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赋役—财政变革与国家和社会之关系”笔谈(二)(2)
我们的成果分为三篇。第一篇整理篇,系统整理原书数据,编制了133个甲表。这些表格严格依据《会计录》原书的卷次顺序,保留了原书的全部内容,使得《会计录》这部大型数据文献首次具备了现代统计表格的形式。原书中以汉字表达的数字资料,改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将原书《沿革事例》的文字附于各卷之后。整理篇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原书内容繁杂、数字量巨大等特点给应用者带来的困惑与麻烦,整理后的成果,同时可作为工具书方便学界利用,将对推动明代财政史乃至经济史研究大有裨益。 第二篇统计篇,分为13章,按顺序编制排列了乙表,每章前附有说明。在整理《会计录》全书的基础上,根据整理篇原始统计表所记录的数据,编制了134个统计表格,这部分表格主要是对整理篇133个甲表分别进行比较、归类等简单的统计分析。 第三篇研究篇,分为10章,按顺序编制排列了丙表,每章前附有说明。研究篇包括4篇个案分析,最后一章是统计图。特别应该提到的是,此篇编制的货币化研究统计表288个,是从明代白银货币化理论出发,以白银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将《会计录》中所有财政收支数据折算为白银,对全国财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尝试客观复原16世纪末明代财政的整体面貌,编成一套系统的货币化统计表格与统计图。最后,有附录7个,包括皇帝世系表、行政区划、户部十三司职掌、度量衡说明、主要参考文献、《明会典》中的户部数据以及“明实录”中的户口、田地与田赋数据。 我们的课题采用了史学与数学方法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尝试以统计表格形式复原16世纪明代财政结构和整体财政规模,揭示晚明中国财政体系的变化实态,并对财政白银货币化进行了分析研究。由于《会计录》原书卷六山东布政司数据全部缺失,所以我们的整理面临着必须将这一卷的缺失补齐的问题,否则无法开展整体的复原工作。在对《会计录》中田赋的数字资料进行开发性初级处理的基础上,我们首次将数理统计多元分析中的系统聚类分析模型应用于明代史学研究领域,将15个省、直作为样本,按照它们在田赋水平上的紧密程度进行分类,以同一类中已知省、直的实物折银标准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折银标准未知省、直的相同实物的折银标准,由此确定各省、直田赋项目的折银标准。然后以白银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将全国田赋折银,进而得到16世纪全国各省、直田赋的分布及其货币化比例,并选取个别省进行了个案分析。在由系统聚类分析模型得到的山东与南直隶为一类的结论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明代文献记载,应用系统聚类分析模型和随机数学中的线性回归模型,以白银为统一的计量标准,对万历初年山东省及其所辖府州县的田赋数据进行了补遗,并给出了田赋货币化结构。以田赋为因变量,积谷为预测变量,对于所分各类分别进行线性回归分析,显著性水平α=0.01,模型回归效果显著,误差百分比很小,模型的拟合度R方较高,回归效果理想。最后,严格依据《会计录》记载的实物与折银部分,将财政收支细目以白银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将其全部货币化,又在财政货币总额中除去实物部分,从而获得了16世纪末财政的货币收支总额,达到了切实了解16世纪明代国家财政的整体结构与货币化比例、晚明中国财政体系的变化实态和基本特征,进而把握明代财政体系的发展趋势与走向。 三 明代国家与社会转型的新思考 通过对《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在以往明代财政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这部大型数据文献是张居正改革的产物,充分证明了马克思经典论断“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的正确。《会计录》清楚地反映出16世纪七八十年代明代财政改革具有两个层面:一是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财政计量单位,二是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赋税征收形态。文献表明,当时处于从实物财政向货币财政转变的过渡时期,因此我们应该从理论上对张居正改革进行重新诠释。既然张居正主政期间不存在向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会计录》中已有福建清丈试点的成功,那么正是在编纂《会计录》全国财政册报的基础上,在了解全国财政实态的情况下,张居正于万历八年向全国颁行《清丈条例》,为一条鞭法的水到渠成、为白银最终成为财政主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学者质疑,认为张居正不是一名改革家,而我们则认为他无疑是一位改革家。根据我们的研究,16世纪末明朝国家财政已出现以白银为计量单位的会计收支总账,财政二元结构业已形成,并具有全面转向白银货币的明显态势。我们计算所得的万历六年财政收支总额显示,当时财政收不抵支,已有150多万两的白银赤字。因此可以认为,当时财政危机确实存在,而财政危机也必将促使明朝财政改革提速,将白银货币的增收提上日程,这正是明代财政体系的整体转型过程。事实上,全国清丈土地完成,一条鞭法水到渠成,以银计税,统一征银,明代财政体系即走向全面的货币财政。以往由于梁方仲先生的卓越研究,使得明代财政史研究过度集中在一条鞭法上,忽略了财政体系整体转变的研究,而一条鞭法从来没有在全国以法令形式推行过,这其实也早已为梁先生对一条鞭法的细致梳理所证明。事实上,至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此前已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赋役改革,换言之,张居正改革有着一个半世纪的前期准备,其间的一系列改革大多与白银密切相关。白银货币化大势所趋之下,到万历后期即使一些地方仍不免有实物征收,但各地编纂的《赋役全书》显示,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财政计量单位,是以排山倒海之势推及全国的。就此而言,以白银为主的财政体系转型到明末已基本完成。虽然世间已无张居正,但是16世纪财政改革是成功的(万明:《明代财政体系的转型--张居正改革的重新诠释》,《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7月4日,第5版)。也正因为如此,清初才能完整沿袭万历年间的改革成果,并进一步完成摊丁入亩的改革。 在整理与研究《会计录》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明代是一个大改革的时代,16世纪张居正改革的核心是财政问题,在白银货币化的强劲发展趋势下,张居正“通识时变”的改革,标志着中国古代以实物和力役为主的传统财政体系向以白银货币为主的新的货币财政体系的转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6世纪明代财政从实物向货币的全面转型,确切地说,是中国古代建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以实物和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向建立在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基础上的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财政体系的转型。我们知道,现代财政是货币财政,那么明代财政体系的转型就意味着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进一步说,也就是中国古代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的开端。笔者首次提出了国家转型的观点,认为这是中国二千年来亘古未有的划时代巨变。这些认识将我们此前对晚明社会变迁与转型的认识向前推进了一步,即认为晚明不仅出现了社会的转型,而且出现了国家的转型。 如果说以往笔者关注的主要是社会转型,那么《会计录》的整理与研究,使笔者提出了国家转型的新议题。从社会转型到国家转型,突破了以往的研究范式,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和新的学术增长点。 晚明中国已进入一个新的国家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主体是国家与社会结构,转型的标志是: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向白银经济转型,这是中国经济货币化的历史进程;中国从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这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从传统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这是中国从传统国家向近代国家转型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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