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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馆沿革考(10)


    (三)民国方志馆的主要特点 
    民国时期所建方志馆,有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官”“学”并举。即不仅如前述:一批政府要人重臣直接入馆担当重任,而且十分注重聘请名宿硕学担当总纂及纂修,如金毓黻等人主纂《奉天通志》,吴宗慈主纂《江西通志稿》,李泰棻主纂《绥远通志稿》,余绍宋主纂《重修浙江通志初稿》等。各通志馆聘用的编纂人员,也多为硕学之士。(39)同时一些文化团体也纷纷参与,如近代拥有一千多人并散布于全国各地的著名文学团体“南社”,其社员普遍置身于当地通志馆并参与方志编纂。其中,南社创始人之一陈去病曾任江苏通志局局长,黄节担任过广东修志馆馆长,赵式铭、李书城分别为云南、湖北两省通志馆馆长。(40)柳亚子在出任上海通志馆馆长之前,也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求从馆长到馆员,全部为南社、新南社的成员。(41)将通志馆移交大学办理,也是民国时期方志馆的显著特色。如1932年,经由广东省政府主席林云陔致函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正式移交该校,校长邹鲁亲任馆长,广东通志馆一度也被称为“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同样河南通志馆1934年移交河南大学后,根据《河南通志馆组织章程》,馆长一职也须由河大校长兼任,等等。 
    二是“建”“研”并行。大批文化名人、学术大家的入行,不仅大大提升了地方志书的质量水平,促进了方志学理论的发展繁荣,对方志馆由实践层面提升到学术高度,也有积极促进意义。如广东通志馆纂修朱希祖对“通志”定义就作过诠释:“通志之名,媲于通史,肇自远古,讫于当今,是名曰通。”(42)1935年,分别任职于绥远通志馆的李泰棻和河北通志馆的傅振伦,也相继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方志学》和《中国方志学通论》。此外,湖北通志馆总纂王葆心的《方志学发微》,江西通志馆总纂吴宗慈的《方志丛论》,河北通志馆纂修甘鹏云的《方志商》,等等,都是当时方志学的研究力作。这种学用结合的实践,有效推动了方志馆事业的发展。(43) 
    三是“内”“外”并重。即除方志馆自身发展外,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与方志馆关系密切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各类文化场馆,或以融为一体的运行机制,或以性质相同的管理经验,也为方志馆的建设发展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借鉴经验,其中尤以早期藏书楼、近现代图书馆与方志馆关系最为密切。如自民国5年至民国25年约二十年间,北京图书馆(旧称京师图书馆、北平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共收全国各类方志达6000余部之多。1915年11月,教育部商议各省区,请各省、县图书馆注意搜集乡土艺文。一年后,再次要求各省图书馆于搜藏中外图书之外,尤宜注意于本地人士之著述,以保存乡土艺文。1944年成立的国立西北图书馆(1947年改名为国立兰州图书馆),也明确要求要把收藏“西北地志及姓氏家谱”作为图书馆的重要任务。(44)等,这都反映了当时各地图书馆对方志的重视程度和收集力度。1926年由张元济创建的上海“东方图书馆”,当时是东亚最大的图书馆,收藏地方志达2641种25682册(其中元本2种,明本139种),占全国方志总数的48%,国内外图书馆均难以企及。但绝大部分毁于1932年的“一·二八”战火,但它为中国方志事业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却永不可灭。(45)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民国各时期所建各种类型的“通志局(馆)”是当时方志馆的主要形式,但它们与“方志馆”还不能完全划等号。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就志书概念本义而言,“通志”有其特定的含义,它一般是指贯通古今的省志。尽管自古至今一些市县州府等志书也有贯通古今的形式,甚至有的市县志书本身就贯以“通志”名称,如仅浙江省历史上就有陈训慈所主编的《鄞县通志》等,但方志界多不视其为“通志”,这也是历来对“通志”约定俗成的共识。二是从各类修志机构看,当时名称十分丰富,并不都冠以“通志馆”名称,如1914年成立的“广东修志馆”,而且也不仅仅限于编纂省志。三是其职能大多限于修志,与今天所言的综合性地情展示有较大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我们所说的“方志馆”不仅在名称上与“通志馆”不同,而且其功能和涉及范围也不一致,应当说当代新型方志馆的职能更为丰富,内容更为宽泛,收藏展示手段也更为现代化,这是前者所难以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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