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我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经历了由表及里的过程。也就是说,我国解决就业问题,首先是从“广开就业门路”开始的。1978年2月1日,邓小平在听取四川省委汇报工作时提出了“广开就业门路”的设想。他指出:“真正解决下乡知青问题,归根到底是城市工业发展。重工业发展以后,是不是开辟一些就业门路,比如轻工业、服务行业,都可以用一些人。资本主义国家服务行业可以用很多人,我们用的人很少。又比如发展旅游事业,可以用很多人。对多余人员的出路要多想些办法,只能靠自己多开辟门路。全国都要研究有什么门路容纳这些劳动力的问题。”《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61~262页。1979年6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劳动就业问题是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要广开就业门路,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办好劳动服务公司,通过各种形式,陆续把待业人员全部组织起来进行就业训练和劳动服务《人民日报》1979年6月26日。。1980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即“三结合”就业方针。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提出着重开辟在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这样,最初几年,改革的侧重点是在企业外部,结合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以经济增量来扩大增加就业岗位。实践证明,在实施“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之后,中国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79年至1981年3年中,共安置2600万人;到1982年,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把1980年底以前积累下来的待业青年基本上安置完毕,从而使“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都得到了就业岗位。据统计,城镇待业率从1979年的5.4%下降到1985年的1.8%,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待业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中国劳动年鉴(1992—1994)》,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6年,第676页。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