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还依据游美期间对美国华人和华人团体状况的考察,从中美比较的角度,分析了华人的优缺点。其优点有四条:一是“不肯同化于外人”,二是“义侠颇重”,三是“冒险耐苦”,四是“勤、俭、信”(第540页)。梁启超着重谈论的是华人的缺点,将其归结为三点:一是无政治能力,二是保守心太重,三是无高尚之目的。他列举了一些具体表现,如以旧金山华人为例,华人中多有挟刃寻仇、聚众滋事、游手闲行、秘密结社等危害社会秩序者;华人团体中华会馆议事,名为会议,实则非“寡人专制政体”则为“暴民专制政体”,“若其因议事而相攘臂相操戈者,又数见不鲜矣”;会馆选举纷争不已,“此县与彼县争(各会馆多合同数县者);一县之中,此姓与彼姓争;一姓之中,此乡与彼乡争;一乡之中,此房与彼房争。每当选举时,往往杀人流血者,不可胜数也”(第558页)。总之,华人文明程度低,而中国内地人的文明程度,“尚远出旧金山人下也”(第558页)。由这些缺点,梁启超引出一个观点非常偏激的政见:“夫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是多数政体之总称也。而中国之多数大多数最大多数,如是如是。故吾今若采多数政体,是无以异于自杀其国也。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适何。吾今其毋眩空华,吾今其勿圆好梦。一言以蔽之,则今日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吾祝吾祷,吾讴吾思,吾惟祝祷讴思我国得如管子、商君、来喀瓦士、克林威尔其人者生于今日,雷厉风行,以铁以火,陶冶锻炼吾国民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夫然后与之读卢梭之书,夫然后与之谈华盛顿之事。”(第559页)这段政见正是梁氏两年后撰写的《开明专制论》的核心论点之一。梁启超认为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中国急需的不是国民的自由解放,而是由一位手握大权、思想开明的人物以铁与火来对国民进行陶冶锻炼,使其先具备享受自由的资格,然后再来谈自由、立宪、共和,这无疑是非常错误的。其错误在于他只看到了国民落后的一面而未认识到他们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把国民落后的现象视为本质而未深究其何以落后的根源,宁可寄希望于某类伟人出现这种毫无根据的幻想而不研究如何去做开启民智鼓动民力使之摆脱落后状况的工作,结果就将中国不能照搬美国的民主共和制这样一个本来很有意义的命题,变成了对专制(哪怕是开明专制)的赞歌,这就大大脱离了中国的实际,也背离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所引导的时代精神。不过,也应该指出,梁启超看出中国并无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历史基础、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断言美国式的立宪共和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亦即不可能真正在中国建立起来),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因素;他主张“开明专制”并非向往专制、仇视自由,而是企图经过开明专制最终走向自由;并且,他的偏激之词亦属有感而发,出于一种对中国政治落后深以为耻而又拿不出切实有力的解决办法来的矛盾心理。梁启超鼓吹“开明专制”的时间并不太长。在1907年撰写的《政闻社宣言书》中,他重新将中国政治进步的希望放到了“国民”身上。宣言书中对“希望君主幡然改图,与民更始,以大英断取现政府而改造之”和“希一二有力之大吏,启沃君主,取现政府而改造之”两种思想进行了批判,指出“遍征各国历史,未闻无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能成立者,亦未闻有国民的运动,而国民的政府终不能成立者,斯其枢机全不在君主而在国民”,“夫既已知舍改造政府外,别无救国之途矣,又知政府之万不能自改造矣,又知改造之业,非可以责望于君主矣,然则负荷此艰巨者,非国民而谁”,并认为“谓国民程度不足,坐待其足然后立宪者妄也”④。这实际上就否定了他前此“祝祷讴思”的开明专制,而转向了所谓“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的立宪(君主立宪)。对于梁启超来说,这仍然算得上是前进了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