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迪埃作为新文化史的主要倡导者,写过一本讨论法国革命“文化起源”的著作,正好能帮助我们了解意义阐释是如何取代因果分析的。夏迪埃把自己的探讨置于新的知识背景和史学语境中,称当前历史学家感到历史事件的发展,很难说是一条清晰可辨的线索所必然导致的,或者是受到了它的支配;而且,像革命这样的狂暴事变也无法归之于理性范畴;于是,他们在看待历史事件的原因时就变得格外谨慎,往往抱怀疑主义的态度。对于法国革命这样急速而深刻地摧毁旧的政治和社会秩序的事件,是难以简单地从观念中寻找它的起源的,而应探讨信仰和意识方面的变化,以便使它变得可以解释和接受。因此,讨论法国革命的“文化起源”,决不是意在确定革命的原因,而是要标明那些使它变得可以理解的条件。显然,他是要把研究的重点从原因分析转向意义阐释。他的立论的矛头直指法国史家达尼埃尔·莫尔奈1933年出版的《法国革命的思想起源》。这本书以直线式因果观念看待启蒙运动与法国革命之间的关系,声称“观念部分地决定了法国革命”。在夏迪埃看来,这种理路无助于理解革命的到来。他进而质问,把许多分散的、彼此不同的事实或观念集合起来,作为一个事件的原因或起源,这样做在什么条件下才具有“合法性”?他援引尼采和福柯对“起源”观念的批评来支持自己的思路。在他看来,法国革命者出于辩护和论证的目的,刻意在启蒙运动和革命之间建立一种连续性,而莫尔奈正好落入了革命者所设置的这一圈套。如果一定要说两者之间有关系的话,那倒不如说是法国革命“发明了”启蒙运动,而不是启蒙运动导致了法国革命。他进而强调,关于革命的“文化起源”的讨论,旨在增进理解革命的可能性,而不是从文化的角度寻找革命的“原因”。在看重因果分析的史家眼里,夏迪埃花了这么多笔墨,却并没有说清楚革命的“文化起源”。这是对他的研究意图的误解。他所做的工作不过是阐释革命爆发前的各种文化现象,以帮助人们理解革命发生的条件或语境,而不是从文化上寻找革命的原因。他得出的结论是,革命前法国民众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在向前推进,由此推动了政治意识的逐渐成长,使事件朝着某个方向缓慢运动,最终出现了革命性的事变[罗杰·夏迪埃:《法国革命的文化起源》(Roger Chartier,The Cultural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ranslated by Lydia G.Cochrane),达勒姆1991年版,第1~6、136、198页;另参见周兵:《罗杰·夏迪埃的新文化史研究》]。 当然,意义阐释并不能取代因果分析,而只是有补于它的不足。不做文化史研究的学者,也可以借鉴意义阐释的方法,在因果分析之外增添一种新手段。在这方面,伍德也有自己的体会。他谈到,观念并不是“可以解释变化的驱动力量”,观念并不“引起”人类行为,因此,在思想史研究中,因果分析并不是一种有益的方法。但是,这并不是说观念对行为没有任何作用;“行为离不开观念,也离不开语言。观念和语言给我们的行动以意义,而我们人类对于自己所做的一切几乎都要赋予意义”。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观念与行动的关系呢?伍德从新文化史的意义阐释中得到启发,强调“观念对于我们的经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们是我们认知、理解、理性化、判断和操纵自己行动的手段。我们赋予自己行动的意义形成我们社会世界的结构。观念或意义不仅使得社会行为可以理解,而且使之可能”。再者,观念,借以表达观念的词汇,以及赋予行动的意义,都具有公共特性,受到当时文化中的“习惯和规范的语言”的界定和限制;“从这个意义说,文化,也就是我们可用的意义的集合体,就同时限制和制造行为”。而且,人们在力图使自己的行为具有意义时,往往造成了各种意想不到的后果(戈登·伍德:《美利坚的理念》,第13~17页)。显然,伍德这种看待观念与行为的关系的方式,带有人类学和新文化史的鲜明痕迹。 此外,新文化史还有助于拓展我们寻找题材和史料的视野,这一点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前面谈到,新文化史把人的内在经验置于关注的中心,面对浩大幽渺的过去世界,这无异于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让我们得以看到过去人们生活的不同画面。以思想史研究为例来说,传统的思想史关注经典文本以及其中包含的观念和体系,讨论各种观念和体系在历史时空中的形成、流播、传承和兴替;在新社会史的刺激下,思想史家开始关注思想观念的社会语境,讨论思想观念的接受、传播以及在不同历史语境中的重塑,注意观念和行为之间的互动,并强调普通民众在思想意识上的独立性,探讨日常生活或群体行为的思想内涵。后来,思想史家又受到了新文化史的启发,对政治文化产生了愈益浓厚的兴趣。有些学者开始讨论政治仪式的文化意义,诸如美国的独立日庆祝活动和总统就职典礼之类的仪式,对于形成文化认同和塑造国家形象,具有何种象征意义?美国学者米奇·卡钦的《自由的节日:1808~1915年非洲裔美国人庆祝活动中的记忆和意义》,探讨了黑人庆祝自由的活动及其在黑人历史意识形成中的意义[米奇·卡钦:《自由的节日:1808~1915年非裔美国人庆祝活动中的记忆与意义》(Mitch Kachun,Festivals of Freedom:Memory and Meaning in African American Celebrations,1808~1915),阿默斯特2003年版]。按照这个思路,我们似乎还可以考察群体性政治活动的文化含义。例如,1760年代反印花税法运动中民众冲击官员住所的行动,是否具有文化象征意义?19世纪美国的边疆选举投票,是否带有政治“嘉年华”的意味? 新文化史最受诟病的地方,就是史料的不足,以及与这种不足相伴随的过度诠释问题。这种特点与新文化史的题材和方法是密切相关的。无论是普通个人的故事,还是人的内在经验,所能找到的材料都是相对有限的,而且如何处理和运用这些材料,史家惯常所用的方法也不能提供多大的帮助。新文化史家虽然为材料有限所困扰,但他们在革新史料观念和开辟新材料来源方面的努力,以及从寻常材料中读出新含义的本领,都是值得钦佩和学习的。传统史学重视政府公文、公私档案、名人书信、日记、报刊文章等资料。在“新史学”的视野中,地方资料、公私账簿、财产清单、选举记录一类的材料产生了重要的史料价值。新文化史则将电影、绘画、雕塑、照片、日常用具、日历、课本、家具、票证等实物资料,以及歌谣、故事、儿童读物、小说、广告、演讲、乘客名单等文字资料,统统变成了“身价倍增”的史料。新文化史家搜寻和运用史料的方式,如果用之于其他领域的研究,是否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呢?试想,我们能不能用小说、诗歌和其他艺术品来研究政治史?能不能借助儿童读物、纪念碑、戏剧演出和节日庆典来讨论政治思想?其实,在这方面,林·亨特的多种著作,特别是已经译成中文的《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家庭罗曼史》和《人权的发明》,已经做了出色的尝试,其中所展现的治史技艺值得认真揣摩。 不过,方法在历史研究中是一个较少独立性的要素,它的变化往往不是孤立发生的,而与史家的价值取向、史学观念和题材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在向新文化史取法时,千万不可把方法从一整套复杂的研究范式中分离出来。说到底,新文化史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方法论启示,其实与“新史学”是十分相似的:重视历史中的下层阶级和边缘群体,关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从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着眼,描绘过去世界的丰富多彩的画面。 收稿日期 2011-10-05 深化与拓展:强化世界史研究的轻车熟路 阎照祥 阎照祥,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河南 开封 475001 笔者在与青年学友的交往中,一再听到这一话题:如何靠近世界史研究前沿,获取创新性研究成果? 解答这一问题,委实犯难。多年来,笔者大多是在较为传统的领域中读书写作的。若有丁点儿创新,也大多是旧书新读、旧题新做,在旧的基础上寻求新意。而且,笔者曾有过一种偏颇想法:凡属学科前沿问题,定是新的学术热点,不但需要新的研究手法和专业知识,还需要旧的学术基础垫底。否则,对传统研究状况了解不足,对相关领域的学术史、研究动向和特点把握不准,是很难取得创新成果的。还有,大凡学科前沿的热点问题,研究者迅即增多,其“保鲜期”便短。这是因为,中国的世界史研究相对落后,信息获取滞后,当国内学者发现国外同行的新颖课题时,该类问题的研究已比较成熟,少了新鲜意味;要迎头赶上,已经不易。例如,现代化问题、全球化问题,值我国方兴未艾之际,已是国外老生常谈之时,创新空间已显不足。为此,笔者的拙见是,在国内已有的研究基点上适度深化和拓展,着意寻找一些仍被忽略或研究不足的课题,不失为强化世界史研究的主要门径,也是一种轻车熟路。 笔者怎么会有如此念头?原因不止一端,如思路不广,视野不开阔,创新精神不足等,还与自己知识面相对狭窄、理论水平不高、能用外语种类过少有关。当然也是基于个人的经验和体会。还有,笔者发现,个别青年朋友尤其是研究生,在寻觅确定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时略感迷茫,甚至觉得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已被开垦殆尽,再无新土可以播种。实际上,这种想法值得商议。历史学科虽然古老,却没有固定的范围和领域,生命力有增无减。即便是耕种过的熟土,依然可以培育出新的品种。甚至旧品种的改良和重播,也可以收获前所未有的硕果。学无止境,史学研究无定局,是理也。 颇能说明史学领域的拓宽和深化并无止境的,是英国某些“业余”史学家的成就。他们多为职业政治家,大部分精力和时间用于政务,倘能挤出一些时间,从事研读和写作,也是朝乾夕惕,晨钟暮鼓,思考和写作断断续续,但因他们的史学研究和论著撰写多与社会现实政治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展现着他们的党派观点和政治倾向,受政治理念的激励,所以,他们虽然“业余”,却有着颇高的研究和写作热情,照样可以获取可观的成果。由此推理:我们作为专职教师和学人,但凡持久敬业,富于责任意识和专业爱好,是不难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并逐步将之深化和扩充的。 近现代英国,业余历史学家善于拓宽自己的史学研究领域者大有人在。18世纪末崭露头角的詹姆斯·麦金托什(1765~1832年)堪为典型。他博览群书,先后涉猎法学、哲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拥有律师、法官和教授、官员和议员等多种头衔。26岁时,他发表论战性著作《为高卢人辩护》,反击埃德蒙·伯克的《法国革命感想录》,博得激进派喝彩;随即去伦敦林肯学院任教,发表《论自然法和国家研究》。1811~1812年,他撰写了自己的史学代表作《英国1688年革命史》,以后又写成了《从最早时期到最后改革的实施》、《莫尔传》、《英格兰史》。其中《英国1688年革命史》乃鸿篇巨制,使用了大量的信件、日记等档案材料,既呈现出宏大的框架结构,又重视史实记载和细节刻画。可他虽然注意考察和刻画史实,力求精准,但在评论时却惜墨如金,少见痕迹,这给读者留下了大量的思考空间,增强了作品的史学介绍功能和说服力,也超越了前人,把1688年革命的研究推向了高峰。晚年的他,感叹自己从政多年,关注多种学科,但最适合发挥自身特长的却是历史研究和写作。其史学才能被学界的充分认识,更是在他逝世之后。尽管如此,麦金托什依然无愧于“业余”史学家中的佼佼者。 麦金托什之后,著名政治家托马斯·麦考莱和温斯顿·丘吉尔推出了更多的名著,均为史学巨擘。麦考莱的研究启示后人:对党派斗争和政治问题的关注,可使一位政治家成为某个重要史学派的公认领袖。丘吉尔更能显示出世界级史学大家的气魄,远到诸多英语国家和全球各地,近到自己的先祖,都能成为历史写作的绝佳素材。世界几大洲都成为他撰写两次大战史的关注对象。丘翁离世时,诸多版本、各种语言的“丘著”,可以摆满若干书架。他以自己的成功,昭示专业历史学者:史学课题唾手可得;无论是传统史学领域,还是现实社会,均是萌发历史灵感的本体,是历史研究取之不尽的源泉。成果的获得在于调整视角,同中求异。他的《英语国家史略》,就是使用一般史料、凸显新意的典型。其新意在于它非英国一国,而是所有“英语国家”的历史。尽管英国一国的历史占据了全书内容的90%。丘吉尔最宏伟的史学大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他人相同的题材汗牛充栋,最后唯独他能凭此摘取了诺贝尔文学奖,在于所有有关那次战争的著作中,没有一部像它那样,深刻触及那个时代的真正内涵,没有一部著作能像丘著,根据切身经历和大量材料,再现宏伟的历史画面。 在笔者交往过的外国历史学家中,英裔美籍的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1919~1999年)是善于深化和拓宽自己研究领域的典型。起初,他对十字军东征史、英国中世纪文化史和都铎时代金融史均感兴趣,1955~1956年发表了《中世纪英国雕塑史》和英籍意大利人的传记《伊丽莎白时代的霍拉提奥·帕拉维西诺爵士》,但因研究方向不太集中,在学界影响有限。 那时,他渐受R.H.托尼(R.H.Tawney,1880~1962年)的影响。托尼以研究1540~1640年的英国经济史见长,以《十六世纪的土地问题》称誉学界。斯通受托氏启发,其研究不仅转向英国社会史,其时段也集中在多铎王朝中后期和斯图亚特王朝前期,即由中古时期移至近代前期英国封建世道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时代。研究方法明显创新。 1960年代初,他移民美国,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1965年出版了长篇著作《1558~1641年英国贵族的危机》。此书使用了大量的统计材料,研究内战前一个世纪里传统贵族的衰落和乡绅的崛起,探索英国革命的深层原因,将多年来由陶尼、希尔等人所引发的乡绅贵族与内战问题引向深化,同时也影响中国学者对英国变革时期所谓“新贵族”的了解。同年,斯通还发表了相关研究成果《1540~1640年英国社会变化和革命》,1973年以来又发表了理论方面的力作《1629~1642年英国革命的原因》、《家庭和财产:16、17世纪英国贵族财政情况研究》等。前者不仅被英语国家多次再版,还翻译成法、德、意、日等多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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