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齐思和与哈佛大学的美国史学术传统 齐思和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是查尔斯·霍华德·麦基文(Charles Howard McIlwain,1871-1968),齐思和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专门对他表示了感谢。麦基文是哈佛大学历史学硕士,1916年成为哈佛大学历史学和政府学教授,1926年被聘为哈佛大学政府学伊顿讲座教授,主要讲授英美宪政史和政治思想史方面的课程。麦基文在这两个领域都有很深的造诣,并在1935年当选美国历史学会(AHA)主席。麦基文在美国史方面的代表作是1923年出版的《美国革命的宪政解释》(The American Revolution:A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该书在出版的第二年就获得了普利策奖(历史类)。这本书试图对美国史上聚讼纷纭又无比重要的美国革命的原因进行诠释。19世纪的“辉格主义范式”带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自由主义、种族意识和精英取向,认为美国革命主要是一场由英裔白人男性发动的政治革命,具有天然的正当性。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史学”则更加看重革命发生的经济动因,将美国革命看成是不同群体由于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斗争。(31)麦基文与他们不同,从宪政争议的角度来解读美国革命的原因。他认为,美国革命实质上是英国宪法框架内的一种宪法斗争,英国议会和北美殖民地对英帝国宪法有不同的理解与解释,前者强调英帝国议会的主权涵盖整个帝国领土,可以对北美殖民地的任何事项立法,而后者则认为议会的立法权不能及于殖民地的“内政事务”。二者的宪政分歧无法调和,最终引发了革命。(32)1932年他出版了自己的另一本代表作《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从古希腊到中世纪晚期》(The Growth of Political Thought in the West:From the Greeks to the End of the Middle Ages),对西方从古希腊到中世纪晚期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做了一番详细的梳理,是一本非常出色的西方古代和中世纪政治思想史著作。(33)1940年,麦基文出版了著名的《宪政古今》(Constitutionalism:Ancient & Modern),将美国宪政的起源从英国进一步追溯到古罗马,认为宪政的实质是政府权力和独立的司法审判权之间的平衡,成为宪政史领域的经典著作。(34) 从麦基文整体的学术兴趣上看,他以美国宪政史为基点,然后追溯其古代和中世纪的宪政起源,这对齐思和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齐思和的博士论文聚焦中国春秋时期的封建制度,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更为侧重政治,对封建制的权力运作和等级关系尤为重视。从他书中阐发的很多观点,可以明显看到麦基文有关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著作的影子。齐思和在论文中专门比较了中国封建制和欧洲封建制的相似之处,很多关于欧洲封建制的概念和认识也都是来自于麦基文的政治思想史著作,他在文末的参考书目中专门列出了麦基文的《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从古希腊到中世纪晚期》一书。无独有偶,麦基文的另一位中国学生吴保安也深受导师的影响,他在自己博士论文的致谢中特别感谢了麦基文教授,认为“如果没有研修他那极富启发性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和中世纪英国宪法史的课程,本人绝无可能萌生此念,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考察自己国家封建时期王权和法律的观念”。(35)齐思和与吴保安的论文选题有很大相近之处,前者应当也上过麦基文的这几门课程并深受启发。 齐思和在哈佛历史系的另一位重要老师是美国史知名学者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Meier Schlesinger,1888-1965)。他191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获得美国史方向的博士学位,博士论文的题目是《殖民地商人与美国革命》(The Colonial Merchants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也在关注美国革命这个重要问题。与麦基文不同,施莱辛格对美国革命的阐释基本上属于“进步主义”史学阵营,注重从经济和阶级的角度来探讨美国革命的原因。这篇博士论文在1918年公开出版,得到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1874-1948)等进步主义史家的高度赞扬。他在哥大学习期间,除了服膺于进步主义史家,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鲁宾逊“新史学”的影响。他认为历史学不应当只关注传统的政治史,而应当把视野拓展到社会史和文化史等领域。(36)他任教于艾奥瓦大学(the University of Iowa)时,将“新史学”理念付诸实践,开设了“美国史新观点”(New Viewpoints in American History)和“美国社会文化史”等课程,课程的部分内容还出版成书。(37)1924,施莱辛格接替美国史学“边疆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里希·特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1861-1932)的位置,正式成为哈佛大学历史系教授,直到1954年退休。他在哈佛大学开设了“美国社会和思想史”的研究生讨论班课程,深受学生的欢迎,并在哈佛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美国史方向的博士生,他们中的很多人后来都成为了美国史领域的一流学者。(38)施莱辛格非常注重城市兴起在美国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写出了《城市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City,1878-1898),成为美国城市史领域的开山之作。他的另一部代表作是与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教授迪克森·福克斯(Dixon Ryan Fox,1887-1945)共同主编的13卷本《美国生活史,1928-1943》(History of American Life,1928-1943),聚焦于美国的社会、人口、住房、时尚、教育等生活层面的内容,使美国历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政治、外交和军事领域。施莱辛格因其在城市史、社会史、思想史等领域的学术成就,当选1942年度的美国历史学会主席。 根据齐思和女儿齐文心的回忆,齐思和“在以严格要求著称的施莱辛格的讨论班上,他的论文获得‘Good English’好评,对于一个来自中国的学生来讲,真非易事”。(39)齐文心的回忆虽然没有点明齐思和上的具体是哪门课,但表明齐思和专门上过施莱辛格给研究生开设的讨论班课程,而且极有可能就是那门颇受欢迎的“美国社会和思想史”。作为当时美国最为顶尖的美国史名家,施莱辛格尽管并未指导齐思和的博士论文,可他的很多研究旨趣和研究方法肯定都通过讨论班的课程传递给了齐思和。齐思和研究春秋时期的封建制度,在注重该制度政治运作的同时,专门用一章的篇幅探讨了这个制度的经济和社会层面,表明施莱辛格治史领域广阔并尤为注重社会和经济史的特点对他的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除了这几位从事美国史的学者,齐思和在论文的致谢中还提到了一位论文指导者,这就是在哈佛大学教授汉语的詹姆斯·韦尔(James Ware)。他是哈佛大学历史上第一个拿到中国研究方向博士学位的人,博士论文是关于《魏书》对中国佛教的记载,之后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魏晋南北朝佛教和道教史。他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主要负责哈佛的汉语教学,五六十年代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典籍的翻译工作,整体的学术水平并不高。齐思和把韦尔和麦基文并列为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主要是因为韦尔博士是当时哈佛少有的通晓汉语的学者,对他在语言翻译方面提供了帮助,在研究方法上应该贡献有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