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秦史官制度与史书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文公)十三年(前753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明确指出秦在立国之初,即设有专门史官并建立了修史制度,史学在秦早期国家的建设发展中起过一定作用。其实,秦从初封为诸侯的秦襄公(前777年-前766年)之前八十年的秦侯时期始,就有了比较准确的各代首领在位年数[①a]。可见,秦开始历史记载的时间可能还要早一些。 《史记·封禅书》中,有两段关于秦史官情况的记载。一条是:“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金德建认为:“史敦是秦国最早的史官,也就是现在所可考见的《秦记》的最早著作者之一。”[②a]说史敦是秦最早的史官,可能问题不大,说他是《秦记》的最早作者,目前还缺乏更有力的材料来证实。另一条是:“秦缪公立,病卧五日不寤。寤,乃言梦见上帝,上帝命缪公平晋乱。史书而记藏之府。”这已是明确的史官活动记录,反映了史官记载并收藏特别史实的工作程序。此后,秦史官记史、修史活动当有所发展。大家熟知的典型事例是秦赵渑池之会,两国史官互记对方君主鼓瑟、击缶的故事。 统一后秦皇朝的官方史学工作在正常进行,且有一定成就。 秦政府设有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搜集管理图书资料。《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御史大夫下有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司马迁记述汉丞相张苍,“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③a]。颜师古、司马贞等人解说“方书”为四方文书[④a]。《汉书·艺文志·六艺》录有“《奏事》二十篇”。注云:“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之文也。”上述材料可以说明秦图书档案保管整理工作很有成绩。秦燔灭文章,使天下图书遭一劫难,但政府掌管的图籍却在保护之列。后来刘邦入咸阳,萧何“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因而在楚汉相争中,汉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①b],掌握了制胜的主动权。 秦史官沿袭周制,也负责文字的教授与厘定工作。太史令胡母敬曾著《博学》七章,文字多取于周史官教授学童的《史籀篇》,而以秦篆书之[②b]。 秦史官的最主要职责是在朝中司记注之职。对于上引张苍在秦“主柱下方书”的记载,如淳解说为:“方,版也,谓书事在版上者也。”又进一步说明:“秦以上置柱下史,苍为御史,主其事。”司马贞也说:“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所掌及侍立恒在殿柱之下,故老子为周柱下史。今苍在秦代亦居斯职。”[③b]他们对“方书”的见解不同,但都认为秦未废史官侍立柱下之制。从上引史官记录并收藏秦缪公作梦之事和渑池之会的事例看,他们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秦焚书的规定中,“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悉诣守尉杂烧之”[④b]云云,说明秦代包括百家语在内的书籍由博士官典藏传习。《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博士隶属于奉常,“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秦代博士兼掌各门学术且参议朝政,与汉代只立经学博士不同。在他们所职掌的学术任务中,通古今显然居于最重要地位。这里对史学强调的已不是简单的记注要求,而是研究职能。把通古今与议朝政联系起来,我们可以看出史学在秦施政中占有一定地位。 在记注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就成为官修之史。秦史官所修之史,今天可以略见一斑的是《秦记》。金德建在《〈秦记〉考征》[⑤b]一文中对此书作了较详尽的考辨。大略内容是:一,《秦记》叙事始于秦襄公,止于秦亡。虽然“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但记载了“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等史实,而且“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⑥b]。二,《秦记》对司马迁作《史记》影响很大,《史记·六国年表》基本参据《秦记》修成,《史记》中详记张仪、白起等许多秦人事迹,也与较多采据《秦记》材料有关。三,班固曾见过《秦记》,《汉书·艺文志》未著录此书是由于疏漏,从《决疑录要》、《华阳国志》等书的征引可知,《秦记》到魏、晋时还未佚失。 另一部重要书籍是1975年在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编年记》[⑦b]。《编年记》竹简共53支,逐年记载秦昭王元年(前306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秦的战争等大事,同时,记录墓主喜的生平等事项。《编年记》的每条记述都很简单,有时还列年而不记事,体例与《春秋》相近,可以看出早期史书的编年记事方式的大致状况。这书采取国史与家史结合的形式,将国家大事与个人生平记录在一起,很值得注意。由此可见,春秋时世卿设官修史之制,秦统一后仍得到保留。与《编年记》一起出土的还有大量法律及其它文书,喜在秦始皇时曾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等与法律有关的职务,可知以吏为师的作法,在焚书之前就已成为秦的重要文化政策。 二 秦始皇的史学政策 秦建立封建皇权的国家,树立法家思想权威,实行全面专制统治。秦始皇看到了思想文化与社会政治的密切关系,为适应建立、巩固大一统政权的需要,在实施一系列政治经济方面统一举措的同时,也采取了思想文化上的统制措施,实行“书同文,行同伦”的文化政策,要求将文字和伦理行为统一起来。这个政策具有两重性的效果:一方面,它顺应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统一的历史趋势,促进了具有大一统特色的秦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为两千年来的封建政治格局奠定了稳固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文化高压政策引起人们普遍不满,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强秦暴亡的催化剂。 秦始皇对史学与政治关系有较深认识。在他的专制主义的文化政策中,史学政策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史学,秦始皇采取了相反相成的正面利用与严格限制两手政策。 秦朝君臣都很重视史学的鉴戒功能。统一前李斯的《谏逐客书》,所以能说服秦王吸收六国人才,共图统一大业,最根本原因就是用“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等充分有利的历史事实,说明了“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①c]的道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