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史的理论建构与创新 情感史在21世纪初迅速兴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凸显了情感自身的重要性,也与近几十年来国际学术潮流的变化密切相关。心理学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历的“情感转向”,使情感“成为社会和行为科学中一个至关重要且时髦的主题”。学者们证实情感作为一种认知行为兼具可塑性和能动性,它既是个体感知和表达自我的工具,也是社会交往和认同的纽带,因此人的判断和行为无不受到情绪的左右或驱使。基于这些认识,学者们围绕情感在政治竞选、社会动员、司法审判、商业投机、市场营销和新闻传播中的作用开展了颇为深入的研究。现代西方社会对“自我”的尊崇亦是情感备受关注的原因。“自我首先是情感的自我”,人们重视内心的感受和情感的自由,他们希望自己的情感不受外界侵扰,还学会了通过“共情”(empathy)去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情感。作为塑造自我的要素和展示个性的标记,情感始终是文学与艺术创作者刻画和传递的对象,并且日益成为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探究个体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在此背景下,“情商”理论在90年代诞生。情商反映了个体感知、理解和控制情绪的能力,是衡量个人素质和潜能的重要尺度。该观点被迅速推广普及, “情绪管理”不仅被视为提高情商和实现“自我优化”的途径,其策略也被众多商业机构和行政部门用于对员工的管理与培训。学界乃至社会对情感的关注无疑是情感史兴起的重要外因,它为史学家观察过去人的情感世界提供了新的方法、视角和契机。 但是,任何学科想要获得生命力必须依靠其自身理论上的完善与突破,情感史亦不例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是情感史理论建构的关键时期,贡献突出者当属斯特恩斯夫妇(Peter Stearns & Carol Stearns)、威廉·雷迪(William Reddy)和芭芭拉·罗森维恩(Barbara Rosenwein)。这些学者将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证实情感拥有自己的历史,还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历史上的情感提供了迄今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框架。 20世纪末,情感史因斯特恩斯夫妇的重要贡献而向前推进了一大步。1985年,他们在《美国历史评论》上刊文,首次提出“情感规约”(emotionology)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中的特定群体对基本情感和正确表达这些情感所持的态度和标准,以及机构通过人的行为来展现和鼓励这些态度的方法”。情感和情感规约是截然不同但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前者是个人真实的情感体验,后者则指向被期望或被要求应当具有的情感。譬如“恐惧”是士兵在战场上常有的情感,“英勇无畏”则是情感规约,它是由军队这一“群体”或“机构”制定的有关军人体验和表达情感的规范,亦是为推行该规范所采取的行事方式。由于情感规约旨在塑造和影响人的情感体验和表达方式,并且能够反映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或集体共有的习俗、观念和准则,因此被斯特恩斯视为情感史研究的关键。斯特恩斯指出情感史研究有三个步骤:对爱、怒、嫉妒、恐惧的研究应从情感规约入手,因为它与情感体验相比更加有迹可循,且本身具有重要性;在第二步,史学家应尝试弄清一段时期里情感表达的变化趋势,并假定它和情感规约的变化趋势之间存在关联;第三步应考察人们为调和情感标准和情感体验所做出的努力。 斯特恩斯尤其关注现代化进程与情感规约之间的关系。他在八九十年代出版了一系列论著,探讨了在西方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断更新、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城市化进程加速、商业贸易发展、政治剧变和动荡等背景下,现代美国社会对爱、愤怒、嫉妒、恐惧等情感的态度嬗变。他指出,18至19世纪美国男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发泄愤怒的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谴责;美国父母也开始认识到他们不仅应当克制自己的脾气,还应消除儿童的恐惧感,用“爱”和“快乐”替代“威胁”和“恐吓”逐渐成为现代家庭教育的共识。与此同时,嫉妒心也日益受到美国社会的质疑,反对嫉妒是当代美国情感规约的重要方面,然而嫉妒心非但未被消灭,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现代化进程。典型的例证是现代商人擅于利用消费者的嫉妒和攀比心理逐利,从而促进了商业社会的发展。通过这些研究,斯特恩斯证明情感规约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口、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常会伴随着情感规则和标准的深刻调整。 斯特恩斯在情感史的发展中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所谓承前,在于他继承了埃利亚斯线性的、以文明化为主旨的情感史观。他还指出,情感史研究的目标之一是用史实证明群体抗争行为中的集体情绪的破坏性和非理性本质。这使其研究不论在观点上还是理论上都未能取得对赫伊津哈、埃利亚斯和勒庞等人的实质性突破。但斯特恩斯的重要贡献在于启后。他长期致力于介绍和推广情感史,不仅出版了一系列实证研究成果,还主编了纽约大学出版社的情感史研究丛书,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其中。他的“情感规约”理论为研究情感史提供了方法并指出了方向,成为该领域的重要理论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起,“情感史”作为对该领域的称呼开始固定下来并使用至今。 情感史研究的另一位重要推动者威廉·雷迪,是美国杜克大学历史学与人类学教授。雷迪指出当时的人类学及其建构主义理论所遭遇的困境:不少学者将情感视为社会文化的建构物,从而丧失了对其进行是非判断或道德评价的立场,即便他们意识到一些情感生活方式有违人性或正义。在《反对建构主义》一文中,雷迪以人类学家贝内迪克特·格里马(Benedicte Grima)的研究为例,对这一困境进行了阐述。格里马发现“嘎姆”(gham)即一种类似于悲伤的情感,是巴基斯坦普什图族女性几乎唯一被允许在公共场合宣泄的情感。她们被要求在自己的婚礼上或者当亲友遭遇伤害时表达这种悲伤之情。在后一种场合,她们聚在一起哀哭,却对受伤者置之不理。普什图族女性的这两种情感表达方式明显有别于西方社会:在西方,新娘在婚礼上常沉浸在喜悦之中,而当亲友受伤时人们会给予同情和帮助。格里马据此认为情感不具有普遍性,它因地域文化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特征。然而格里马又指出“嘎姆”是对女性的“压迫”,因此对其大加鞭挞。在雷迪看来,格里马的批判与其文化相对主义立场相悖:如果情感、习俗和价值观念是由当地社会文化建构的,那么它在当地就具有合理性,人们也就无权对其说三道四,但格里马对“嘎姆”的批判又使她陷入西方优越论和民族中心主义。格里马的研究暴露出社会建构主义面临的理论和道德困境。一方面,社会建构主义者极易滑入文化相对主义的陷阱中,将情感视为因地而异的文化现象,这意味着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尺度或价值观念,否定了对情感进行批判的可能。另一方面,情感沦为文化的被动塑造物,这不仅否定了情感和个体的能动作用,而且取消了情感具有历史的可能性。 如何解决社会建构主义的困境?雷迪认为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弄清情感的本质:情感究竟是后天的、社会文化的产物,还是先天的、具有普遍性的事物?他并非让学者二择其一,而是在肯定社会文化对情感有巨大影响力的前提下,力图证明情感表达的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特征,从而确立一个可以用于捍卫情感自由和正义的普遍性原则。在其1997年的论文中,雷迪在吸收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基础上提出了“情感表达”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个人用言语表述和处理内心情感的过程。“情感表达”同时具备言语行为中的描述型(constative)和施为型(performative)特征。譬如,“我快乐”既可以是对内心情感的准确表述(描述型),也可能是不准确甚至虚假的表述(施为型)。准确表述内心情感是人之本能。但在施为型中,声称“我快乐”可能是为了在诸多情感中强调快乐的感觉,或是为了否认或掩盖心中的不快,这种情感表达能够重塑个人情感,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目标或满足社会期望。如此一来,雷迪借“情感表达”实现了普遍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和解,使学者从政治、伦理和道德层面评价情感成为可能:为什么人们拒绝真实地表达内心情感?心口不一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压力?回答这些问题成为反思和批判情感的起点,也成为建构情感史理论的突破口。 2001年雷迪出版《情感的导航:情感史的一个框架》一书。他吸收认知心理学的成果并将其与社会建构主义相结合,不仅完善了“情感表达”理论,而且围绕“情感表达”和“情感体制”(emotional regime)等概念搭建情感史研究的理论框架。认知心理学证实人的情感是一种认知行为,它的产生通常是个体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接收到的大量外界信息或“思考素材”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转译”的结果。情感表达也是转译的一部分,它是个体以具体目标为导向对内心情感有意识的语言表述。情感语言会以思考素材的形式再次被人脑接收,并和其他信息一道进入新一轮的转译,进而确认、强化或改变已有的情感。在战旗下宣誓会强化忠诚和无畏的情感,沮丧之人通过告诉自己“我很好”来重拾信心和快乐,便是情感表达重塑情感的例证。接收和转译信息是一个持续的、非线性的、平行处理且互相影响的过程,此过程称为超量学习(overlearning),经超量学习而积累在大脑中的知识记忆对情感和认知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知心理学的上述发现被学界称为“情感研究的一场革命”,它证实了情感和思维密不可分,打破了将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传统认识。雷迪指出认知心理学之于情感史的意义有三:其一,它证实“情感大体上(但不完全)是习得的”,既肯定了情感因生物学特征而具有普遍性,又强调了社会文化对情感的影响力;其二,情感不再是非理性的、须被约束的生理反应,其认知属性使它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其三,它恢复了人的能动性,情感不再是文化的被动塑造物,而是个体用来认知和改变世界的力量。 雷迪将人以具体目标为导向,或为应对与已有目标相冲突的任务而对情感表达进行“管理”或“改变”的行为形容为“情感导航”(emotional navigation),喻义人是情感的舵手,有权掌握情感表达的方向。情感导航是人的能动性的体现,“情感自由”则是个体进行情感导航的权利和前提。情感的社会建构属性决定了情感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感体制”的约束,后者是社会或共同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为维护现有秩序或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整套体验和表达情感的规则,以及为贯彻这套规则而采取的仪式性和惩罚性措施。情感体制不仅是“一切稳定的政治体制的基础”,而且在“特定机构(军队、学校、教会)、每年的特定时期、特定人生阶段”等具体层面对个人情感做出了规定。严苛的情感体制以限制“情感导航”和牺牲“情感自由”为代价,当个人目标和社会期望间的冲突越是难以调和,个人用于体验和表达真实情感的场所和办法即“情感避难所”(emotional refuges)就越少,他们遭受的“情感痛苦”也就越重。雷迪提出了评价情感及其体制的标准:个体在所处的情感体制中能否最大限度地拥有情感自由并免受情感痛苦。这一标准使学者能够对任何地域和历史时期的情感进行政治、伦理和道德层面的批判,同时避免滑入民族中心主义和西方优越论的陷阱中。 雷迪将其理论应用于近现代法国情感史的研究。他首先探讨了在路易十四时期隐藏于“情感避难所”中的温暖、亲密和真诚的情感如何在18世纪演变为“情感主义”,并在大革命时期迅速公开化和激进化,形成了以热爱祖国、忠于革命、仇恨贵族和怜悯弱者为核心的情感体制。这一体制极为严苛,雅各宾政府强迫全体国民真诚地表达上述情感,由此导致的社会恐慌成为情感痛苦的真实写照。雷迪将1794年视为法国情感史的一个转折点。尽管学界对雷迪的研究不乏质疑之声,但无人否定他在建构情感史理论上的巨大贡献。普兰普尔对雷迪的研究如此评价:“(该书)是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情感史理论著作。他是极少数有能力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论文质量进行判断的历史学家。同时他还通晓人类学研究成果。将这两种素养与他对18、19世纪法国史料长达数十年的研究相结合更是独一无二”。 在《情感的导航》问世一年后,美国罗耀拉大学欧洲中世纪史学家芭芭拉·罗森维恩发表《对历史情感的忧虑》一文,随即在学界引发巨大反响。罗森维恩将矛头对准情感史研究中的“宏大叙事”即情感的全部历史是情感日益受到约束的历史。埃利亚斯的情感文明化理论便是这种“宏大叙事”的典型。事实上,包括赫伊津哈、费弗尔、布洛赫、阿利埃斯、德卢米乌和斯特恩斯等人在内的20世纪大多数史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这一研究范式,他们相信情感受文明和理性的约束是一个线性的过程,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方面。这一观点体现了西方人对情感的传统认识与想象:“情绪就像人体内的大量液体,它不断地上升和起泡,迫切地等待被释放”,换言之,如果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的疏导或控制,它就会像液体一样在压力下喷涌而出。罗森维恩形象地将其称为“液压模式”(hydraulic model),并指出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建构理论为从根本上否定该模式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前者证实了情感不是一种如液体般在受到压力时便会迸发的生理反应,而是人脑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的结果;后者主张“情感取决于语言、文化行为、目标和道德观念”,而且“每种文化对情感和行为都有各自的规定”,证实了情感具有可塑性和差异性。这一观点也为学者透过历史情感分析人物思想和事件背后的动机,以及从更加微观具体的角度探索西方社会内部和以外地区的情感史提供了理论依据。 罗森维恩提出了自己的情感史理论框架:情感共同体(emotional communities)。情感共同体和“家庭、邻里、议会、行会、修道院、教区这些社会共同体别无二致”,共同体成员基于相同或相似的利益而遵循同一种情感模式,该模式明确了所有成员应该如何正确地体验、表达和评价情感。不同的情感共同体之间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人们通过调整他们在不同环境中的情感面貌和对甘苦福祸的判断,能够不断地从一个共同体进入另一个共同体,比如从旅馆到法庭”。2006年,罗森维恩在《中世纪早期的情感共同体》中对共同体的形态进一步补充:“想象一个大圆中有许多小圆,它们不规则地遍布其中,并不完全同心”,大圆比喻占据支配地位的情感共同体,小圆则是次一级的共同体,后者遵循前者的情感模式,但可能对其中的某些方面进行强调或者弱化;小的情感共同体甚至可被细分为更小的单位,同时也可能存在其他大的情感共同体,它或独立于前一个大共同体,或与之相交。那么如何确定情感共同体的情感模式?共同体推崇和反对什么情感,其成员又有哪些共有的情感特征?罗森维恩认为应首先确定史料的范围。既然凡是有着共同利益或目标的社会群体都可被视为情感共同体,那么就应从与这些社会群体相关的材料入手。接下来,再从这些文献中搜寻出所有涉及情感的词语,并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所谓定性,指研究者须从具体的历史情境和文本出发分析这些词语的准确内涵,避免时代误植。所谓定量,指对各种情感词汇在不同语境下出现的频次进行统计,以此分析并确定该群体的情感特征。 罗森维恩在《中世纪早期的情感共同体》中重点探讨了墨洛温王朝时期三个情感共同体的差异和变迁。在高卢罗马历史学家、图尔主教格里高利所描述的奥斯特拉西亚王后布伦希尔德(Brunhild of Austrasia)摄政时期的宫廷中,形成了以爱、同情和友善为核心的情感文化,其目的是巩固王后的统治,弥合和维系曾因兄弟反目、血亲复仇和宫廷斗争而充满动荡的家族关系。但这一情感共同体在613年纽斯特里亚国王克洛泰尔二世(Chlothar Ⅱ)率军击败奥斯特拉西亚并残忍处决布伦希尔德后即告瓦解,曾经充满女性色彩的亲密和外露的情感模式,被由男性主导且充满修道色彩的冷静、含蓄和程式化的情感模式所取代。在七世纪末,这一温和的情感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彼时激烈混乱的派系争斗使贵族的文字和生活中充满了憎恶、愤怒、嫉妒和仇恨情绪。罗森维恩强调,这既是尔虞我诈的政治局势的产物,同时为权力争斗服务,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罗森维恩的情感共同体理论与斯特恩斯的“情感规约”和雷迪的“情感体制”具有某种相似性,它们皆指向情感的社会属性,尤其关注社会群体共同分享或遵守的情感模式与规范。但罗森维恩认为,斯特恩斯从面向大众读者的现代行为手册和礼仪书中探寻情感规约的方法是错误的,这类印刷品中关于情感的建议往往并非情感规约的真实反映,忽视了对精英阶层和中世纪乃至更早时期情感的研究。对于雷迪的“情感体制”,罗森维恩承认任何时期都有占主导地位的情感共同体和有约束性的情感规范,并坦诚自己“不介意将它们称之为情感体制”,但她认为这一概念“过于强势”,使情感体制和情感避难所之间不存在任何的缓冲地带。共同体的情感模式并不需要以“现代国家的形成及其统治”为基础,它可以是群体在交往和协商过程中形成并自觉遵守的共识。罗森维恩给情感共同体这一概念以足够的弹性,使其能够应用于对不同时期的各类共同体如国家、宫廷、教会、修道院、政党、学校、法庭、军队、企业、邻里、家庭的情感模式的研究。她不仅指出了情感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且证实了情感绝非幼稚和非理性的事物,进一步巩固了情感作为史学研究对象的地位。 面对罗森维恩对情感研究文明化理论的批判,斯特恩斯在2014年撰文予以回应。他承认传统的情感史观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但明确指出罗氏的理论使一些学者只关注那些“更安全的”微观议题,放弃了对情感如何演变这类宏观问题的追问。斯特恩斯还指出,罗森维恩及其追随者暗示中世纪的情感标准与现代社会没有显著区别,这便否认了现代化这一重大历史进程对情感的演变存在任何影响的可能。他呼吁学者在承认情感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基础上,重启对情感与现代性关系的探讨。 斯特恩斯与罗森维恩之间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是情感的历史性与普遍性探讨的延续。彼得·伯克将分歧的双方称为“最高纲领派”(maximalists)和“最低纲领派”(minimalists)。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在某个特定的文化中,具体情感或整套情感会随着时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后者相信情感在不同时期基本上保持不变”;罗氏理论导致的情感史研究的碎片化倾向,可能使她的追随者选择最低纲领;“最高纲领派”更具有创新性,但面临的难度也更大,“从现存的档案中找到对愤怒、畏惧和爱等情感的自觉态度的证据并不难,但从长时段中归纳出根本性的变迁,则须更加依赖推理或猜测”。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罗森维恩和雷迪在各自新近的著作中都采用了斯特恩斯所倡导的从长时段考察情感变迁的视角。在2016年出版的《时代情感:600—1700年的情感史》一书中,罗森维恩通过对英法两国一系列情感共同体的微观研究,串联起从西塞罗到霍布斯之间长达11个世纪的情感史,证实了情感模式或标准总是伴随着时代的更迭和共同体的重组而发生变化。但罗森维恩反对将中世纪和现代社会的情感文化相对立,她发现这些共同体对情感的基本认识都来自于西塞罗和奥古斯丁的情感理论,及其在中世纪最重要的继承人阿尔昆和阿奎那。这使得这些共同体的情感文化在长达千年的变化和更替中依然具有某种统一性和延续性。雷迪在2012年出版的《浪漫爱情的形成:900—1200年欧洲、南亚和日本的爱欲与性》一书中指出,格里高利改革后的天主教会将爱情视为罪恶的、需要被消灭的性欲,这迫使抒情诗人、传奇作家和爱情的追求者在法兰西国王和贵族的宫廷中寻找情感避难所。这种源于宫廷的“浪漫爱情”,在本质上是对教会主导的情感体制的挑战。该研究反映了雷迪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基本观点,即情感是“文化的建构物,它拥有悠久和复杂的历史”。 斯特恩斯、雷迪和罗森维恩等人在情感史领域的不断尝试,既显示了情感规约、情感体制和情感共同体等理论的学术价值,也反映出情感史在理论、方法和内容上依然有巨大的探索空间。伯克认为情感史可以至少从五个方面加以推进。第一,考察过去人们对特定情感的态度,这类研究本质上是有关情感的思想史。第二,研究“情感的兴趣史”,即过去人们为何以及如何研究情感。例如,为什么16、17世纪的西方学者开始关注人类情感?为何18世纪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将情感提升到美德的高度?为什么福音派信徒特别重视宗教情感的体验与表达?第三,考察情感对象的变迁。以德卢米乌的研究为例,为什么地狱会取代大海、黑暗、天灾和土耳其人,成为近代早期法国农民恐惧的对象?第四,探究人类约束和管理情感的历史,即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如何有选择性地约束和管理特定的情感。第五,关注在不同历史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情感以及时代情感的变迁。总的来看,伯克倡导的是一种包容开放、不拘一格的研究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