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充分展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价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所以能够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始终发挥稳定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作用,应该归功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并且坚持与完善。而坚持与完善,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事物处于永恒发展”的观点,也是习近平民族团结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完善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道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11]。所以,制度保障和重要内容,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两面。 在重要内容上,习近平认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发展、总结出来的,是最适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因为“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14]。历史上,无论是册封、羁摩府州,还是都护府、屯田制度,都是曾经在特定历史阶段为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做出过贡献的制度,而这些制度无不是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的制度“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15] 在制度保障上,在结合了历史经验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后诞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客观认识民族差异而制定的治国之道。正是这种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的制度,实现了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同时,又保留了各民族色彩纷呈的文化、政治独立性,最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习近平指出“我们党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个新办法,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做主。” [14]不难看出,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结合,就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五、结语 广西民族关系之所以安如磐石般和谐、稳固和融洽,与各时期马克思主义播下的红色种子有根本关系,正所谓“根深叶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通过回顾马克思主义在广西的传播及其奠定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基础的作用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制度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无疑将为我国解决新时期民族问题、巩固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和谐关系提供宝贵的参考与借鉴,也将进一步强化我们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自信。在新时期继续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观在新时代继续发光、发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