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的转喻 人和物会通过不同方式产生联系。在弗雷泽的巫术理论中,物作用于人有接触巫术和模仿巫术两种方式。接触巫术通过相近性原理发挥作用,模仿巫术则通过相似性原理发挥作用。相近性和相似性在语言学上分别被称为“转喻”和“隐喻”。在雅各布森的区分中,两个事物在特定语境中不是隐喻关系就是转喻关系。“微文物”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与转喻的联想方式有关。比如在纪念馆中名人的日常用品被陈列出来供人瞻仰,遗物“感染”了人的主体性,蒙上一层不同寻常的光环。在“物是人非”的情况下,我们只能“睹物思人”。 通过“转喻”的联想,生活中许多物因为与人们生活的长期接触或代代相传,逐渐与人的主体性发生关联。这种“感染”最常见的例子是建筑。人们长期工作生活在某栋建筑附近,建筑与个人的生活逐渐发生联系,成为人们记忆中的一部分。 除了建筑,土地也常常能“感染”个人或群体的主体性。比如弗斯引用过一位土地勘测官对毛利人赋予土地感情的描述: 土地的每一地点都与跟他们的盟约或胜利相关的特定行为相关联。这个地方因为一个地位高的人曾在那儿死去而变得神圣;另一个地方因为是他被埋葬的地方而变得神圣;另外一个地方因为是他们吃掉敌人的地方而被纪念。这些地点的历史从父亲到儿子代代相传,将它们保持为他们所有变得比生命还重要。 土地的纪念意义仅仅对于毛利人的某一个部落有意义,超出了部落的范围,这些土地就仅仅具有普通的意义。临近部落的人对于这些土地的价值或许有所知晓,但是他们大概不会将其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毛利人生活中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土地,也可以纳入“微文物”范围。 更具普遍性的例子是中国传统农村中土地所具有的价值。在江村和禄村以及山东台头,都可以看到人们赋予土地的独特价值。在江村,“土地不仅在一般意义上对人们有特殊的价值,并且在一家所继承的财产中有其特殊价值”。也即是说,在一般意义上来说,土地作为一个财产类别,构成了不同于其他财产类别的价值范畴,同时某一块土地对于某一个家庭来说,还具有独特的价值。人们往往从刚长大成人开始,就在某一块土地上劳动一直到死,因而某块土地就会成为他们“人格整体的一部分”。由于土地的这种价值,人们对土地买卖有着诸多限制,一个家庭不到迫不得已绝不会卖地。在土地买卖过程中,族人拥有优先权,本族的人都无意购买的情况下才能卖给族外之人,同时土地转让还要经过继承人的同意。土地与其所有者及其家族的联系,使其成为了类似于毛利人“通家”的不可异化的财产。 除了建筑和土地,在人类学文本中被广泛描写和分析的许多物也可以包含在“微文物”范畴之中。马林诺夫斯基将“伐乙古阿”与欧洲人的祖传遗物进行对比,认为两者都是因为围绕在其上的历史情感为人所珍爱。“不管一件东西是多么丑陋、无用,以及——按照现行标准——多么不值钱,只要它在历史场景中出现过,并且经过历史人物之手的传递,就一定会因此而成为传达重要情感联想的经久不衰的媒介,它也就必然成为我们的珍爱之物。”因为独特的历史价值,祖传遗物构成了某个家族的“微文物”,而“伐乙古阿”则构成了库拉交换群体中的“微文物”。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物也会因为与使用者的长期接触或代代相传而被附着上独特的感情。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的“包浆”。使用者带有主观意图的“包浆”过程,往往被人们称为“养”。“养”的过程就是使用者与物之间经年累月的接触,使得物表面逐渐获得一层温润的光泽。在这一过程中,此一物逐渐获得一种不同于其他物的独特性。 建筑、土地和物因为与相关群体或个人的长期接触或代代相传逐渐变成“微文物”。这一过程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的物理属性发生变化,而是通过一种类似“接触巫术”的“转喻”机制,物“感染”了人的主体性。一旦物“感染”个人或群体的主体性,就不再是单纯具有使用价值的普通之物,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微文物”获得了某种神圣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