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论与余论 综上,1959年迄今的二里头文化古史属性研究存在明显的阶段性。在当前“二里头全为或主体夏都说”这一主流认识下,依然坚持、重提或倾向“二里头前夏后商”或“二里头主体商都说”构成这一时期研究的新动态。分析表明,并未有学者否认夏王朝的存在,相反都是在“信”或无法确认其有无的认知前提下开展讨论。但讨论的结果仍然莫衷一是,这实质上反映出学界在理论、方法与史观等方面的重大差异。归纳看来,多学科结合过程中所显现的分歧性、文化与古史属性关系的或然性以及对考古学学科特性认识的差异性,是造成当前研究现状的三大核心因素。这些因素凸显了彻底解决此议题的困难性。诚如有学者指出,探索夏文化是当今中国考古学难度最大的课题之一,“在长期的讨论研究中,不同学术观点逐渐形成各自的体系、流派,但在得到确证之前,都带有科学假说性质,都需要随着考古新资料的不断涌现而随时进行检验”。无疑,前述新动态及相关学术现象也应作如是观。 不可否认的是,邹衡先生所开创的与夏商文化研究相关的结论性古史建构体系及在此基础上的后续发展,仍然是当前研究中最具说服力的观点。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争议将继续存在。在未来的研究中,除了期待重要的考古发现之外,还应当允许不同学术观点与话语体系并存。从前者来看,过往的不同观点皆属于推论,并不存在排他性;就后者而言,考古学的话语体系与历史学的话语体系并不抵牾,在一定的语境中皆可使用。在此基础之上,则需要加强理论与方法上的反思、不断拓展研究广度与深度。这不仅会推进二里头文化研究,同时也将为上古史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南方文物》2019年第2期此处省略注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