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集解》的学术价值(2)
《集解》于“官私宋、元刊本而外,兼录诸家校本”,如:曹锡龄旧藏何焯校本、杨 守敬旧藏批本、顾广圻校本、卢文弨校本,李慈铭校本、朱邦衡校本、刘家 立校本、沈均玱校本、沈家本校本及近人校本等。“或系手稿,或为传钞 ,或假友人,或谋估客,只义片辞,苟有采获,援颜注《汉书》之例,悉举诸家姓字。 ”不知姓名者,“冠以‘或曰’,虽云存疑,实不掠美。”(《覆胡绥之先生书》) 《集解》校勘《三国志》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汇集了前人的校语;(二) 卢弼自己所做的校勘,包括用对校、本校、他校、理校四种校法。前者有目共睹,无需 举例;后者略举数例如下: 改字例: 1.《吴书·朱桓传(子异)》:“本知季文懀定”。 《集解》:“赵一清曰:唐人诗有‘乖觉’字,即‘懀’也。乖懀同音,今人习用 之,盖吴语也。李龙官曰:懀训闷训恶,与语意不合,应作‘狯’,言其狡狯也。弼 按:‘懀’字疑为‘胆’字之误,‘定’字属上句读。《朱然传》‘临急胆定,尤过 绝人’。本传上文‘孙权与论攻战,辞对称意’,当亦谓其胆定也。《顾承传》:孙权 与顾雍书曰:‘贵孙子直,令问休休,至与相见,过于所闻’。与此传‘见之复过所闻 ’,语意相同,若‘定’字属下句,似不成语。孙权所以告朱据者,乃嘉奖季文之词, 若云‘狡狯’,恐不然也。”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胆定从卢弼说。” 2.《魏书·东夷传·高句丽》:“嘉平中”。 《集解》:“此叙灵帝时事,当作‘熹平’。”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熹平从卢弼说。” 3.《魏书·东夷传·东沃沮》:“汉光武六年”。 《集解》:“光武,应从范书作‘建武’。”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建武从卢弼说。” 补字例: 4.《蜀书·先主传》:“破(张)郃等,收兵还南郑。” 《集解》:“‘收兵’上当有‘郃’字。《张郃传》:‘郃进军宕渠 ,为备将张飞所拒,引还南郑’可证。是时汉中南郑为夏侯渊、张郃屯兵之地。 《通鉴》亦云郃走还南郑。”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郃从卢弼说增。” 删字例: 5.《魏书·夏侯惇传》:“(建安)二十四年,太祖军击破吕布军于摩陂”。 《集解》:“摩陂见《武纪》建安二十四年。赵一清曰:魏武擒布,在建安三年,此 为误文。是年,关羽围曹仁于襄阳,魏武军于摩陂,以为之援,亦无攻战事。钱大昭曰 :案所击破者荡寇,非吕布也。布受诛于建安三年,至二十四年安得尚存乎?赵翼曰: 操擒布在建安二年(弼按:在建安三年,‘二’字误),距建安二十四年已二十馀载,何 得尚有破布之事!考是时关羽围曹仁,操遣徐晃救之,操自洛阳亲往应接,未至而晃破 羽,操遂军摩陂,则《惇传》所云吕布,必关羽之讹。潘眉曰:吕布系关羽之 讹。陈景云曰:‘吕布’二字误,当作‘关羽’。钱熙祚曰:布死于建安三年,不应讹 舛若是。李慈铭曰:此因上文有征吕布事而误耳。弼按:官本考证亦同。是诸家考订, 皆以‘吕布’二字为误文,然谢钟英云:此吕布即《满宠传》所谓羽遣别将在郏下者, 非五原郡吕布也。《三国志》有两吕布,犹《汉书》有两召平耳。此则别为一说。然别 将是否亦为吕布,似无佐证。弼疑‘击破吕布军’五字皆衍文,则上下文皆通,与《武 纪》亦合。又按本志《徐晃传》:‘晃(破羽),振旅还摩陂,太祖迎晃七里。’” 孝萱案:中华本《校记》:“击破吕布军从卢弼说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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