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古学学科特性认识上的差异性 每个学科都有其自身所独有的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其是否具备解决某一问题的能力。换言之,要彻底解决某一学术问题,需满足充分且必要的条件,而能否或何时能够提供这些条件,则应当是由学科特性所决定的。无疑,当前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乃至考古学研究自然也面临这一问题。 首要的问题是,考古学的学科特性是什么?对此不妨回归到考古学的定义之上。夏鼐先生指出:“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来研究人类古代情况的一门科学。”据此可知,考古学至少有三个特性:其一,研究对象是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其二,研究目标是认识古代人类社会;其三,强调考古学是一门科学。从考古学的研究目标来看,探讨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当然是认识古代人类社会的重要内容,自然也是考古学研究所不可避免的。但问题的核心则在于,考古学发现什么样的实物遗存才可以彻底解决二里头文化的古史属性、使之成为科学的结论?这就牵涉到对考古学的另一特性——研究对象是古人活动遗留下的物质遗存——的认识。 物质性是物质遗存最为基本的特征,这决定了我们能够更加容易利用相关学科的技术与方法对它们进行研究,以获取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的技术、生计、环境等方面的信息。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质遗存本身并非不言自明,因此以物质遗存为基础去探索古代人类社会的精神世界,不仅长期以来被视为考古学研究的高级目标,而且也被视为考古学研究的难题。具体而言,无论是“民族”、“王朝”还是“国家”,多是人们主观认同的结果。在尚未发现二里头文化所代表的人群共享“夏族”、“夏王朝”、“夏国”这一认同意识的确切证据的前提下,试图解决这一问题,显然忽略了考古遗存的基本特性。 此处可以殷墟遗址研究为例略作说明。依文献记载,我国历史上存在一个商王朝。上个世纪初甲骨文的成功释读及对河南小屯殷墟遗址科学的考古发掘,使殷商文明成为信史。在这其中,甲骨文的发现及成功释读无疑至为关键。可以试想,若不满足这一条件,当今对小屯遗址古史属性归属的讨论必然也是众说纷纭。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学界关于洹北商城古史性质的认识,该遗址在考古学年代上与以小屯为代表的殷墟遗址极为接近,但是由于缺乏自证性文书出土,学界对其古史属性的认识就有盘庚之殷或河亶甲之相等不同的说法。如此,无论采用何种材料,论证逻辑如何自洽,对洹北商城古史性质的不同认识就进入到假说或推论的范畴。由此表明,文字的出土与成功释读,对解决某一遗址或文化的古史性质具有一锤定音的作用。这对年代更早的二里头文化而言,更应如此。 夏鼐先生就此曾有多次表述。1979年,夏先生在综述三十年中国考古学的发展时讲到,大量的考古新发现虽然填补了新石器时代到安阳殷代之间的空白,但中国第一个王朝夏王朝在考古学上还不能实证。1983年,夏先生明确表示在考古学的范畴内,目前还没有发现确切证据把二里头文化的遗迹遗物和传说中的夏朝、夏民族或夏文化连接起来。殷玮璋先生后来回忆到,夏鼐先生在1977年登封告成遗址发掘现场会前后“私下的谈话中讲到,夏文化最终只有在取得物证(如文字)后才能解决”。对此,历史学家王家范先生表示赞同,他认为二里头遗址可能是一个王国的都城,“但它是否就是传说中的‘夏王国’,我宁愿追随夏鼐先生之后,作孤立的‘少数派’。我觉得总应该有一过硬的证据,证明此处确是‘夏’。这似乎是一种严谨的科学态度所应该具有的标准……如若有一天发现了文字,即或刻画符号,认出它的主人,还不算迟”。 许宏先生进一步指出:“考古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以长时段的、历史与文化发展进程的宏观考察见长,而拙于对精确年代和具体历史事件的把握。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对某一王朝都城具体地望的讨论,对某一考古学文化所属族别与朝代归属的论辩,对文献所载夏商王朝更替究竟对应哪些考古学遗存的争论,至今久讼不决、莫衷一是。可以认为,考古学仅可以提供某一人类共同体的社会发展程度是否接近或达到国家(王朝)水平的证据,却无法在没有直接文字材料的情况下证明狭义史学范畴的具体社会实体如夏、商王朝的存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证据来排除或否定任何一种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出土文字的匮乏、传世文献的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早期王朝的纪年等问题只能做粗略的把握。” 然而,在当下考古学界却存在不同的看法。如孙庆伟先生强调之前学界在探索夏文化的所热衷采用的“都城界定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存在一定的问题。他指出“都邑界定法是有严苛的前提条件的,它必须寄托于王陵、文字这一类“铁证”的基础上……表面上看,以都邑遗址中的王陵、文字等特殊类遗迹遗物为标准来探寻夏文化是在追求更为坚实可信的科学依据,殊不知,对于此类证据的刻意追求早已偏离了考古学的轨道——因为考古学从来就不是,也不应该把这类遗迹遗物作为自己的研究主体。换言之,尽管以王陵、文字等铁证为主要依据的‘都邑推定法’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有效地解决夏文化问题,但它却不能算作考古学研究——道理很简单,作为一门科学,考古学不可能把自身的研究基础建立在那些可遇不可求的遗迹遗物之上。” 显然,对考古学学科特性认识的差异性,是造成二里头文化古史性质研究现状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既然将考古学作为一门科学,或欲使之科学化,那么它的结论自然需要得到科学的验证。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的彻底解决,也必然需要建立在那些“可遇不可求的遗迹遗物之上”。而在此之前,无论一种观点如何的接近历史真实,都宜将之归入假说和推论的范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