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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馆沿革考(2)


    (一)以东汉兰台、北齐史馆等为标志:史志机构的肇始期 
    相传中国古代夏朝、商朝即有史官。大约在周代就有了专门搜集类似地方志等文献的官员,如西周已有太史、内史、史正等史官,东周则有大史、小史、左史、右史、内史、外史等史官。不过,这些官吏的名称后人有不同说法,而且其职能并不独立,十分繁杂,包括保管典籍、记录时事、起草文书等职能,甚至还包括从事祈祷等宗教活动。④春秋时期,史官制度在各诸侯国基本得到延续。 
    西汉时期的史官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先为中丞,后为兰台令史,专掌史料图籍;另一类为太史令丞,专掌疏记撰述。研究表明,朝廷诏令史官修史,发轫于东汉初撰修《东观汉记》。光武帝刘秀修《南阳风俗传》,则开了地方修志的先例。此后,设馆修史制度逐步形成。当然也有研究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西汉、东汉都没有专职史官,东汉时所设兰台、东观等机构应为皇家档案书籍收藏场所,它虽承担修史职能,但与后来的专门修史机构仍有重要区别。⑤ 
    至三国魏明帝太和年间(227-233),《晋书·职官志》载:“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其职责为“掌国史,集注起居。”并有正郎、佐郎之分,前者担执笔撰史之责,后者行收集资料等辅佐之事。另有修史臣、校书郎等其他临时性辅佐官员。这也是中国古代设置专职史官的最早记录。 
    北魏以“修史局”为修国史专设机构,并创起居令史制度。继北魏之后,《唐六典》卷九《中书省》载:“北齐因之,代亦谓之史阁,亦谓之史馆。史阁、史馆之名,自此有也。”这是中国古代设立专门修史机构的最早记录,包括建立大臣监修国史等制度,都是影响后世的重大变革。⑥ 
    (二)隋唐史馆史官:官修史志制度的正式确立 
    有研究认为:“朝廷设立修志机构,最早不是宋代,而起码应当是在隋大业年间(605-616)。”⑦当时曾沿南北朝著作制度,在秘书省设著作曹,主修国史、前朝史,开始把以图经、图志等为主要形式的地方志编纂工作集中到中央政府加以管理,并在各郡志书的基础上大规模编纂全国性的图经和图志等,如隋炀帝于大业五年(609)命秘书学士编成了1200卷的《区宇图志》,从而开了官府修志之先河。而且自隋唐统治者明令州府修志之后,皇家垄断史志纂修的倾向日益明显,魏晋以来私人编修史志之风至此开始受到抑制并渐趋衰落。 
    唐代沿续了官修史志的传统。一般认为,全国设置修史机构及官方修正史,始于唐太宗时编修《晋书》。贞观三年(629),唐太宗下令将史馆从秘书省中分离出来,置于禁中。《唐会要》卷63《史馆上》记载:“武德初,因隋旧制,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史馆于门下省北,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此职。”唐代馆修史志也以此时为盛。自此,经五代、宋、元直至元、明、清各朝,这一制度沿袭了近1300年。 
    除修史之外,修志也是当时史馆的一个重要任务。如中唐时就有史官要求:国史修撰不仅要依据“行状”,还要广采“四方之志”,以充实国史。⑧唐太宗时期所修《晋书》“书中十‘志’追述至东汉末期,弥补了《后汉书》、《三国志》无‘志’的缺陷。”如“出自李淳风之手的《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记载了古代重要的科学知识,《食货志》多载重要的经济史料。”⑨贞观十五年(641),“五代史”修成后,朝廷又诏令于志宁、令狐德棻等修《五代史志》,至高宗显庆元年(656)成书,后人附于《隋书》后,又称《隋志》。⑩而且研究也认为:“《唐会要》卷63、页码1092将书名误载为《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而非‘记’,但其所指明确无误地是同一种三十卷的著作。此书原本是一部独立的著作,但后来并入了《隋书》,构成了它的志书部分。”(11)这都反映了当时史志合一、机构职能共担的实际情况。当然也要看到,正因史志关系如此密不可分,因而当时所编修文献有的虽以“志”为名,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方志;也有的虽未明确以“志”相称,但却带有一定的志书色彩,这种情况一直到宋代志书逐渐成熟定型后才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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