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反对春秋笔法,主张寓“评”于“编”中 夏燮对当时的政治并不直接批评,但有些侧面批评,也很厉害。他是以论学的形式谈政治的,终究掩盖不了他对当时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特别是政治上严刑峻法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极为不满的情绪。他既反对钦定《明史》的有些观点和所载的一些内容,也反对以乾隆帝署衔御纂的另一部关于明史的著作--《御纂资治通鉴纲目三编》(下简称《三编》)。但因为署了皇帝御纂,他不敢明加反对,于是采取了另一种手法,即从两种不同的史体上加以明确的区分,说《通鉴》一类的史体著作,和《纲目》体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取记事而已,固不敢操笔削之权”,后者则是效法孔子作《春秋》,以褒贬为主,其目的是在于使“乱臣贼子惧”。关于这一点,《三编原叙》中表白得非常清楚,明确提出“通鉴纲目盖祖述春秋之义,虽取裁于司马氏之书,而明天统,正人统,昭监戒,著几微,得春秋‘大居正’之意”。夏燮提出他编撰《明通鉴》和纲目三编不同,他主要是记事,而书法则较宽,而且因为《明通鉴》是专记有明一代之史事,故采取了“义取简明,不主褒贬”的办法③。并且明确提出:“史评自有专书,《四库书》别为一类”。因此,他认为凡是不属于史评一类的史学著作,应当是“直书其事而得失劝惩寓焉。”实际上,夏燮是以史学著作体例的不同作借口,以反对《三编》的“春秋笔法”,即反对当时清廷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的统治。当然,由于夏燮是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并且身为清政府的中下层官吏,没有也不可能彻底反对《三编》中的春秋笔法的史学观点。在《明通鉴》中所作的史事评论,绝大部分是直接转引《三编》“御批”作为自己的意见,即说明了这一点。另外,《明通鉴》记事也大部分以清朝的官书为标准,尤其是对农民起义,对国内少数民族的史实的记载,都站在清官书同样的立场上,任意进行诬蔑和侮辱。至于明朝末期对满洲的交涉,明和满族的关系,更完全依据满洲贵族所歪曲史实的记载。如拿它和谈迁所著《国榷》相对照,谈迁就较客观地记载了当时一些史实的真相,在史料价值上《明通鉴》远不及《国榷》。但不能因此不看到夏燮主张“史家之例,叙而不断,然直书其事而得失劝惩寓焉”,和《三编》相比,观点还是有所不同的。问题是他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摆脱封建正统史观的束缚。从《明通鉴》全书的观点来看,他是倾向于改革派的。 夏燮明确提出: “考其事之本末,则其事之是非自见;听其言之公私,则其言之诚伪自见;观其人之与居与游,则其人之清流浊流自见;若必欲臧否而短长之,非史事也。”(卷首《义例》) 因此,要了解夏燮的史学观点,必须从《明通鉴》如何记载史实,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细加分析,以及从他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所作的少量评论中所反映出来的观点,才能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来。 古今中外,从来没有超阶级超政治的历史学,也没有超阶级超政治的历史学家,夏燮也不能例外。他主张“苟事有鉴于得失,义有关于劝惩,虽稗官外乘,亦宜择而书之”,明确提出“知人论世者折中一是耳”。他的所谓“得失”、“劝惩”、“折中一是”等等,便须依据一定的观点进行衡量。事实表明,他并不反对史评,他所反对的不过是春秋笔法的史评原则,而立其为改革政治服务的史学评论观点。 因此,《明通鉴》中对改革方面史实的记载是重视的,凡是《明史》、《三编》所没有记载的史实,他都加以搜集和增补。如朱元璋洪武元年闰七月诏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条下,即增辑了朱元璋“谕中书省曰:‘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先养其廉耻,然后责其成功。定制:自今除府州县官,赐白金十两,布六匹’。”以及“又谕新授北方守令曰:‘新附之邦,生民凋瘵,不有以安养之,将复流离失望矣。尔等宜体朕意,善拊循之,毋加扰害,简役省费以厚其生,劝孝励忠以厚其俗。能如朕言,不特民有受惠之实,即汝亦获循吏之名,勉之!’”(卷一) 关于提倡“节俭”方面的资料,夏燮也尽量予以增补,洪武元年即增辑了朱元璋所谓“节俭”的事实,如臣下奏请“乘舆服御应以金饰,诏用铜。有司复言:‘万乘尊严,此小费,不足惜。’上曰:‘朕富有四海,岂恡乎此!第俭约非身先无以率下,且奢泰之习,未有不由小而致大者。’卒不许。”诸如此类的话,《明通鉴》中增补了很多。 对一些曾整顿吏治的大臣,夏燮也极力标榜。如张居正是明朝后期整顿吏治的主要代表人物,但由于张居正存在着所谓“褊衷多忌,刚愎自用”的严重缺点,当政后又“威柄震主”等等原因,自来的封建统治者对他毁誉不一。《明史》编撰者在《张居正传》后的“赞”中说:“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书曰:臣罔以宠利居成功,可弗戒哉!”《明史》编撰者虽肯定了张居正的有利于封建统治者的所谓“功绩”,然而就《张居正传》的全文来看,还是贬多于褒的。夏燮认为这是和事实不相符的,他在《与朱莲洋明经论修明通鉴书》中提出: “江陵当国,功过不掩。訾之固非,扬之亦非。《明史》所载,似不如《(明史)纪事本末》之据事直书,为得其实。至于结冯保,构新郑,固不能为之词。而至援高拱自撰之《病榻遗言》,则直是死无对证语。高、张二人易地为之,仍是一流人物。今但取正史可信者书之,而闰月顾命等词,一律删汰,以成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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