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集中与分散的矛盾。对世界史教师数量十分有限的学校来说,几个相关的教师的研究方向比较分散,对师范生是有好处的,因为可以给他们比较广泛的知识。但有两种情况使这种做法难以实行。一种是现在到处都在讲学科建设,要求教师集中于某个“重大”问题或方向的研究,这势必会影响教学质量。这些学校或院系的领导往往想得很简单(他们中许多人都把世界史看成一种随便凑合的学科),他们总是这样告诉你:你教还是教原来的课,但你的科研要服从学校和系里或学科的发展需要。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总是讲得振振有词,但其实很荒谬:如果你的研究与你的教学脱节,你的教学就可能流于形式。一般师范院校历史专业的学生所需要的是比较广泛而且有一定深度的知识,如果对自己所教的东西缺乏基本的研究,你怎能满足学生们的需要(虽然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他们本来可以或应该学到的东西其实没有学到)?另一种是前面提及的一些世界史教师的科研活动离开与自己教学相关的领域,并非由于领导“逼”你,而是出于“自愿”,因为为了评职称或申请其他各种各样的头衔需要科研课题,为了获得课题只能申报一些与世界史甚至与历史学无关的研究项目,由此造成科研与教学的脱节。当然,也不是说,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因为知识具有相通的一面,但若长此以往,则无论对世界史的教学或研究来说,都是极为不利的。 由于普通师范院校所承担的任务主要是教学和培养学生,而不应该是研究,所以我认为一般院校世界史学科的建设首先要服从教学需要,其次才考虑学科研究方向的相对集中问题。另外,一些人一讲学科建设,似乎就是申请课题、科研经费和发表科研成果;其实对一般院校来说,应该同时考虑教学内容的覆盖面,包括上面讲的世界古代史教师的培养等问题,也就是必须更多地考虑所培养学生的质量。 第四,普通师范院校与重点大学世界史教师的分工与合作问题。重点院校与一般院校在世界史的研究中应该形成一定的分工与合作,这样可以在学科建设方面形成某种相互补充的关系。这里既有认识问题,也有合作机制的建立问题。 重点院校由于拥有较为优越的科研条件,可以更多地向着利用原始资料研究世界史的方向发展;一般院校显然缺乏这方面的条件,而且出国的机会也很少,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只能沿着近三十年来重点院校走过的道路往前走。这里首先有一个认识问题。一般院校的教师应该多多看到自己的不足,包括科研条件的不足,积极向重点院校的有关科研机构靠拢;重点院校的教师也应该强化这方面的意识,无论是各种学术活动或做课题,都应该想到自己是国家的重点院校,带领全国的相关学科或相关研究方向的发展有自己的一份责任。甚至可以向重点大学的老师们讲这样一句话:你们未来的学生大都是我们的学生正在教育的学生;我们的学生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你们的生源的质量。 一般院校的世界史老师,除了努力争取往外走的机会,主要应该尽可能利用国内已有的文献并向有关学者请教来提高自己,尽可能使自己的水平接近重点院校的教师。这里,利用师生关系或其他关系,争取参与重点院校的科研项目等不失为一种自我提高的好方法。这虽然不是在同一个层次上的互补,但毕竟是一种互补。 重点院校的世界史建设方向是向世界名校看齐,一般院校的世界史建设目标应该是重点院校现在已达到的水平,或尽可能缩短与重点院校的差距,特别是不能让这种差距继续扩大,不能任其发展到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或无法对话的地步--一直有这种倾向。当前的情况是,一方面存在某种缩小差距的趋势,比如一般院校的世界史老师往往是重点院校培养的博士;但另一方面,这些博士中有的正在被地方“同化”,可对话的内容在不断减少,也就是差距在扩大,共同语言在减少。 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加、互联网和各种免费和不免费的数据库的使用,重点大学和一般院校在资料上的差距其实已经缩小。所以,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许多一般院校的世界史教师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充分利用各种资料和数据库的重要性,加上外语水平的限制,对手边可以得到的原始资料的应用比较有限。不改变这种情况,就难以提高研究水平。此外,还应该注意:利用原始资料要致力于得出新的结论,或致力于从中国人的角度做出自己的解释。如果用原始资料来证实一个已经公认的理论或事实,虽然比不用原始资料要好,但其意义终归比较有限,所以至少要有上述追求。 一般院校的世界史教师,特别是师院或师专的世界史教师,还面临着几个十分现实和无奈的问题,与它们相比,上面的问题都具有“务虚”的性质: 第一,前面已经提及的课题申报问题。许多省市都不支持世界史类的课题,所以普通师范院校世界史教师中除了极少数人能拿到国家社科基金外,大概只能拿学校的课题了(有的省也可拿教育厅的)。由此造成了一些世界史教师被迫或自愿“转业”的情况。 第二,成果发表问题,或者说世界史类的专业杂志太少的问题。现在除了《世界历史》这么一份高级杂志,没有第二份专门登载世界史研究成果的期刊,这种情况严重阻碍着世界史学科的发展。许多学校,特别是一般院校,都把CSSCI之外的杂志或论文打入冷宫,所以刊登在像南开大学编的《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之类以书代刊的“杂志”上的成果,是不被地方院校认可的。一般而言,地方院校教师的总体水平要比重点院校的教师水平差一些,但如果我们有一份低于《世界历史》又相当于CSSCI层次的世界史期刊,那对一般院校的世界史教师来说肯定是一则福音。重点院校的世界史教师当然也需要有这样一份杂志,但它对普通院校的世界史教师显得更加重要,那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上级”的投入不是增加而是减少的问题。世界史设立为一级学科,对一些地方院校来说在短时间内可能负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甚至个别重点院校也出现了此类问题。这里的意思是:一些地方院校本来为了建设历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不得不在世界史教师的引进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投资,但世界史独立开来后,历史系或相关学校的领导可能因此而松一口气,他宁可与从事政治教学(中国近代史)或从事中国哲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老师合作,也不愿再在世界史师资建设上投入什么。这种情况也不能全怪这些领导急功近利,因为现在都讲究投入产出,一般院校在世界史上的投入是难以有什么产出的。除了在教学上能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之外(这是一个短时间内看不出来的标准),一般院校的世界史学科要评上一级学科(硕士点)在眼前并非易事,所以你很难向他们说清楚在世界史建设上增加投入有什么用。甚至已有的世界史教师都可能面临出路问题,虽然这可能是个别情况,但似乎也有成为一种较多的现象的趋势。 收稿日期 2011-10-26 探索世界史研究的新方法 --“新文化史”的方法论启示 李剑鸣 李剑鸣,历史学博士,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北京 100871 提高研究水平是一个学科发展的关键,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要切实去做,却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近三十多年来,我们的世界史研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同时也始终受到许多难题的困扰。我们经常谈到领域、资料、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的限制,这确实触及了世界史学科发展的要害。目前,研究条件正在逐步改善,我们如果想在研究方法上也有所突破,就向欧美史学取法仍然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 举例来说,新文化史在欧美史学界已经流行了二三十年,国内学术界谈论这个话题也有十多年了,可是一直是说的多,做得少,至今还没有见到有影响的新文化史著作。对世界史研究人员而言,由于学科积累、理论准备、学术训练、研究能力和资料等方面的限制,一时难于尝试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们即使不去专门做新文化史研究,也可以从它那里获得许多有益的启示。 虽然接触新文化史已有许多年,可是我们还是免不了要问,究竟什么是“新文化史”?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其实很不好回答的问题。首先,“文化”就是一个相当麻烦的概念。这种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新文化史不可能有一个清晰可辨的边界。英国学者彼得·伯克谈到,新文化史的最大特点是研究“作为符号世界”的文化;但他接着又说,把什么东西说成不是文化,反而比界定什么东西是文化更困难(彼得·伯克著,蔡玉辉译:《什么是文化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也就是说,“文化”的边界十分模糊,几乎到了无所不包的程度。“文化”的泛化,就为文化史的扩张埋下了伏笔。法国学者罗杰·夏迪埃反对传统的社会史、思想史和心态史之类的划分,主张建立一种能够沟通和整合不同领域的“新文化史”(周兵:《罗杰·夏迪埃的新文化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8年第1期)。但他也意识到,新文化史实际上是不可能包罗一切的(周兵:《新文化史与历史学的“文化转向”》,《江海学刊》2007年第4期)。从这两位新文化史大家的意见和态度可以看出,如何界定新文化史的确是一个难题。在当今国内外学术界,宽泛地看待新文化史可以说是一种普遍倾向,那些带有人类学取向的社会史论著,关注小人物和小事件的微观史作品,以及关于底层民众和边缘群体的研究成果,往往都被纳入新文化史的范畴。有些著作就题材而言显然不属于文化史,但是在研究路径和方法上受到了新文化史的启发,通常也被看成是新文化史。例如,林·亨特关于法国革命时期政治文化的研究,按照题材来划分应当属于政治史,可是人们习惯于把她看成新文化史家。当然,在界定一个研究领域时,仅仅关注题材是有片面性的,理论和方法的特征似乎更加重要。 可见,我们尽管很想划清新文化史的边界,但是实际上却难以做到。也许正是由于新文化史的边界模糊,于是许多学者便不主张单纯把它当成一个领域或一个学派,而是看做一种研究范式。伯克在论及新文化史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时,提到了把它扩大到更多领域的设想(彼得·伯克:《什么是文化史》,第121页)。他所说的这种扩大,也就是把新文化史作为一种方法,用以拓展或改造其他领域的研究。不少本身不做文化史的学者,的确也注意到了新文化史的方法论意义。美国史学者艾伦·泰勒承认,当今的美国早期史研究者必须考虑“文化转向”与他们的写作之间的关系;国际史的倡导者入江昭认为,文化史对国际史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研究者注意到性别、意识形态、社会关系和非政府人员的作用;美国内战史专家德鲁·福斯特宣称,“文化和意义的透镜过滤所有其他维度的经验,(因而)文化史是无法回避的”[《意见交流:关于历史学的实践》(“Interchange:The Practice of History”),《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第90卷第2期(2003年9月号)]。有一位研究墨西哥殖民地史的学者说得更为夸张:可以用文化史来对经济关系实行“殖民”,正如文化史对政治制度的“殖民”一样;这样做的根据是一种“帝国主义的假设”(imperialist assumption),即一切历史都是文化史。这位学者声称,文化无处不在,因而新文化史是一种研究路径(approach),而不是一系列研究题目;“人们并非仅仅(主要)为卡路里而争论,或者为控制他人的卡路里而争论,而且也为意义而争论,何况获取卡路里的各种方式本身也产生意义”。他相信,“文化的研究路径(cultural approach)具有丰富的潜力,迄今已经取得了成绩,在将来会拥有更大的前景”[埃里克·范·扬:《新文化史来到老墨西哥》(Eric Van Young,“The New Cultural History Comes to Old Mexico”),《西班牙语美洲历史评论》(The Hispanic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第79卷第2期(1999年5月号)]。 把新文化史看做一种方法,的确是一种很有眼光的做法。不过,在讨论新文化史的方法论意义之前,我们可能还要先考虑其他一些问题,例如,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究竟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到底是发展还是取代,是对立还是互补?另外,新文化史本身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什么特点,也是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说到新文化史与新社会史的关系,我们自然要有一点历史的眼光,要从形成和变化的角度看问题。新文化史的名目出现于1980年代末期,当它的学术身份确立以后,人们开始追溯它的形成历程,发现从1960年代开始,就有一些史家在做这方面的开拓性研究,于是这些学者被奉为新文化史的先驱。可是,他们当初是不是有这样的学术自觉呢?彼得·伯克谈到,埃马纽埃尔·勒华拉杜里、丹尼尔·罗什、纳塔莉·戴维斯、林·亨特、卡洛·金兹堡、汉斯·梅迪克等文化史名家,当初都声称自己是社会史家(彼得·伯克:《什么是文化史》,第45~46页)。可以跟这一点相互印证的是,今天被说成是新文化史典范之作的论著,最初是寄身在社会史的躯体上的,或者说是在社会史的园圃中长成的学术奇葩。例如,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刚问世时,无论作者还是读者,都把它看做社会史著作,并没有给它贴上文化史的标签。但是,随着“文化研究”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对社会史的强势感到不满,反对把各种问题都归入社会的范畴。在他(她)们看来,社会史所自诩的强势,并不能掩盖它的那些致命的弱点,因为社会认同(身份)只有通过“语言和文化的表述”才能得到透彻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史在力图确立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时,确实带有反社会史的冲动。同时,社会史家对于新文化史的挑战也难以接受,两派学者之间一度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景德祥:《联邦德国社会史学派与文化史学派的争议》,《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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