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振羽在三十年代的孔子研究及其意义(2)
吕振羽认为,孔子出身于没落贵族的家庭,后来已跻身于贵族的地位,不是平民阶级的学者,因为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有一道很深的“身分制度”的鸿沟,把“君子”和“小人”分为两个对立的壁垒。“君子”是特别为“治人”而设的一个阶级,“小人”则只能从事生产劳动。在孔子看来,“君子”是应该离开生产劳动去履行“治人”的责任,“小人”是应该“劳力”去“治于人”,而且在他们之间,是有一种不可逾越的天生的品质上的悬殊。[(12)]孔子作为一个政治家,面对其时代的政治问题如等级名分的混乱、诸侯相互的侵伐与兼并,农民与封建主之间矛盾尖锐,宗法制度的破坏等,自觉地站在封建主的一面,站在维护封建制度的立场上,企图去解决现实的社会矛盾。 孔子对当时的政治问题,拿出一个“正名”主义来,强调“正名分”。吕振羽分析孔子强调“正名分”的原因为:“初期封建制度发展到‘春秋’末期,由于内在矛盾的发展,而表现为其从未有的各种混乱现象……在孔丘看来,认为名分=等级制度的混乱,最高领主=周天子的威权的旁落,地方诸侯的衰落和‘大夫’的骄横;诸侯僭越‘天子’,‘大夫’僭越诸侯……‘庶人’任意而‘议政’,不但是破坏传统的封建秩序,且属当时政治上的最大危机”。“因而他认为要挽救当时政治的危机,首先便要恢复最高领主=天子的威权,制止诸侯、大夫、陪臣各级领主之僭越、擅夺,各守名分,才能复兴‘天下有道’的政治。”[(13)]也就是说,孔子“正名”的目的,在于企图恢复正在失去优势的初期封建制,代表了初期封建制时期封建领主集团的思想。 孔子除了强调“正名分”思想外,还拿出一个“礼治”主义来,作为强化等级制的“正名”的原则。孔子强调“非礼勿视,勿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强调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质上都在“强化等级的政治的基础。”[(14)] 孔子对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便依据当时人与人的现实生活关系各方面,而创造出一套“伦理”的原理,去充实和巩固宗法制度,也是为“奠定社会基础的精神统治的武器”。[(15)] 所以,从宏观上看,孔子对春秋末期出现的从来未有的各种混乱现象而提出的对策有两方面:一方面孔子主张维护西周封建制度,对西周社会给予不少的回忆,认为西周制度是最高理想的制度;另一方面孔子根据当时较高发展的社会经济而创造封建统治者的哲学的政治的理论体系,把以前的思想遗产都一一继承过来,予以体系化,且与以多多少少的理想化的成分。这也是孔子能成为数千年的思想领域中最高支配者的一个重要原因。[(16)] 那么如何评价孔子的封建保守论?吕振羽指出,孔子的“伦理”--人生哲学和其“正名”主义的政治学说的作用和关联,都在“仁”的下面统一起来,恰如宗法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度在封建主义的体制内被统一起来一样。孔子的“伦理”和“宗法制”能够贯彻到人民的现实生活中去,并发生普遍的广大的支配作用,正因为不是孔子凭空创造,而是由于有社会经济的基础,由于孔子根据当时人民现实生活的表现。所以吕振羽认为“这是孔丘的客观主义成功的地方。”[(17)] 吕振羽还认为,孔子所提出的“伦理”教条和宗法制度,不仅在封建社会生活中,在人民的现实生活中,有其存在的根据;而且由于封建制度的周朝,教权自始就没有发展与建立起来,需要直接对农民行使精神统治的封建统治者,正需要这种“伦理”教条和宗法制度,充作封建俗权者手中有宗教意义和教条作用的东西。但它究竟又是掌握在封建俗权者手中的东西,又不能成为名实如一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这样,一方面减小中国封建俗权者对教权的依赖;一面又使中国俗教的矛盾采取不同的形式。“而此对封建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却是一个束缚,也影响到中国社会政治斗争的开展和生产的进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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