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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馆沿革考(6)


    三、民国方志馆的艰难时世 
    民国时期各种战事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全国各地的地方志事业自然也受到极大影响,黄苇先生为此称之为“乱世修志”。但各时期仍通过颁发政令、建立机构、编纂志书等举措,试图强化地方志的官修地位,推进事业发展,其中各种形式的方志馆在艰难时局中也得到了一定发展。 
    (一)浙江通志局与民国方志馆建设事业的发端 
    1914年春,浙江省督军朱瑞、巡按使屈映光决定续修《浙江通志》并设立浙江通志局。1915年制定的《浙江续修通志局组织大纲》第一条“定名”载明:“本局定名为浙江通志局。”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个省级方志机构,它的创立为中国近现代方志馆事业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就主要功能而言,浙江通志局仍是一个形式单一的志书编纂机构,与方志馆后来的发展特别是与我们今天所设计的以综合地情为主的方志馆仍有相当差别。 
    浙江通志局由沈曾植创办主持。同时聘有总纂一人,委任提调一人,另有纂修、分修、协修、征访员及文牍员、会计兼庶务等人员约20多人。王国维、徐定超、刘承干等人均参与纂修。1915年8月,提调徐定超等“赴省议会旧址布设通志局,开始应办各事宜”(26)。随后拟定征访细则和政府公文,要求分门别类整理官牍档案资料,以补旧志和采访之不足。1915年9月,他还以浙江巡按使公署名义,发文要求各地从发文之日起五个月内,将乾隆到宣统年间的疆域分并、城署桥梁、运河堤岸、人口增减等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明晰起止时间,造册备案之后送到通志局,供修志人员参考选用。(27) 
    当时政府也十分重视通志局和《浙江通志》的编纂工作,1915年10月,浙江巡按使公署专门发文,制订《续修浙江通志征访细则》共二十二条,要求各府衙配备一名专职征访员,且务必品学端正,留心掌故,三十岁以上。如果有人借修志之名招摇撞骗,必须立即辞退。规定还要求征访员要广为征访各种与修志有关的文献,无论已刊刻或未刊刻的,无论官方文献还是私家著述都要广加收录。并鼓励征访员补充建议,集思广益。(28)省都督吕公望还要求各县“迅速补送备纂,毋任延缓”。1916年11月,因有的县对修志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省长公署又多次发布训令,再次强调“事关重要”,应从速办理。 
    然好景不长,自1916年夏季始,因政局动荡,军政长官更替频繁,报纸有缓办通志消息刊布,《浙江通志》编纂工作便显现颓势。如1916年1月,王国维在一封信中便报怨说:“今年经费尚未全有着落……颇复悲观。”最终因国运飘摇,时局艰难,编纂难以为继,人员陆续离职,《浙江通志》编纂经三度延期仍未完成。1923年5月,浙江省议会通过了省长咨文《结束浙江通志局追加经费案》,标志着浙江通志局正式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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