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宋代对西南少数民族治理观念的变迁(6)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3:11:01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 林建 参加讨论
这一时期,宋廷还重视对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扶立。诚如上文所言,熙、丰以来,随着宋廷在西南地区的逐渐开边,大量少数民族首领献土纳降,成为归明人,旧有部落政权体系遭到破坏。而南宋伊始,宋廷就开始着手废罢西南新州,恢复原有的羁縻旧地,并重新扶立酋首。绍兴以后,扶立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范围逐渐扩大。乾道三年,“以思州地在极边,东、西、南三界接连溪峒夷人,其守把溪峒隘口,依条例许子孙承袭”。[4](P.9862)可见,原本并不属于羁縻州范围的思州在此时正式被纳归首领世袭的羁縻州。与此同时,宋廷在这一时期对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任命,注重能力而轻视血缘:淳熙十二年七月,施州田彦武因“衰老不堪把边面”,以其子田承政承袭。[4](P.9900)嘉泰三年,针对湖南溪峒地区“蛮乱”无常,湖南安抚使赵彦励建言:“宜择素有勇智、为傜人所信服者,立为酋长,借補小官以镇抚之”。其议也得到诸司的赞许,认为“往时溪峒设首领、峒主、头角官及防遏、指挥等使,皆其长也,比年往往行贿得之,为害滋甚。今宜一新蛮夷耳目,如赵彦励之请,所谓以蛮夷治蛮夷,策之上也。” [4](P.9897-9898)不难看出,这一时期对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的扶立,已不同于北宋时期形式意义上的册封,而是通过挑选年富力强、有威望的首领的方式,扩大西南少数民族自主权,以分担宋廷在西南地区的边防压力。在此影响下,西南地区出现了少数民族势力的整合:一些小部落被大部落所吞并,如泸南地区,以及思州、播州等地;一些靠近省地的西南少数民族则被彻底汉化,如荆湖地区溪峒部落;而极边地区,甚至诞生了较大的民族势力,如自杞、罗殿等国。这一时期成型的民族势力也大多数历经元明清三朝而不衰,其首领后裔也成为日后专政一方的西南土司。因此,有民族史学者也将南宋定义为西南土司制度的创制时期。[10] 总之,无论是严行“禁山”,还是广筑堡寨,又或是扶立首领。绍兴以降,宋廷对西南少数民族治理观念日趋保守的史实不容置疑。但南宋朝廷并没有照搬北宋初期以朝贡关系羁縻西南少数民族的政策,而是推陈出新,通过树立少数民族首领,扩大西南少数民族自主权的方式来施行羁縻统治。除此之外,随着南宋时期西南沿边互市贸易的逐渐发展,也使得西南少数民族不需要通过复杂的朝贡方式获取物质产品。例如广西地区就出现了针对不同贸易对象、不同贸易商品的三大博易场,极大的促进了西南少数民族与汉民之间的物质交往。[11]南宋时期势力大涨的自杞国也正是依靠互市而兴:“汝国本一小小聚落,只因朝廷许汝岁来市马,今三十余年,每年所得银锦二十余万,汝国以此致富”。因此可见,互市之利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惠给之甚。即使在南宋末蒙古军队压境,战争一触即发之际,自杞国还屡次向广西边臣申请,“欲坚来春市马之约”,其互市逐利的迫切之情可见一斑。[12](P.767)所以在此基础上,南宋朝廷经常通过互市的把控来钳制叛乱的西南少数民族,而不再以限制朝贡相要挟。吴儆在淳熙年间通判邕州时,告诫日益骄横的自杞国人时就称:“若忘朝廷厚恩,辄敢妄有需求,定当申奏朝廷,绝汝来年买马之路”,而自杞国“乃始屈伏”。[13](P.212)又如淳熙十四年,马湖路董蛮犯境,四川安抚制置使赵汝愚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放其互市,最终“还到所掳人口二十三名,锣、鼓各一面。” [14](P.9258)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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