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编年体例 孔子修《春秋》之第二新义,在于创新了编年体例。 历史记载是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诸要素组成的,用时间顺序将其他要素贯穿起来,是对人类活动顺乎自然发展状况的一种描述。我国古来的记事方法,便以时间领起。甲骨卜辞,金文以及名目繁多的古史,多以时间为序。但据传世文献看,《春秋》以前的记事很不完备,记言体史料无时间位置可作对比,而有时标之文献,其顺序排列也不得当。一般日、月在前,年在后,或有日月而无年,有年而无日月。王国维曾考证说:"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间记事之体。"(《观堂集林》卷一《洛诰解》)这种将年置于文末的排列,显然不合叙事的习惯,故杜预认为:"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异同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春秋经传集解序》)"表年以首事",就是以年限领起史事,这是符合叙事习惯的。 西周、春秋时代的记事体史书,据说达到"百二十国宝书"(《公羊传》徐彦疏)之多,但后世均失传,究竟是何面目,现已不可得知。孔子选鲁史为依据,显然鲁史较他书为优。鲁史官设置于周初分邦建国之时①,其可考年数比晋、楚、宋、齐早一百多年②,故史料记载久远,是其优点之一。其二,鲁史体例较完备。据徐中舒、罗世列等先生考证,认为现存之《春秋》,实即鲁太史所作之鲁《春秋》。其记事已有取舍、有书法、有意旨了,因此它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官修编年体著作③。对其结论我们尚可商榷,但其考证,倒可证明鲁史的完备。那么其他史书面貌如何?今无实证,难以确说。从《史记·六国年表序》的一段话中,似可略见端倪。司马迁说秦火之后,"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又说"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说明当时仅有《秦记》、《春秋》可供参考,而《秦记》"不载日月"、"文略不具";与《春秋》之时间连贯、史料完备、文字严谨又有书法意旨的情况大不相同。因此司马迁对《秦记》只是依用史料,而对《春秋》则是效仿遵循。就此可见,经过孔子修订后的《春秋》,与未作修订的《秦记》,差距是很大的。尽管各国间文化发展不一,肯定存在差距,但差距不至如此之大。司马迁看到的这种差距,显然是孔子加工的结果。司马迁"踵"之,正是对孔子修订的尊重与肯定,这在《三代世表序》中说得更清楚:"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说明孔子详细订正年月日之时间顺序,是修订的重要内容。 就现传《春秋》看,所记二百四十二年间诸侯之访聘、会盟、战争等事以及自然界发生的日食、地震、山崩、大水、大旱等现象,都按明确的年月日顺序记载,是编年体的基本形式。它与甲骨文的零碎、金文的篇目孤立,《秦记》的"不载日月"、"文略不具"相比,已由史料发展为系统描模、评断历史发展的史书了,因此,被肯定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孔子对这一体例的创新,使他成了可考的编年体宗师。 《春秋》为编年体之初创,粗糙原始,只以提纲形式记载史事,难明因果。《左传》增广史事,注意文彩,创新史论,遂为独立之作。但体例格局一如《春秋》,仅为完善改进而已。这种改进完善,使此体大行于战国时代。 两汉时,纪传体争胜于史坛,但就其体例辨析,实为综编年记事、人物传纪、制度专史、年表谱录于一炉的综合体。其中的本纪便是编年形式,以时间为序载录史事,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轮廓,成为全书总纲,而其余列传、表、志书,无不据以为归,显然取法《春秋》、《左传》之体式,而又有所丰富与发展罢了。因此章学诚说:"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变也。……马史班书以来,已演《春秋》之绪矣"。(《文史通义·方志立三书议》)又说:"编年、纪传,同出《春秋》。" 实际上这二体发展的趋势,是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这种趋势在《资治通鉴》的体例完善中,体现得最清楚。它以编年统领大事,中心突出,保持了编年体一目了然的特点,又吸收了纪传体包罗万象的长处,将人物传记、典章制度、经济发展、民间习俗穿插其间,统而不分,形成了主干材料与辅翼材料交相为用的述史体制,既便于展现历史纵的发展趋势,又便于展示社会横向的概貌,遂使编年体进入成熟期,并从中孕育出纪事本末体。 南宋袁枢受《通鉴》改进叙事方法、扩大表现范围的启示,将《通鉴》所记史事独立成篇,各编年月,成《通鉴纪事本末》一书。细究其体式,并未离以时间为序的编年体例,只是在原有的直观性、容纳性的基础上,平添了一层灵活性而已。而这种灵活性,在孔子汇辑《尚书》时早有体现,其中《金滕》、《顾命》等篇,便具有一人一事之本末性质。因此,溯源追根,我国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均有孔子之史功在,而创新编年体例,是形成各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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