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秦始皇改“王室”“公室”为“县官” 2009年,里耶秦简整理者公布了一方木牍,内容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的名号更替汇编,其中有两条规定: 诸官为秦尽更。A XⅦ 故皇今更如此皇。A XVⅢ 毋敢曰王父曰泰父。A XXII 毋敢谓巫帝曰巫。A XXⅢ 王马曰乘舆马。A XXⅤ 泰[王]观献曰皇帝。BⅠ 天帝观献曰皇帝。BⅡ 帝子游曰皇帝。BⅢ 王节弋曰皇帝。BⅣ 王谴曰制谴。BⅤ 以王令曰[以]皇帝诏。BⅥ 承[命]曰承制。BⅦ 王室曰县官。BⅧ 公室曰县官。BⅨ 内侯为轮(伦)侯。BX 彻侯为[死〈列〉]侯。BⅪ 以命为皇帝。BⅫ 受(授)命曰制。BⅫⅠ □命曰制。BⅪV 为谓□诏。BXV 庄王为泰上皇。BXⅥ 王宫曰□□□。BXIX 王游曰皇帝游。BXX 王猎曰皇帝猎。BXXI 王犬曰皇帝犬。BXⅫ ……(8—461)(13) 由此可确定,“县官”的称谓始于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中国后,颁布诏令将“王室”和“公室”改称为“县官”(14)。 “王室”“公室”常见于先秦文献。王室最初仅用于周天子(也称周王),公室则为诸侯国国君所用。例如《尚书·微子之命》:“钦哉!往敷乃训,慎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孔安国传:“敬哉,敬其为君之德,往临人,布汝教训,慎汝祖服命数,循用旧典无失其常,以蕃屏周室。戒之。”(15)《史记·周本纪》:“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16)正如孔安国所传,以上的王室均指周王室。《左传》宣公十八年:“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17)这里的公室则指鲁宣公。 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地位衰微,势力强大的诸侯国纷纷僭越礼制,先是称“侯”“伯”者僭越称“公”,至战国中后期又僭越称“王”。如《史记·秦本纪》载:“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18)秦孝公时尚称公,其子惠文君继位三年(前335)时就改称“王”。次年,齐、魏两国也不甘落后,改称“王”,即齐威王、魏惠王。随后,秦王便改称“王室”。如《史记·穰侯列传》:“昭王于是用范雎。范雎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泾阳君、高陵君之属太侈,富于王室。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令泾阳之属皆出关,就封邑。穰侯出关,辎车千乘有余。”(19)但“公室”可能依然沿用。如《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上《谏逐客书》:“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20) 睡虎地秦简中亦出现“王室”“公室”之语。如《法律答问》简103:“‘公室告’[何](殴)(也)?‘非公室告’可(何)殴(也)?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21)这里的“公室”也是代指秦国家,“公室告”相当于后世的公诉。因此可推测这条法律应当是秦国君未改称王时制定的法律。此外,《法律答问》还有两条关于王室的法律解释。简28:“可(何)谓‘盗埱’?王室祠,貍(薶)其具,是谓‘’。”简161:“‘擅兴奇祠,赀二甲。’可(何)如为‘奇’?王室所当祠固有矣,擅有鬼立(位)殴(也),为‘奇’,它不为。”(22)这两条相关法律当是秦国君改称王后才出现的法律。因此,睡虎地秦简和里耶秦简中的“公室”当为秦国国君称公时对秦公及其家室的称呼,“王室”则是秦僭越称王后对秦王及其家室的称呼,但“公室”的称号应当没有禁绝,有时人们仍习惯性使用。 现在,随着统一大业完成,秦始皇下令将“公室”“王室”的称号改为“县官”,其动机是什么呢?《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一段著名的记载: 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制曰:“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23) 秦始皇认为自己完成了“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丰功伟业,亘古未有,如果“名号不更”,就无法彰显自己的成功,传颂于后世。于是在群臣意见基础上,将自己的称号从“王”改为“皇帝”,“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并废除谥号,以数计。正如以往学者所论,里耶秦简8-461记载的内容应当也是秦始皇统一后关于更定名号的规定,秦始皇更定名号的范围远远超过《本纪》所载,《本纪》只是择要记载。因此,正如“王”代表秦统一前的秦王,“皇帝”代表统一后的秦皇帝一样,“王室”“公室”代表的也是诸侯国君的秦王,“县官”则代表的是统一天下后的秦皇帝。 顺带提及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即秦汉时期完全不见“皇室”的称呼,偶见“帝室”的称呼,如《史记》仅注中出现1次,《汉书》中出现7次(若加注共10次),《后汉书》中出现3次。由此可知,“帝室”的称呼是西汉中期以后才渐多起来的,但远比不上“县官”出现的次数,也就是说秦汉时人仍惯用“县官”的称呼。关于帝室,《汉官仪》卷下: 帝室,犹古言王室。(24) 表明帝室其实和统一前的“王室”、统一后的“县官”义同。 那么,秦始皇君臣为什么会选择“县官”的称呼呢?“县官”与“王室”“公室”相比,其高贵在哪里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