写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与青铜器的贵重与铭文记功及记事的庄严和神圣有关。以上举的西周几件最为著名的金文而言,其器主都为周王室的大臣,都有赫赫有名的不世之功。铸器以纪功自然也是极其隆重的举动。也正因为如此,这些铭文的价值在客观上就不仅仅局限于为当事者显扬功德以传名久远,更因为它从一个侧面记录了一段珍贵的历史,反映了当时的制度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思想观念,使之成为具有多方面价值的珍贵书写文献。通过金文记事,我们可以研究商周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根据铜器铭文研究周代社会史和文化史,当代学者的成果极为丰富,无须本文赘述。如当代两部比较重要的杨宽和许倬云的《西周史》,都利用了大量的金文材料。比如在论及西周分封制度时,两人分别根据成康时代的宜侯夨簋和大盂鼎作出了很好的分析与解释。(14)在海外学者中,李峰也是比较突出的代表,他的著作就大量征引了金文文献,如论述西周与狁的战争,就以多件金文文献为基础,(15)对这一段历史事件作了充实和生动的叙述,这大大弥补了传世文献的不足,让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了解那一段的特殊历史。 同时,我们也可以把金文文献看成是最早的私家撰述,它以特殊的方式记载了当时功臣贵族的家世和相关的历史事件,表现了制作者的尊祖意识和功利观念等等,这对研究当时的家族制度、文化思想等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当周代社会那些大量的典册类文献失传,或者经过后世的不断传承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异之后,由于金文依赖于青铜器的传承而得到的具有存真效果的长久保存,在“文献不足征”的中国早期文化研究中,也就显得弥足珍贵。特别是那些写有明确帝王纪年而又书写制作精美的青铜器,甚至成为进行相关历史文化研究的“标准器”,以此作为鉴定相关青铜器书写和历史事件发生时代的重要参照,在复原历史、校订传世文献讹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金文书写形态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金文的局限性。它基本上限于殷周功臣贵族用以记载祖先功业,并没有承担王朝记史的功能,其造语用词和描写叙述则带有很大的模拟成分。所以,从书写性质上讲,它的撰写基本上不属于国家行为,不算是王官职事,不能取代《春秋》之类的编年史著作,也不能等同于《国语》之类的以记言为主的国别史。到现在为止,历来传承下来与近代考古发现的青铜器,有铭文的超过了16000件。(16)但是,这些青铜器上的铭文合在一起也构不成一部像《春秋》一样的史书,其纪事内容的丰富性更不能与《左传》这样的巨著相比,没有像《尚书》中那样具有重要思想史价值的“周诰殷盘”,自然它更不可能像《诗经》那样全面展示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生活与感情无比丰富的民族心灵。 总之,甲骨文和金文作为中国早期两种重要的书写方式,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曾经扮演过重要角色。在上古文献极度缺乏的今天,由于甲骨文书写的神圣和秘不示人的处理方式,使今人于偶然中获得了连周人都没有看过的一大批极为珍贵的文字材料;由于青铜器的易于保存,使刻写于其上的一大批金文文献也流传至今,这为我们研究中国早期历史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实物文献。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这两种书写方式的局限,它们都属于那个时代的具有神圣色彩的特殊书写。虽然商周甲骨文和金文也反映了商周人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观念,如甲骨文揭示了商周人的天命鬼神信仰,铜器铭文体现了尊祖意识和功利观念,但是它们在几千年中华精神文明传承过程中,却没有以“五经”和“诸子”为代表的传世典册文献所发挥的作用大。甲骨文在周代以后就不为人所知,它所发挥的真正作用有限。铜器铭文在漫长的古代一直不受重视,金文的成体系研究也是近代才开始的事情,这也不是自汉代以后人们的有意忽略,而是因为它的书写功能不同,性质不同,不能与以“五经”、“诸子”等为代表的传世文献相提并论。 其实,如果突破甲骨文和金文本身价值与不足的讨论,站在更高的文化视野来看问题,会发现一个更值得我们充分关注的方面:二者均以实物传承的方式,向后人展示了中华民族早期书写技术和制度文化建设所能达到的高度。这使我们可以将其作为参照,同时参考中国早期物质考古的最新成果,重新思考传世文献的形成及其存在方式,进而对传世文献的巨大价值作出新的评估,而这正是下文所要展开的讨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