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明]丁宾:《丁清惠公遗集》卷三《殿房修理报完疏》,(影印)明崇祯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44册,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页上。 ②《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条,[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3510页。 ③[清]顾炎武:《肇域志》卷五,(影印)清抄本,《续修四库全书》第58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287页。 ④指龙江、瓦屑坝二竹木抽分局。 ⑤⑥[明]刘安:《南京工部职掌条例》卷一《营缮清吏司·杂科》,《金陵全书》乙编·史料类,南京出版社2016年版,第53页,第53页。 ⑦[明]丁宾:《丁清惠公遗集》卷三《殿房修理报完疏》,(影印)明崇祯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4册,第108页。 ⑧[明]王樵:《方麓集》卷一《钦恤疏》,(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85册,第111页上。 ⑨⑩(12)[明]刘安:《南京工部职掌条例》卷二《虞衡清吏司·窑治科》,《金陵全书》乙编·史料类,第112-113页,第113页,第114页。 (11)[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二四《职掌十七·巡视门禁职掌·外城事宜》,(影印)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天启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688页下、第689页上。 (13)(19)[明]柴昇:《题为陈言救时弊以弭寇盗事[南京积弊]》,[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七,中华书局影印本1962年版,第975页,第975页。 (14)南京工部额有轮班人匠,江西布政司39555名,湖广布政司13244名,福建布政司6896名,共59695名,“俱照景泰五年编给勘合,则例四年一班,一季为满”。成化十五年(1479)奏准,“愿出银雇工者,每班纳银一两八钱,闰月加纳六钱”。若按全部工匠交纳班匠银计算,南京工部每年工匠银收入约2.8万余两。参见[明]刘安:《南京工部职掌条例》卷一《营缮清吏司·匠科》,《金陵全书》乙编·史料类,第61-63页。 (15)[明]李廷机:《李文节集》,(影印)明末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史部第44册,第692页下、第693页上。 (16)正统初年,南京工部奉命修孝陵寝殿、垣墙,会诏停不急之务,工部侍郎张顺与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户部尚书黄福会议罢修。“事闻,上日:修理祖宗陵寝可谓不急之务乎?命械顺至京,下狱鞠之。”孝陵工程继续完成。自此以后,南京工部官员对修陵之事再不敢怠慢。参见《明英宗实录》卷五四,正统四年四月甲辰条,[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046页。 (17)李廷机任南京工部尚书时,曾修外罗城十八门,“节雀坚完,一修后不必岁修,每岁省工部万余金。然而群小岁失万金之利,怨亦不少矣”。这说明工部系统也视工程为利薮。参见[明]李廷机:《李文节集》,(影印)明末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史部第44册,第693页。 (18)[明]刘安:《南京工部职掌条例》卷一《营缮清吏司·内房科》,《金陵全书》乙编·史料类,第32-33页。 (20)《大明会典》卷九○《礼部四十八·陵坟等祀·陵寝》,《续修四库全书》第790册,第585页下。 (21)(24)《大明会典》卷一一七《礼部七十五·南京礼部》,《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第176页下,第177页下。 (22)《大明会典》卷三《吏部二·官制二·南京官》,《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第81页下。 (23)[明]张岱:《陶庵梦忆》卷一《钟山》,(影印)清乾隆五十九年王文诰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260册,第318页上。 (25)[明]张岱:《陶庵梦忆》卷一《钟山》,第318页上。 (26)[明]梁材:《复议节财用疏》,[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二,中华书局影印1962年版,第918-919页。 (27)[明]佚名:《太常续考》卷七《选补》,(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599册,第263页下。 (28)(29)[明]陈王道:《及时修举急务以隆治安疏》,[明]朱吾弼:《皇明留台奏议》卷六《厘正类》,(影印)明万历三十三年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467册,第400页上、下,第400页下、第401页上。 (30)[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二三《职掌十六·监督抽分职掌·抽分猪羊事宜》,(影印)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天启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656页下。 (31)[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二三《职掌十六·监督抽分职掌·抽分猪羊事宜》,(影印)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天启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657页上。 (32)[明]柴昇:《题为陈言救时弊以弭寇盗事[南京积弊]》,[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七,中华书局影印,1962年,第975页。 (33)[明]唐鹤征:《皇明辅世编》卷四《乔庄简宇》,(影印)明崇祯十五年陈睿谟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524册,第628页下。 (34)《大明会典》卷一二四《兵部七·职方清吏司·城隍一·都司卫所》,《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第246页下。 (35)[明]刘效祖:《四镇三关志》卷七《制疏考·昌镇制疏·勒昌平守备葛绍忠》,(影印)万历四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史部第10册,第259页上。[明]魏焕:《皇明九边考》卷三《蓟州镇·责任考·天寿山太监一员坐名敕书》,(影印)明嘉靖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26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46页下。 (36)[清]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三二《五军都督府》,(影印)清抄本,《续修四库全书》第730册,第93页上。 (37)[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一二《职掌五·操江职四·京卫》,(影印)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天启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第342页下-第343页下。 (38)[明]张国维:《抚吴疏草·回奏禁止开凿疏》,(影印)明崇祯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史部第39册,第531页下。孝陵正东界抵麒麟门外金字岩山脚;东南界抵沧波门外灵耀村;正南界抵上坊夹岗门土城界下;西南界抵正阳门、双桥门外能仁寺;正西界抵定淮门外过河西岸。 (39)(40)[明]张时徹:《芝园别集》卷五《请急修武备以便防御疏》,(影印)明嘉靖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2册,第464页上,第464页上、下。 (41)《大明会典》卷二二七《五军都督府·武职衙门·南京五军都督府》,《续修四库全书》第792册,第672页上。 (42)《大明会典》卷三《吏部二·官制二·南京官》,《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第80页下。 (43)[明]王琼:《晋溪本兵敷奏》卷九《为缺军守护陵寝事南》,(影印)明嘉靖二十三年廖希颜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476册,第37页上。 (44)(51)《大明会典》卷一五八《兵部四十一·南京兵部》,《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第657页上,第657页上。 (45)[明]柴昇:《题为陈言救时弊以弭寇盗事[南京积弊]》,[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一○七,中华书局影印,1962年,第973页。 (46)[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巡逻》,第49页。 (47)[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营兵》,第46页。 (48)振武营有二,“选练南京卫军一千人,使守京,以都督段堂领之;孝陵卫三千人,使守陵,以丰润伯领之,名二营曰振武”。[明]何乔远:《名山藏》卷二六《典谟记·世宗肃皇帝》,(影印)明崇祯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426册,第128页下。 (49)(50)(52)[明]张时徹:《芝园别集》卷五《请急修武备以便防御疏》,(影印)明嘉靖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82册,第464页下,第465页上,第465页上。 (53)参见[明]黄懋官《庚申纪事》,[明]焦竑:《焦太史编辑国朝献征录》卷三二《南京户部二·侍郎》,(影印)万历四十四年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01册,第577页下。 (54)《大明会典》卷一五八《兵部四十一·南京兵部》,《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第657页上。 (55)(58)(60)[明]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卷五《监臣盗伐疏》,(影印)清乾隆七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81册,第244页上,第244页上,第243页下、第244页上。 (56)参见[明]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卷五《南兵有名无实疏》,(影印)清乾隆七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81册,第218页下、第219页上。 (57)“妖人刘天绪变,兵部添设标营,专属参赞。”参赞机务一职多委南京兵部尚书,故标营是南兵部尚书唯一亲掌之京营。参见[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营兵》,第46页。 (59)[清]谈迁:《国榷》,丙子崇祯九年十二月,(影印)清抄本,《续修四库全书》第363册,第480页上。 (61)王焕镳《明孝陵志》中收录了《孝陵禁约碑》,但文字缺失较多。顾炎武《肇域志》中抄录了完整碑文,且可知该碑由孝陵神宫监掌印太监马应辰于崇祯十四年立。参见王焕镳《明孝陵志·守缮第五·孝陵禁约碑》,南京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清]顾炎武:《肇域志》卷五,(影印)清抄本,《续修四库全书》第587册,第282-286页。 (62)[明]王铎:《拟山园选集》卷七《条款》,(影印)清顺治十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87册,第209页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