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賽社的表演與表演者 儘管不同地區的社祭形式和内容各有特色,但總的來説,都按照一定的儀程來進行,即請神迎神、敬神祀神、酬神娱神、求神送神。就現存的賽社儀程的情况來看,上黨地區保存得最爲完整,以該地爲例,能了解到賽社的完整形態。 賽社活動的主要操辦者有:一是擔任主禮的陰陽先生,熟稔整個儀程的他相當於演出的總導演,他不僅粗通文字書表、擅於看天文地理、打卦卜算,還懂古禮、知音律;二是以吹奏、歌舞來祭神娱神的樂户藝人;三是在神位前供奉祀品的膳夫(廚師)。該地有這樣的俗語:“迎神賽社賽三行,王八廚子鬼陰陽。” 當然,還有賽社的“社首”,他的作用也是很大的,除了活動的策劃和組織外,還要參加迎神、祭神、送神的儀程,代表社衆向神焚香叩拜,表達社衆的願望。其他人員則有禮生、亭士、帷士、排軍、報食、押盞、前行、後行、香老、司茶、司酒、執旗、打傘、棚户、銃手、採買,等等。 請神的儀程是極爲繁3)的,如開場:禮生唱畢,鳴鐘三聲,擊鼓三通,禮生再唱。司役者各執其儀,排班整齊,奏樂請社首、主禮上場。社首、主禮引導樂人吹【大開門】曲,繞香亭轉三圈,社首、主禮至香亭,樂止。主禮唱禮把盞,禮生誦讀神靈名號,開始請神。其時,燃爆竹,放銃槍,擊鑼鼓,衆執役齊聲喊號,聲震天地。香老燃燭燒香,煙霧彌漫。樂户藝人奏樂,社首、香老詣神位前初上香、再上香、三上香,衆人四叩拜,三獻禮。香老上香時,主禮會念“頌香詞”,如: 夫香者,上奉天界高真,下供地域威靈。廟供諸神,共臨寶殿。祈福者以香爲信,以酒爲先。香煙起處,萬聖遥知,俯鑒凡筵,加福延壽。香焚一爐達上蒼,諸般執事祈禎祥,風調雨順家家樂,五穀豐登感高皇。無災無難人安泰,有福有壽把名揚。 上香畢,司酒者向神執爵敬酒,再敬酒,樂止。司酒者唱《頌酒歌》。唱畢,獻禮,再敬酒,念狀文。然後,再獻禮、敬酒。嗣後,執儀者開道,樂户奏樂緊隨其後,社首、主禮、香老等一班人前往土地廟。唱頌,祭土地廟大門,進廟,上香,奏樂,叩拜,讀《請神文》。接着,鑾駕儀仗、神像擡閣等遊街轉村,最後迎神回廟,行安神升殿儀式。 請神時,主禮會以神靈身份説唱,如后土聖母娘娘道: 大富由命小富勤,勤者富貴懶者貧,勤生富來富生勤,富裏生懶懶受貧。 正月十五鬧春光,吾神正然坐天堂,南天門上往下觀,神目觀見八卦壇,收了雲來落了霧,吾身落在八卦壇。鑼鼓喧天多熱鬧,善男信女把香燒。壇中口口多齊備,油燈蠟燭明朗朗。收了你香煙接了你表,交你莊上這些瘟災瘟難、火災火氣一袍袖同帶在南天門上去了。要知道吾身的名姓,俺本是后土聖母娘娘搬鞍下馬哩! 在招待神靈的宴會上,仿照人間帝王的“供盞”。禮唱樂隨,供酒獻食。一盞兩趟,每趟四拜三獻。樂分粗樂與細樂,細樂笙簫笛管,由手執戲竹的“前行”色導引,隨致語祝贊,在神前彈奏樂曲;粗樂大鑼大鼓,在樂臺上下伴以隊舞、隊戲。每日早、午、晚三次供盞,晚盞之後樂臺又開演隊戲、雜劇、院本以娱神。 賽社中的戲曲表演分爲隊戲、雜劇、院本,隊戲分爲走隊、襯隊、正隊。 走隊在村落街巷遊行時表演,内容多爲神仙道化,角色常多達幾十個,無故事情節,只追求衆角色化妝列隊行進時的紅火熱鬧,配合迎神;襯隊在供盞間隙香亭内上演,因時間較短,故事情節只是粗線條的交代,表演比較簡單,劇詞多爲念誦。正隊於祭祀儀式結束後在神殿對面戲臺上演出,由於時間充裕,故表演的劇目較多。 隊戲與正劇的内容,由潞城縣南舍村堪輿家曹占鼇、曹占標捐獻的明萬曆二年抄本《迎神賽社禮節傳簿四十曲宫調》可知,有下列劇目:《鬼子母揭缽》、《巫山神女陽臺夢》、《王母娘娘蟠桃會》、《武王伐紂》、《昭君和北番》、《樊噲脚黨(攪蕩)鴻門會》(即《樊噲排君難》)、《青提劉氏遊地獄》、《大會垓》、《關大王獨行千里》、《四馬投唐》、《十八騎誤入長安》、《七郎八虎戰幽州》、《百花爨》、《越娘揹燈》、《白猿開路》、《風花雪月》、《劈馬樁》、《雙揲紙》、《關公戰蚩尤》、《蘇子瞻誤入佛印寺》、《三人齊》、《謊張三》、《土地堂》、《鬧五更》、《蟠桃會》、《調方相》、《調鬼》、《斬旱魃》、《猿猴脱殼》、《神殺忤逆子》、《王祥卧冰》、《西方接引》、《四爺爺四奶奶送子》、《過瘟船》、《五鬼鬧鍾馗》、《關公斬妖》,等等。 送神的儀軌亦是複雜而嚴格的。清晨開始,供奉早餐,三盞酒,每盞都須樂曲侑酒。早餐畢,衆執役各舉儀仗器具,整齊排列,然後將神靈牌位請到香亭之上,焚香,唱頌恩詞,行四拜大禮,所有人員跪下,主禮宣讀《送神文》:“天神歸天,地神歸地,諸位神靈,各歸本位。”讀畢,衆人送諸神至廟門外,樂户藝人吹奏細樂伴行。再跪拜行禮,樂止,送神儀程結束。 許多地方的賽社表演者是樂户,今日山西之長治、浙江之紹興與寧波、江蘇之常熟等地還有其遺存。 在紹興、寧波等浙東地區,他們又被稱爲“墮貧”“惰貧”“惰民”“大貧”“樂户”“小姓”“丐户”等。其地位極其卑賤,是當地士、農、工、商四民共同的奴僕。即使是四民中的貧困之人,亦可以唤使他們。 關於他們的來歷,每一個地方都有數種説法,如浙東有越國時“野合之後”説,安史之亂樂工後代説,宋朝“叛宋降金”之焦光瓚部後人説,元朝所貶宋皇室與大臣子孫説,蒙元國被滅所遺後裔説,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部屬後代説,“靖難之役”建文忠臣之後説,等等。 許多研究樂户的學者對諸種説法做了一一甄别真假的工作,但都不能確定一個令人信服的來源。其實,樂户並非來自於一朝一時,歷朝歷代都有因罪而被貶爲賤民的罪犯和他們的家屬,上述幾種説法都有可能。 他們不論是從哪一個朝代被貶的,其卑賤的地位都是一樣的。所在地區的社會對他們人生的約束形成了習慣,如:禁止入學讀書,禁止進入仕途,禁止從事工商,禁止耕種田地,禁止與平民婚配,禁止高聲説話,禁止昂首闊步,禁止聚衆集議,禁止夜間喧嘩,禁止成群集隊。有的是不允許他們進入士農工商四民的職業領域,有的是對他們行爲的約束。在山西等地,還有這樣的規定:他們必須頭裹緑巾、身着緑衣;吹打在前,吃飯在後;修房不准起門樓,屋頂不准安獸頭;行路須在道路兩側,不能居中。 這也不許做,那也不許做,那他們以什麽爲生呢?明張元忭編撰的《會稽縣志·風俗》云:“四民中居業不得占,彼所業,民亦絶不冒之。”注云:“男業捕蛙,賣餳,拗竹燈檠,編機扣,塑土牛土偶,打夜胡(方言跳鬼)。女則爲人家拗鬏髻,梳髮爲髢。群走市巷,兼便所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