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学遗产传承中的几个问题(之一)
马克思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奠基者。在马克思留给后世的宏富的精神遗产中,也包括他为我们留下的一份丰厚的史学遗产,这正如当代英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E.P.汤普森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最丰富的遗产之一就是历史学”[1]。我个人以为,无论是对马克思史学遗产的深入发掘,还是对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史学遗产的认真盘点,都是颇有助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的。 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历史学的角度试作论述马克思的史学遗产;第二部分就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史学遗产传承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第三部分,说明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二战后的发展,侧重阐述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新取向。拙文旨在为马克思主义史学遗产的研究工作作些补白,鉴于这方面学力不逮,祈望识正教正。 一 何谓史学遗产?前辈学者白寿彝多有论述,他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连续发表的几篇著名的深入浅出的“答客问”,其“真知灼见,在在多有”[2-p5]。时贤瞿林东进一步对“史学遗产”下了这样的定义:“所谓史学遗产,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前人在史学活动中的创造和积累,是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2-p1]倘此义可取,本文所说的马克思的史学遗产也是他在史学活动中的创造与积累。不言而喻,马克思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他的名字是与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他的生涯中,也有“史学活动”,也有为此而作出的具体的史学研究工作。 毋庸置疑,马克思留给后世的史学遗产,应当包括他的历史理论,就其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而言,这当然指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可以这样认为,由马克思所奠立的唯物史观,是世界史学史上最为科学的历史理论(历史观),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一种科学的归纳与总结。 但倘若我们把马克思的史学遗产仅仅归结为唯物史观,这是不够全面的。在丰富的马克思的史学遗产中,还包括他的史学理论(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学界的史学理论研究兴矣。在学术讨论中,史学界人士感到有必要把历史理论(关于客观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理论问题)与史学理论(关于历史学自身发展中的理论问题)相区别,把史学理论单列出来,以获得专门的关注。当然,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是不可截然分开的,它们因各自研究的对象不同而有差异,但又互有联系。参见当时发表的较有代表性的两篇文章:陈启能:《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载《光明日报》1986年12月3日;瞿林东:《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载《史学理论》1987年第1期。)。这里所说的“史学理论”,指的是历史学自身的理论,大体说的是历史认识的主体(主要为历史学家)和历史认识的客体(历史的客观实在性)之间的关系。在当代中国学界,似乎还缺乏从这一视角论述作为历史学家马克思的卓著业绩与杰出史才。(注:即便是国际学术界,也不多见。例如G.A.柯亨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G.A.Cohen,Karl Marx's Theory of History:A Defence,Clarendon Press,Oxford,1978.),涉及的也多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意在为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作辩护,而鲜有探讨马克思的史学理论(本书已有中译本,岳长龄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我们在《西方史学史》第七章近代史学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这一节中,论述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而非狭义的历史学自身发展的理论(史学理论),这也是有待增补的(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二版,第267-279页)。) 拙文有意在这方面作些补充。作为历史学家的马克思,他一生写下了诸多的历史著作或准历史著作,在这里,我只能采取“管窥蠡测”的方式,选择被恩格斯称之为“天才著作”[3-p582]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为个案,我以为选择这部著作以了解马克思的史学活动与史学才能,是颇具典型意义的,从中可以观照马克思的史学理论,可以知晓马克思是如何运用丰富的材料和已有的知识,去认识与分析事件和人物,可以领略马克思是如何运用历史编纂的才能撰写历史,实现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与教育功能的。 1851年12月2日,法兰西共和国总统路易·波拿巴仿效他的伯父(拿破仑第一)发动政变,建立军事独裁。次年1月通过新宪法,规定一切权力都集中在总统手中,1852年12月2日宣布路易·波拿巴为法国皇帝,帝号拿破仑第三。这个事变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好比是“晴天霹雳”,“所有的人对它都只是感到惊异,而没有一个人理解它”(注:见恩格斯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写的第三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2页。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所写的第二版序言中,曾提到与他同时出现、论述同一问题的著作中,值得注意的有两部著作:一是维克多·雨果著的《小拿破仑》,他只是对政变的负责发动人作了一些尖刻的和机智的痛骂,事变本身在雨果的笔下被描绘成了“晴天的霹雳”;一是蒲鲁东著的《政变》,他对政变所作的历史的说明,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所作的“历史的辩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80页)。)。而马克思则不同。由于他对法国历史了然于胸,对相关史料谙熟有加,更在于马克思对当前所发生的事变有一种深刻的考察。因此,当一个历史事件尚未结束或即将终结时,马克思就能从总体上考察它的进程,预测它的结局,既不为它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也不为它的迂回曲折所惊愕。这只有天才的历史学家才能做到。在西方史学史上,古希腊时代卓越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具有这样的史才,这种为后人所叹服的才干,他的传世之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确可“垂诸永远”的[4-p18]。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确可与修昔底德相比,且有过之而无不及。马克思这种令后世历史学家叹为观止的才干,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他对活生生的时事(注: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译为“活生生的时事”(第582页);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则译为“当前的活的历史”(第601页)。两相比较,似乎1972年版的译法--“活的历史”更为精当确切一些,不过以下译文大体上仍是依据1995年版本,在个别字词句上酌情采用1972年版本的译法。)有这种卓越的理解,他在事变刚刚发生时就对事变有这种透彻的洞察,的确是无与伦比。”[3-p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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