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卷一五《杂守》,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975页。 ②《史记》卷七九《范雎列传》,北京,中华书局修订本,2014年,第2926页。 ③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9、32页。合集在注释中又加引《墨子·杂守》。 ④以中华书局标点本进行统计。 ⑤《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2524、2525页。校勘记第23条夏家:殿本作“夏官”,凌本作“夏者”。张文虎《札记》卷四:“此二字疑即上文‘官者’二字之误衍。”(第2529页) ⑥《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953页。 ⑦《汉书》卷八○《宣元六王传·东平思王刘宇》,第3323、3324页。 ⑧[清]刘宝楠:《愈愚录》卷四,清光绪十五年广雅书局刻本,中国基本古籍库。笔者标点。 ⑨[清]郭嵩焘著,邬锡非、陈戍国点校:《礼记质疑》卷五,长沙,岳麓书社,1992年,第139页。 ⑩[日]泷川资言考证,杨海峥整理:《史记会注考证(伍)》卷五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662页。 (11)赵伯雄:《两汉“县官”释义》,《历史教学》1980年第10期。 (1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8页。 (13)张春龙、龙京沙:《湘西里耶秦简8-455号》,《简帛》第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1-15页。此后在公布的第一册释文中简号改为8-461。参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本释文据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著《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6-157页。 (14)游逸飞说:“秦更名方似乎揭示‘县官’指涉皇帝、朝廷,为秦始皇的创举。‘王室’本指统治者之私家,在家国难分的周代,‘王室’自然具有政府、朝廷的意涵。‘县官’既取代‘王室’,便继承其意义。这就是‘县官’为何既指皇室,又指政府的缘故。”(游逸飞:《里耶8-461号“秦更名方”选释》,魏斌主编:《古代长江中游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3页)《秦简牍合集》注释:“今按:里耶秦简8-455:‘王室曰县官。公室曰县官。’其中的‘县官’或指县级政府,或指各级政府。简文‘公室告’似指官府按规定可受理的告诉。‘非公室告’指官府按规定不可受理的告诉,即法律规定不予接受的告诉。”(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222页) (15)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卷一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22页。 (16)《史记》卷四《周本纪》,第179页。 (1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778页。 (18)《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59-260页。 (19)《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828页。 (20)《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第3086页。 (21)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221页。 (22)陈伟主编,彭浩、刘乐贤等撰著:《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第193、243页。 (2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303-304页。 (24)[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90页。 (25)关于中国的“天下观”,世界范围内都有丰富的研究,此仅列举数种:Joseph R.Levenson(列文森),“T'ien-hsia and Kuo,and the ‘Transvaluation of Values'”,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Vol.11,No.4,(Aug.,1952),pp.447-451;[日]安部健夫:《中国人の天下觀念一政治思想史的試論》,京都,ハ、一バ一ド·燕京·同志社东方文化讲场委员会,1956年;蒙文通:《略论山海经的写作时代及其产生地域》,《巴蜀古史论述》,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童书业:《春秋时人之“天下”观念》,《春秋左传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日]渡边信一郎:《中国古代の王権と天下秩序——日中比較史の視点から》,东京,校仓书房,2003年(中译本徐冲译《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从中日比较史的视角出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 (26)关于《礼记》的成书年代,历来有很大争议。徐喜辰曾总结为七说:孔子门徒所撰说、六国时人所撰说、二戴据古礼所删说、二戴所传说、二戴据《曲台记》所删成说、汉初诸儒编定说、东汉末年说。主流观点认为,其独立成书或晚至汉代,但其中保存着许多先秦时期的材料,其史料价值丝毫不逊色于《周礼》《仪礼》。参见徐喜辰《〈礼记〉的成书年代及其史料价值》,《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4期;王文锦《礼记译解·前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7页(“前言”作于1994年9月)。关于《王制》篇的成书同样也有多种说法,受篇幅所限,笔者不详述。由于《礼记》及《王制》篇的成书问题甚为复杂,本文无力涉及,但根据本文所引传世文献和新出材料,至少可以证明《王制》篇的思想在战国后期已经形成。 (27)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五《王制第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58-470页。 (28)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六《王制第五》,第476-478页。 (29)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二○《王制第五》,第580-586页。 (30)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卷一五《王制第五》,第461-462页。 (31)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07-208页。 (32)[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卷四《京师》,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57-165页。 (33)[汉]许慎撰:《说文解字》卷七下新附,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电子版。 (34)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撰,黄怀信修订,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卷五《作雒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10-532页。 (35)[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285页下栏一第286页上栏。 (36)[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佚文·古制》,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92页。 (37)许维遹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六《季夏纪》,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31页。 (38)《周礼·地官司徒·小司徒》:“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郑玄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彭林整理:《周礼注疏》卷一一《地官司徒·小司徒》,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90页) (39)《史记》卷七四《孟子苟卿列传》,第2848-2849页。 (40)王利器原断作逗号,此为笔者改。 (41)王利器原断作句号,此为笔者改。 (42)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九《论邹》,第613-614页。 (43)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一一《谈天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73-474页。 (44)黄晖撰:《论衡校释》卷二四《难岁篇》,第1019-1020页。 (45)关于邹衍大九州的研究十分丰富,如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卷六《故书古史杂考之属·邹衍九州考》,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44-245页(原刊1936年);顾颉刚《邹衍及其后继者的世界观》,《中国古代史论丛》1981年第1辑;常金仓《邹衍“大九州说”考论》,《管子学刊》1997年第1期;高建文《邹衍“大九州”神话宇宙观生成考》,《民俗研究》2016年第6期;胡阿祥《赤县神州:邹衍的海陆世界》,《唯实》2016年第10期;等等。 (46)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卷二二《山国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82-1285页。 (47)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卷一《垦令》,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页。 (48)范祥雍笺证,范邦瑾协校:《战国策笺证》卷二四《魏策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65-1366页。亦见《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824页;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裘锡圭主编:《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战国纵横家书·须贾说穰侯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26页。 (49)许维通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四《孟夏纪》,第86页。 (50)许维通撰,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四《孟夏纪》,第195-197页。 (51)何宁撰:《淮南子集释》卷五《时则训》,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419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