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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馆沿革考(5)


    (四)清朝:以一统志馆为标志,史志机构全面繁荣 
    清朝是中国方志发展史上的鼎盛时期,也是方志馆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数百年间,方志馆从原来的史志合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职能逐步分离并日渐清晰。 
    谈及史馆等史志机构的发展,自然应提及《大清一统志》的编纂。《大清一统志》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一统志馆开局纂修,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完成,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五朝三修,历时157年,其耗时之长,费力之巨,为历代所仅见。它不仅强力促进了一统志的编修任务,是清朝史志编纂事业兴盛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对各类史志机构的发展起到了直接而又重大的推动作用。纵观清朝数百年历史,官修史志机构形式十分丰富,超过此前任何时期。具体可分为常开、例开、阅时而开以及特开等四种类型,以常开、例开史馆为主干,以阅时而开和特开为辅。“常开之馆”常设不闭,持续进行,有国史馆、方略馆、起居注馆等;“例开之馆”即定期开设,书成即撤,实录馆、圣训馆、玉牒馆、律例馆等便属于这种类型;“特开之馆”为修辑特定史籍而开设,书成馆闭,不再重开。这种形式最为普遍常见,如《明史》馆、《八旗通志》馆、《通鉴辑览》馆、《西域图志》馆,等等;“阅时而开之馆”则根据具体情况开办,修纂具有明显接续性系列的史籍,会典馆、一统志馆即属此类。这四类机构,以实录馆、国史馆、方略馆等常开、例开之馆为主体,其他各种形式相辅,自顺康时期开始形成并逐步趋于稳定,而且相互之间关系密切。从而形成了历代延续、规模日益扩大,机制日趋完备的官修史志编纂体制,这样的格局也为中国古代史所仅见。(20) 
    清顺治元年(1644)曾沿袭明制,始设翰林院,但组织规模都更为庞大,且《清史稿·职官志》中载明翰林院要“修实录、史、志。”康熙十二年(1673),即下令各省编修通志,以备将来修一统志之需。康熙二十二年(1683),大学士明珠等奏:“《一统志》关系典制,自应催令速修。”康熙二十五年(1686),敕命“纂修《一统志》”,“以著一代之钜典,名曰《大清一统志》”,并以特开形式专设一统志馆,委任大学士勒德洪等为总裁官,内阁学士徐乾学等为副总裁官,翰林院侍读20人为纂修官。之后又相继在洞庭山、嘉善、昆山等地开设纂修《一统志》书局。(21)但当时一统志并未修成。 
    至雍正朝,“世宗宪皇帝命天下重修通志,上诸史馆,以备一统志之采择”(22)。并于雍正三年(1725)再组一统志馆。而且当时一统志馆极具权威,如雍正六年(1728)十月诏谕各省,要求对有关事宜应“详查确实,先行汇送一统志馆,以便增辑成书”。且此事“当速行办理为是”,如“所纂之书又草率滥略”“即从重治罪”。雍正十一年(1733),一统志馆为详查直隶各省府州县户口、田赋、市镇、文武职官等事项,也照会户部,令转行各省,限于三个月内查清造册报部送馆。照会后还附有“行查事项”十四条,要求逐条行查上报。(23)尽管如此,当时一统志也未修成。 
    乾隆八年(1743),一统志又改为由方略馆编修,并历时57年,完成自康熙朝以来的第一部共356卷的《大清一统志》。方略馆等机构在承编一统志的同时,还初步修成天文、时宪、地理、舆服等十四志。经长期努力,终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完成为424卷的清朝第二部一统志。 
      嘉庆十二年(1807),经奏请国史馆得到旨准续修,全面恢复了帝纪、十四志等的纂修。嘉庆十六年(1811)又命重修一统志。当时国史馆一份名为《现在纂办各种书籍》的报告中也载明:“一统志全书于嘉庆十六年正月由方略馆奏交本馆纂办……立限二年将全书纂校进呈,俟钦定後咨送武英殿刊刻。”并规定了具体的编纂要求和时间期限。(24)嘉庆二十三年(1818)为完成《一统志》的重编任务,国史馆又再次行文敦促各省呈送本省通志以备“采择”。可见国史馆与方志编修关系之密切。 
    道光四年(1824),国史馆奏准以十四志作为馆内常行功课,即与列传一样每季进呈一次,每次四卷。道光十六年敕命续修,至二十二年(1842),清朝第三部一统志也告完成,全志共560卷,所记内容始于嘉庆继位,终于嘉庆二十五年,故名《嘉庆重修一统志》。(25) 
    纵观这一过程还可发现,清朝起初沿续旧制,史志机构融合,职能相互兼顾,关系十分密切。国史馆等机构不仅承担着国史的重要编修任务,而且实际承担了一统志等大量志书和相关历史文献的编纂工作。从其设置的十四志处、长编处、总纂处等机构名称和承担职能看,显然它不仅为国史馆所必需,也与方志编纂的性质与功能基本适应。这种延续发展的史志融合体制和运行机制,不仅有效保证了一统志等志书的编纂,而且为方志馆的独立设置和逐步发展提供了先期经验,打下了扎实基础。发展到后期,随着方志专业价值地位的日趋显现和统治者对方志事业的日益重视,史志分离的趋势逐步呈现,并促使方志馆等专业方志机构开始以“通志局”等形式独立设置并日趋完善。 
    在中国方志史上,论及方志馆的历史,自然要提及章学诚的《州县请立志科议》。作为方志学的创立者,又身处乾嘉盛世,他不仅为方志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开创性地提出了方志机构的系统理论。章学诚在代表作《文史通义》《州县请立志科议》一文中提出:“尝拟当事者,欲使志无遗漏,平日当立一志乘科房,佥掾吏之稍通文墨者为之。”他强调:“州县之志,不可取办于一时,平日当于诸典吏中,特立志科,佥典吏之稍明于文法者,以充其选,而且立为成法。”他还对志书编纂班子作过以下分工:“职掌提调,专主决断是非;总裁,专主笔削文辞;报谋者,叙而不议;参阅者,议而不断。”从而“各不相侵,事有专职”。从设置志科的必要性到人员职责分工等问题,都提出了系统创见,从而为方志馆的建设提出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学术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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