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民族学 > 学术文摘 >

【文摘】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在中国的百年传播及历史性发展


    本文为2018年5月中共中央“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理论研讨会”入选论文,依据《民族研究》2016年第1期登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在新中国的发展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出的思想轨迹》节录。
    摘  要:民族融合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现象消亡的本质、阶段、实现途径及原则的理论。这一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已近百年,中国共产党对其有继承,也有丰富、发展及创新。习近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念准确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中国化在现阶段的内涵与特征,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概念体系,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的认识,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传播;发展;习近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念
    作者:杨须爱,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副教授。北京,邮编:100081。
    民族融合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现象消亡的本质、阶段、实现途径及原则的理论,其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构成中十分重要,具有总括性、基础性地位。与西方同时代及之前一些对民族现象做出重要论述的思想家(如卢梭、赫尔德、费希特、边沁、李斯特等)不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民族作为人类社会一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既不是现代性的产物,亦不会“永存”,而是一种具有久远历史的古老现象,会在未来漫长的人类历史中继续存在,但终究要在久远的共产主义社会消亡;民族产生及不同民族相遇之后,在奔向未来的过程中伴随着相互之间的竞争、合作及冲突与分化聚合、生灭兴衰,在阶级社会,这一过程始终伴随着民族之间的剥削、奴役和一个强权民族对另一个或多个民族的强制同化。如何看待这些现象及解决其中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后文简称“经典作家”)留下许多具有历史穿透力的论述,形成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的基本思想。这些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的一个重要来源。中国共产党对这些思想有继承,更有丰富、发展和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论断是我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南,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最新发展的具体体现,包含着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的创新及完善。2018年恰逢马克思诞辰200周年、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机,系统考察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在中国百年传播及发展的历程,学术、理论及纪念意义均不言而喻。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的基本思想
    民族融合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中是一种贯穿性的论述,需要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首先须确立两个大前提:一是唯物史观;二是共产主义社会理想。前者是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后者是理论指向,也是实践目标。其次还需强调,经典作家笔下的“民族”是泛义的,包含人类历史上的各种族类形态。这对理解他们的民族融合理论非常关键,但以往的研究常常忽视,或语焉不详。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在阐述共产主义理论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时论述民族融合问题的。恩格斯最先对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时的民族融合作了论述。1847年,他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回答“民族在共产主义制度下还将继续存在吗?”的提问时指出,“按照公有制原则结合起来的各个民族的民族特点,由于这种结合而必然融合在一起,从而也就自行消失,正如各种不同的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由于废除了它们的基础——私有制——而消失一样。”[①]他其后发表的《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保留这一论述。恩格斯这一思想的理论预设是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物质、科技的极大改观,会使民族、国家之间的隔阂与界限趋于消失,民族现象会最终消亡。
    马克思则从人们共同体历史演进的角度揭示了另一种民族融合现象。在论述历史上雅典的民族聚合状况时指出,古代“雅典的四个部落由于杂居在同一地域,彼此之间的地理界线已逐渐消失,而在阿提卡融合为一个民族。部落的名称和组织仍然完全保持着,但是各部落的独立领土的基础已不复存在了。当政治社会在德莫或市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德莫的全体居民不分氏族和部落而组成一个政治整体时,融合就完成了。”[②]显然,相对于恩格斯讲的预测性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民族融合,马克思讲的是历史上已经存在的民族融合现象。
    列宁继承和大大丰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融合理论思想。他首先揭示了实现民族融合的过程性现象。指出“马克思主义提出以国际主义代替一切民族主义,这就是各民族通过高度统一而达到融合,我们亲眼看到,每修筑一俄里铁路,建立一个国际托拉斯,建立一个国际工人协会(就其经济活动来说,以及就其宗旨和意向来说是国际性的),这种融合都在加强。”[③]其次阐明了对民族融合的态度及实现的社会条件和原则。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的现象,消灭一切民族隔绝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接近,而且要使各民族融合”。[④]即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要消除民族的隔绝状态,为共产主义社会的民族融合创造条件。所以主张、赞成各民族“自由的、自愿的接近和融合”,反对各民族的“闭关自守”。但也强调“必须实行民族平等,宣布、规定和实现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这样就没有走向各民族完全自愿的接近和融合的道路”。[⑤]“要达到国际主义和民族融合这一目的,除了实行这个原理以外,没有也不可能有别的道路。”[⑥]
    斯大林在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过程中部分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民族融合思想。他的正确论述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中有集中体现,尤其对未来社会民族融合的实现条件及阶段有较多论述。指出“随着统一的世界社会主义经济的逐渐形成而代替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类似共同语言的东西才会开始形成”,“可能是这样,最先形成的将不是一个一切民族共同的、具有一种共同语言的世界经济中心,而是几个各自包括一批民族的、具有这一批民族的共同语言的区域经济中心,只有在这以后,这些中心才会联合为一个共同的、具有一切民族的一种共同语言的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中心。……在我看来,各民族的未来的大致的图画,各民族在将来融合的道路上发展的图画就是如此。”[⑦]不难看出,斯大林将未来社会的民族融合分成前后递进的两种情况:区域性的民族融合与终结性的民族融合。对民族融合实现的途径及原则问题,他强调“企图用上面下命令的办法,用强迫的办法来实现各民族的融合,——这就是帮助帝国主义者,断送民族解放事业,葬送组织各民族互相合作和兄弟般团结的事业。这样的政策无异于同化政策。……同化政策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库中绝对不容许有的”。[⑧]毋庸置疑,这些见解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但遗憾的是,他在处理苏联国内民族问题的实践中并未贯彻。
    上述即马克思主义民族融合理论的基本思想,要义可归纳为五点:(1)民族是一种历史性的现象和过程,终究会在共产主义社会消亡。(2)民族融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历史上几个民族融合为一个新民族的现象,和未来社会若干民族首先接近、融合为一个新的、区域性民族的现象;另一种是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民族间的隔阂完全消除,各民族融为一体,民族现象消亡。(3)始终对民族融合持赞成态度,但对实现的途径、方式非常慎重,反对以任何强迫方式人为推动民族融合。(4)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有本质的不同。民族同化虽分强制同化和自然同化,但结果都是某一个民族的特性或族体消失,这与民族融合的两种情况均不同。(5)民族融合所指的“民族”是泛义的,既包括现代民族,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也包括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各类民族。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