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地区快捷支付发展水平的结构性分析 针对民族地区快捷支付发展的结构性分析,我们主要基于城乡之间的发展水平差异。作为区域金融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城镇化水平可以说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方向。一般来说,城镇地区较高收入水平(见表2城市人均收入与乡村人均收入的对比),也决定了其快捷支付发展水平较高。近年来,支付宝、微信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领头羊”,其业务拓展延伸都是从经济发达地区逐渐拓展到欠发达地区,从区域性的中心城市向周边地区扩张。而就我国而言,即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区向内陆地区纵深发展,从省会或经济发达的区域性城市向周边发展。 以内蒙古和广西为例,2015年内蒙古全省人均支付水平仅为28454元,而省内人均支付金额排名前三的城市分别为呼和浩特37750元、包头36370元和鄂尔多斯30951元;广西人均支付水平为32974元,其省会南宁达到44140元。可见在自治区内部快捷支付城乡发展水平差距巨大,呈现出结构性不平衡的状态。这是由于在自治区内的地域性中心城市,例如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拉萨等,这些城市在区域内经济发达,金融体系较其他地区较为完备,消费观念较为开放,移动支付的渗透率较高,支付笔数较大。对比乡村地区,由于受到教育水平、互联网接入率以及智能手机普及率的限制,其支付手段依旧沿袭着传统的方式,创新驱动带来的便捷高效的快捷支付手段难以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因此,民族地区快支付发展水平呈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而城镇化水平越低,这种城乡之间结构性不平衡就越明显。从图2中我们看到,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广西,新疆,宁夏,西藏的城镇化水平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因此快捷支付在这些民族地区的城乡发展不平衡比其他地区更加显著。 由以上分析可见,快捷支付在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与其金融整体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匹配度,特别是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偏远民族地区尤为落后,其发展格局呈现出结构性与地域性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状态一方面是社会资源分布不均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会使“马太效应”基于区域间差异化的发展水平而进一步发酵,交通与通信的高度网络化则会催化这种效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