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崇善利它 真、善、美是每个民族及其文化所追求的基本的价值观念,真诚、善良、美满也是每个民族及其文化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尺度和道德标准。善是指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举止,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举止即是优良的社会公德。崇善是崇尚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举止,因此,崇善也是崇尚社会美德。众所周知,藏传佛教是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藏族传统社会全民信教,因此,藏传佛教思想对藏族传统的社会经济和历史文化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期,由大臣吞弥桑布扎最初翻译的几部佛经中,就有一部名为《十善经》的经典,吐蕃王朝依此制定了“十善法”等一系列法律,用来治理社会,这也成为吐蕃法律的基础。佛教十善分别为: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恶口、不两舌、不妄语、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等。十善也称之为十善业,以身、语(口)、心(意)三门归类,十善中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为身之善业,不恶口、不两舌、不妄语、不绮语为语之善业,不贪、不嗔、不痴为心之善业。身、语和心三门也就是人的行为、语言和思想等三方面的活动,可以说这三个方面包括了人的内在思想意识和外在行为举止的一切活动。十善是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所有佛教最基本的思想内容,也是佛教最基本、最核心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佛教各种不同的戒律也依此为基础,进而约束信徒的思想和行为等一切活动,教育他们行善积德、习修身心,最终达到清净自我、圆满成佛的目的。 十善的反面是十不善或十恶,十恶是我们应该克服的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也就是不道德的思想行为。与十善相反,伤害生命、窃取他人财物、邪淫乱伦、恶言相向、挑拨离间、妄语欺骗、花言巧语、贪图便宜、憎恨无忍、不明事理等,既是不善的思想行为,也是不道德的。针对这些不道德的思想行为,佛教也相应地提出了对治的理论和方法。它以不净观离贪欲,以慈悲观离憎恶,以因缘观离愚痴,以诚实语离妄语,以和合语离两舌,以爱语离恶口,以质直语离绮语,以救生离杀生,以布施离偷盗,以净行离邪淫。由此可以看出,清净自我、真诚待人、诚实守信、和蔼可亲、团结友善、慈悲利它、明知正见、珍爱生命、感恩图报、积极奉献等,是“十善法”所要强调的伦理思想和道德精神。 藏传佛教属大乘佛教,大乘佛教注重菩提之心,而菩提之心归根结底也就是利它之心,大慈大悲的菩提心的宗旨在于利他。世俗的愿菩提心是利他的心愿,利他的决心,利他的信心,以及利他的思想精神。胜义的菩提之心是超世间的慈悲之心,它由法性所缘,属于究竟的菩提心,是清净无染,不动不灭的利众之心,可见,菩提之心也就是断绝自私自利,利益无量众生的利他之心。藏传佛教经典《佛子行》中说:“自那轮回无始起,众生母亲给我爱,而今众生身陷苦,独我安乐有何用,为了解救众生灵,大发菩提佛子行”。“苦难来自求自乐,佛陀来自利他心,自乐他苦相换位,此便即为佛子行”。[9](P.111)发菩提心也要懂得换位思考,应知道无尽的苦难来自哪里,圆满的佛陀来自哪里。《佛子行》也说:“总而言之凡行动,应当扪心自省之,时时清醒加自觉,为他谋利佛子行。如此精进做善事,皆为解除众生苦,凭借洁净三轮智,回向菩提佛子行”。[9](P.113)同样,行菩提心、利乐众生,也要修持六度,而修持六度就是慈悲利众的实践。如《佛子行》说:“欲求菩提须舍身,何况布施身外物,因此不图报异熟,一心布施佛子行。无戒不能成己业,何况关乎利众生,自当抛弃世俗欲,着意持戒佛子行。佛子菩萨善为旨,故将遭害当宝藏,对众无怨亦无恨,修行能忍佛子行。只图自利小乘士,也能如同燎发忙,何况为了众生事,精进不止佛子行。理当知晓除烦恼,惟有寂止殊胜观,远离四香无色心,一心入定佛子行。无智徒有五彼岸,不得圆满成佛陀,方便并具离三轮,致力修智佛子行”。[9](P.112)依此看来,菩提心的践行既要有舍已为人,忘我无私的奉献精神,也要有区分善恶,行善戒恶的伦理道德。既要有忍辱受怨、宽容忍让的精神,也要有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既要有专注于事业,一心向善的敬业乐道精神;也要有崇尚知识,崇尚智慧的求知悟道的精神。可以说藏传佛教的伦理道德大都是利他主义的阐发,藏传佛教的一切修炼和行为,都渗透着利他主义的思想精神。因此,可以说,崇善利他既是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藏族文化的核心思想,也是藏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文化精神;既是藏族传统伦理道德的思想基石,也是藏民族协调和处理社会各种关系的理论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