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如川胜义雄认为:“所谓乡论,当然是各地的舆论,再具体地说,就是在各地进行的人物评论,主要是甄别、支持当地的贤者、有德者。”他又认为:“‘乡论’实际上是针对民间舆论的一个较笼统的称呼。”(《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徐谷芃、李济沧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3页) ②《后汉书》卷62《陈寔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065-2066页。 ③关于“于外白署”,是指不经太守而自署吏。不经太守而能自署,说明功曹有独立的选举权力。参见东晋次:《后汉的选举与地方社会》,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古秦汉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74-575页;邹水杰:《两汉县行政研究》,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84页。 ④《晋书》卷36《卫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058页。 ⑤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30页。 ⑥孙立涛在《清议性质与汉代乡里清议略析》(《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清议”一词大概出现在魏晋时期,但“清议传统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到汉代得以发扬”。他还考察了“清议”的主体、渊源及汉代、魏晋清议的内涵。本文赞同他的基本看法,但是乡论和清议还是有区别。尽管清浊之分早已有之,但清议还是有其特定的时间内涵,主要还是在东汉后期,乡论的范围则更为广泛。 ⑦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第43、45-46页。 ⑧参见东晋次:《后汉的选举与地方社会》,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古秦汉卷》,第593页。 ⑨仇鹿鸣:《乡里秩序中的地方大族》,《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4期。 ⑩李济沧:《东晋贵族政治史论》,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 (11)赵凯:《社会舆论与秦汉政治》,《古代文明》2007年第2期。 (12)吕宗力:《汉代的谣言》,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 (13)据记载,早在传说时代,个人品格就受到舆论的评价,并且这种评价对人物也有很大的影响。如《史记·五帝本纪》中的“世谓”、“天下谓”等,即是对当时人物的一种评论。这些尚属传说,难以实证,故不纳入本文乡论的考察范围。 (14)徐鸿修指出:“‘国人’对朝政施加影响,最常见的方式是运用舆论褒贬当局。”(徐鸿修:《周代贵族专制政体中的原始民主遗存》,《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2期)这种舆论除去其发出者的身份与后世不同外,已颇似于乡论。 (15)郝铁川还列举了《左传》僖公十五年、定公八年、襄公元年,晋国、卫国、陈国“朝国人”、“询立君”、“询国危”的实例。参见郝铁川:《周代国家政权研究》,合肥:黄山书社,1990年,第15页。 (16)参见林甘泉:《从〈左传〉看中国古代城邦的政治体制》,《中国古代政治文化论稿》,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34—53页。 (17)参见卜宪群:《春秋战国乡里社会的变化与国家基层权力的建立》,《清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8)《史记》卷46《田仲敬完世家》,第1883页。 (19)《史记》卷71《樗里子列传》,第2307、2310页。 (20)《史记》卷73《白起列传》,第2337页。 (21)生活在战国中期的齐威王听取邹忌意见,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战国策·齐策一》)其中“谤议于市朝”即民间舆论,至少齐威王还认为这种“谤议”是有益于政治的。 (22)《史记》卷65《吴起列传》,第2165页。 (23)《史记》卷75《孟尝君列传》,第2355页。 (24)《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2231页。 (25)《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296页。 (26)《史记》卷97《郦生陆贾列传》,第2705页。 (27)《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8页。 (28)《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5页。 (29)《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62页。 (30)《汉书》卷51《路温舒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369页。 (31)《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59页。 (32)《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00页。 (33)《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48页。 (34)《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第268页。 (35)《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第2609页。 (36)裴骃:《史记集解》引李奇注,《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第2609页。 (37)《史记》卷56《陈丞相世家》,第2051-2052页。赵凯指出:“正是由于乡评里议形成的个人口碑影响着当事人的政治前途,一些居心不良之人有时会制造、传播此类舆论,攻击他人。”(赵凯:《社会舆论与秦汉政治》,《古代文明》2007年第2期)并举陈平投靠刘邦后受到重用,周勃、灌婴之属以“盗嫂”、“偷金”诸事陷害之,果然引起了刘邦怀疑的例子加以说明。 (38)《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44页。 (39)岳麓秦简199/1165:“·黔首或事父母孝,事兄姊忠敬,亲弟(悌)兹(慈)爱,居邑里长老(率)黔首为善,有如此者,牒书。”(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第134页) (40)《汉书》卷2《惠帝纪》,第90页。 (41)《汉书》卷3《高后纪》,第96页。 (42)《汉书》卷51《贾山传》,第2333页。 (43)《汉书》卷4《文帝纪》,第116、127页。 (44)《汉书》卷49《晁错传》,第2290页。 (45)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83-85页。 (46)关于“四科”的性质,史家尚有不同认识,或曰察举标准,或曰征辟标准。参见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44页。 (47)《续汉书》志24《百官一》注引《汉官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559页。 (48)《汉书》卷8《宣帝纪》,第250页。 (49)《汉书》卷50《冯唐传》,第2312页。 (50)《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第2671页。 (51)《汉书》卷76《赵广汉传》,第3199页。 (52)如陈汤“不为州里所称,西至长安求官”,后被张勃举茂才为太官献食丞。(《汉书》卷70《陈汤传》,第3007页;《汉书》卷59《张汤传》,第2654页) (53)《汉书》卷62《司马迁传》,第2729页。 (54)《汉书·灌夫传》:“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汉书》卷52《灌夫传》,第2384页)《汉书·翟方进传》:“及翟氏灭,乡里归恶,言方进请陂下良田不得而奏罢陂云。王莽时常枯旱,郡中追怨方进,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反乎覆,陂当复。谁云者?两黄鹄。’”(《汉书》卷84《翟方进传》,第3440页)《汉书·冯奉世传》:“吏民嘉美野王、立相代为太守,歌之曰:‘大冯君,小冯君,兄弟继踵相因循,聪明贤知惠吏民,政如鲁、卫德化钧,周公、康叔犹二君。’”(《汉书》卷79《冯奉世传》,第3305页)《汉书·酷吏传》:“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汉书》卷90《酷吏传》,第3668页)《汉书·赵广汉传》:“京兆政清,吏民称之不容口”,“百姓追思,歌之至今。”(《汉书》卷76《赵广汉传》,第3203、3206页)《汉书·薛宣传》:“吏民称之,郡中清净。”(《汉书》卷83《薛宣传》,第3391页)《汉书·循吏传》:“吏民亲爱(召)信臣,号之曰召父。”(《汉书》卷89《循吏传》,第3642页)这些舆论体现了民众惩恶扬善的价值观。 (55)分见于《汉书》卷49《晁错传》,第2290页;《汉书》卷10《成帝纪》,第311、317、323页;《汉书》卷12《平帝纪》,第351页;《汉书》卷86《王嘉传》,第3488页。 (56)《汉书》卷73《韦贤传》,第3107页。 (57)《汉书》卷70《陈汤传》,第3007页。 (58)《汉书》卷64上《朱买臣传》,第2791页。 (59)《汉书》卷64上《严助传》,第2789页。 (60)《汉书》卷64上《主父偃传》,第2803页。 (61)《汉书》卷72《贡禹传》,第3077页。 (62)参见卜宪群:《秦汉官僚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07-342页。 (63)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106-108页。 (64)分见于《后汉书》卷66《陈藩列传》,第2160页;《后汉书》卷55《章帝八王传》,第1799页;《后汉书》卷36《张霸列传》,第1241页;《后汉书》卷39《江革列传》,第1302页;《后汉书》卷20《铫期列传》,第731页;《后汉书》卷80上《文苑列传上》,第2613页;《后汉书》卷60下《蔡邕列传下》,第1980页;《后汉书》卷25《魏霸列传》,第886页;《后汉书》卷45《韩棱列传》,第1534页;《后汉书》卷40上《班彪列传上》,第1332页;《后汉书》卷49《王充列传》,第1629页;《后汉书》卷71《朱儁列传》,第2308页。 (65)分见于《后汉书》卷38《度尚列传》,第1286页;《后汉书》卷45《袁安列传》,第1517页;《后汉书》卷21《任光列传》,第751页;《后汉书》卷53《周燮列传》,第1743页;《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第2673页;《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30页;《后汉书》卷76《循吏列传》,第2471页;《后汉书》卷38《冯绲列传》,第1281页;《后汉书》卷62《荀淑列传》,第2049页;《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203页;《后汉书》卷81《独行列传》,第2689页;《三国志》卷54《吴书·鲁肃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267页。 (66)分见于《后汉书》卷26《牟融列传》,第915页;《后汉书》卷79下《儒林列传下》,第2573、2580页;《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注引《谢承书》,第2186页。 (67)参见刘增贵:《晋南北朝时代的乡里之情》,熊秉真主编:《欲掩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台北:汉学研究中心,2003年,第13-14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邢义田、林丽月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29-131页。 (68)分见于《后汉书》卷38《度尚列传》,第1284页;《后汉书》卷80上《文苑列传上》,第2595页;《后汉书》卷80下《文苑列传下》,第2628页;《后汉书》卷33《虞延列传》,第1150页;《后汉书》卷68《黄允列传》,第2230页。 (69)黄晖撰:《论衡校释》卷7《道虚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25页。 (70)《后汉书》卷41《第五伦传》,第1399页。 (71)《后汉书》卷80上《文苑列传上》,第2595页。 (72)《后汉书》卷41《第五伦传》,第1399页。 (73)同传还云:“笃常叹曰:‘杜氏文明善政,而笃不任为吏;……外内五世,至笃衰矣。’”(《后汉书》卷80上《文苑列传上》,第2595-2609页)杜氏之衰与杜笃之乡论极低大概是有关系的。 (74)《后汉书》卷80下《文苑列传下》,第2628—2635页。 (75)《后汉书》卷38《度尚列传》,第1284页。 (76)《汉书》卷6《武帝纪》,第172页。 (77)《汉书》卷88《儒林传》,第3593-3594页。 (78)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200-231页。 (79)《汉书》卷88《儒林传》,第3596页。 (80)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106-108页。 (81)参见卜宪群:《秦汉“乡举里选”考辨》,《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5期。 (82)《后汉书》卷25《鲁恭列传》,第882-883页。 (83)汉代已有官与吏的区分,但由吏迁官的途径仍是畅通的。参见卜宪群:《吏与秦汉官僚行政管理》,《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 (84)《后汉书》卷5《安帝纪》,第211页。 (85)关于此条属于孝廉察举范围之内还是之外,学者有不同意见。黄留珠先生认为:“这些与上计吏一同进京的郡国孝廉、尤异、明经等,实出察举之途,如一定将‘计偕’视为入仕途径,不免有相强之嫌。”(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226页)按:东汉和帝永元年间已形成按照人口分配孝廉名额的举措,如果是正常的察举,安帝似无必要再发此诏。此诏专门针对乡里,无名额、地区限制,也无拜郎官之过程,显然有察举之外另辟新径的嫌疑。就孝廉的性质而言,本不可以人口多寡来论定,故为求贤材,安帝也极可能有新举。 (86)如《梁相费汛碑》:“世业稼穑,好学礼乐……以孝友至行闻于乡邑。”(洪适:《隶释·隶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第132页下栏)《郃阳令曹全碑》:“贤孝之性,根生于心……乡人为之谚曰:‘重亲致欢曹景完。’”(高文:《汉碑集释》,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73页) (87)《后汉书》卷24《马援列传》,第838页。 (88)参见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第179-199页;赵凯:《社会舆论与秦汉政治》,《古代文明》2007年第2期;吕宗力:《汉代的谣言》,第105-119页。 (89)《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185-2188页。 (90)《续汉书》志20《郡国二》,第3436页。 (91)《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188页。按:“图危社稷”固然是张俭同乡朱并承望侯览的诬告,但张俭有组织的活动大概也是事实。 (92)汝南郡属于东汉豫州刺史部,南阳郡属于荆州刺史部,分见于《续汉书》志20《郡国二》,第3424页;《续汉书》志22《郡国四》,第3476页。 (93)《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4页。 (94)《三国志》卷38《蜀书·许靖传》,第963页。 (95)《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5页。 (96)《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25-2227页。 (97)《后汉书》卷68《符融列传》,第2232页。 (98)《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4页。 (99)参见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4页。 (100)《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187—2188页。 (101)阎步克指出,东汉的名士一方面对选官“清浊不分”力加抨击,却又从另一些方面冲击着察举制的规范和原则,迫使王朝选官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归结为几点:“王朝选士应依据士人之名望大小;这种名望不是来自王朝的赐予,而是在士人群体的舆论评价中形成的。”此论甚确。参见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80—91页。 (102)《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及注引《曹瞒传》,第2页。 (103)《后汉书·许劭列传》:“曹操微时,常卑辞厚礼,求为己目。劭鄙其人而不肯对,操乃伺隙胁劭,劭不得已,曰:‘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4页)《后汉书·党锢列传》:“(何)颙见曹操,叹曰:‘汉家将亡,安天下者必此人也。’”(《后汉书》卷67《党锢列传》,第2218页)《后汉书·桥玄列传》:“初,曹操微时,人莫知者。尝往候玄,玄见而异焉,谓曰:‘今天下将乱,安生民者其在君乎!’”(《后汉书》卷51《桥玄列传》,第1697页) (104)参见卜宪群:《从曹操入仕看汉末孝廉察举之变化》,《安徽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 (105)《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31页。 (106)《后汉书》卷68《符融列传》,第2233页。 (107)《后汉书》卷68《符融列传》,第2232—2233页。 (108)《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30页。 (109)以上参见《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27—2230页;《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4页。 (110)郭泰云:“吾夜观乾象,昼察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25页) (111)《后汉书》卷68《符融列传》,第2233页。 (112)《后汉书》卷68《许劭列传》,第2235页。 (113)《后汉书》卷68《郭太列传》,第2229页。 (114)《后汉书·方术列传上》论曰:“汉世之所谓名士者,其风流可知矣。虽弛张趣舍,时有未纯,于刻情修容,依倚道艺,以就其声价,非所能通物方,弘时务也。”(《后汉书》卷82上《方术列传上》,第2724页) (115)《晋书》卷62《祖逖传附兄祖纳传》,第1699页。 (116)《后汉书》卷74下《刘表列传》,第2424页。 (117)《三国志》卷54《吴书·鲁肃传》,第1270页。 (118)《三国志》卷21《魏书·王粲传》,第609页。 (119)关于曹操时期乡里品评是否纳入选官体制,可参见汪征鲁《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上篇第6章《九品中正体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4—423页),本文吸收了他的若干观点。 (120)参见汪征鲁《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上篇第6章《九品中正体制》第1节(第295—299页)的相关研究与引述。唐长孺先生亦云:“制度虽由陈群建议,在延康元年颁布,但在建安年间实际上就已采取这种办法。”(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8页) (121)《晋书》卷36《卫瓘传》,第1058页。 (122)最为著名的是刘毅所上的“九品八损疏”。参见《晋书》卷45《刘毅传》,第1273—1277页。 (123)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第730页。 (124)余英时在《东汉政权之建立与士族大姓之关系》一文中,已将东汉政权建立的社会基础归之于士族大姓。(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17—286页) (125)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49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