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集解》的学术价值(5)
孝萱案:卢弼将“江汉间言赤壁者”归纳为五处,肯定嘉鱼一处,否定汉阳、义川、 黄州、江夏四处,他力求将“地望”与“用兵行师之涂”结合考察,从而得出合理结论 。他在《覆王季芗先生书》中说:“黄州赤壁,误自坡公。……世俗耳食,未遑深论。 ”可见“赤壁”的考订,是其得意之笔。 《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的地理考订,尤为卢弼精力所萃。他在《致伯兄木斋先生 书》中,自言“此中甘苦”:“乌丸、鲜卑,密迩边陲,纪载较详,程功尚易。勾骊、k1n216.jpg貊、夫馀、沃沮,立国有新旧之殊,疆域有广狭之判,失毫厘而谬千里,混鸭绿 而为大同。以李申耆、杨惺吾师之最详沿革,亦多依违,不若近人丁益甫之精。至订正 三韩之误,《满洲源流考》多有特识。前代纪录,惟《宣和奉使高丽图经》,稍近翔实 ,然輶轩采录,只纪当时,考献征文,无关往古。……公度新志,冠冕群流 ,寻摭菁英,充盈篇幅。此补注《东夷传》之大略也。”所谓“丁益甫之精”指丁谦《 <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附鱼豢<魏略·西戎传>考证》,“公度新志”指黄遵宪《日 本国志》。卢弼推崇这两部书以及阿桂、于敏中等《满洲源流考》。“裴注引《魏略· 西戎传》,足弥陈志之阙,殊方绝域,如数家珍。古之大秦,实为罗马,声教所被,远 暨欧西,凡邹衍所不能详,甘英所不能至,靡不胪列异闻,详述土物,国凡数十,言近 三千,词约旨丰,难能可贵。按之今图,大端无爽。然欲加注释,必先熟读两汉《西域 传》。盖古之西域,即今之新疆,南北天山,中亘戈壁,西逾葱岭,东起玉门。班书序 述,精密谨严,后世纷纷著作,莫能越其范围。……乾、嘉诸儒,考证精审。星伯后起 ,尤为颛家。文卿证补,似近穿凿。旁征博考,订误析疑。……此补注《西戎传》之大 略也。”所谓“星伯后起”指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文卿证补”指洪钧《元史译 文证补》。卢弼推崇《汉书·西域传》、《后汉书·西域传》及徐松《补注》三书。 卢弼对陈寿和裴松之,都很推崇,但对他们的失误,毫不回护,尽力纠正,这对我们 利用《三国志》和裴注,颇有帮助。略举数例如下: 《集解》纠正《三国志》失误倒: 1.《魏书·武帝纪》:“田畴请为乡导”。 《集解》:“弼按:《畴传》云‘太祖令畴将其众为乡导”,与此云‘畴请为乡导’ 异。” 孝萱案:此条纠正《三国志》叙事自相抵牾。 2.《吴书·鲁肃传》:“(刘子扬遗肃书曰:)近郑宝者,……足下速之。” 《集解》:“《通鉴考异》曰:刘子扬招肃往依郑宝,肃将从之,瑜以权可辅止肃。 案:刘晔杀郑宝,以其众与刘勋,勋为策所灭,宝安得及权时也。梁章钜曰:子扬即刘 晔之子,据《晔传》,晔为郑宝驱迫,欲赴江表,晔谋杀之。是晔本非郑宝党与,岂有 劝鲁肃从宝之事,宜为温公所不取也。” 孝萱案:此条纠正《三国志》叙事错误。 3.《吴书·鲁肃传》:“(鲁肃对曰:)惟有鼎足江东”。 《集解》:“《通鉴》‘鼎足’作‘保守’。何焯曰:此时何缘便知为鼎足乎?亦事后 傅会之词。或曰:是时先主无尺土,何云鼎足!” 4.《吴书·鲁肃传》:“(鲁肃言曰:)愿至尊威德加乎四海”。 《集解》:“钱振锽曰:《甘宁、鲁肃、吕蒙、陆逊传》频尊权曰‘至尊’,其时 权未称尊号,区区之吴王,尚待曹丕之封,何至尊之有!凡此皆吴人记载,而承祚直录 之,未及改也。” 孝萱案:以上两条纠正《三国志》用语不当。 《集解》纠正裴注及裴注引书失误倒: 5.《魏书·武帝纪》:“(建安八年十月)为子整与(袁)谭结婚。”裴注:“臣松之案 :(袁)绍死至此,过周五月耳。谭虽出后其伯,不为绍服三年,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 ,悖矣。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今云结婚,未必便以此年成礼。” 《集解》:“官本考证李清植曰:明年九月明记女还然后进军,则其成礼于此时必矣 。操、谭乌得与论礼哉!姜宸英曰:谭、尚兄弟为仇,岂知此礼。魏武欲乘其乱而取, 亦不暇顾忌名教,裴驳迂甚。朱邦衡曰:袁曹结婚,乃彼此相饵之计。周寿昌曰:操不 惜为子结婚仇敌,售其诈谋,岂尚可绳以礼法!弼按:操为子整娶袁谭之女,为子均娶 张绣之女,皆为一时权谋之计。” 孝萱案:此条纠正裴注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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