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术上他主张用近战,以小制大,以近制远,机动灵活。他特别强调扛炮的作用。大炮笨重,运载困难,不易隐蔽,“故自用兵以来,夷兵之伤我者,皆以鸟枪、火箭,从无携炮岸战之事。惟我之扛炮、扛铳,则跋涉奔驰,所至可用。”所以他主张我军“不恃大炮,而用扛炮,出奇设伏,其利无穷”。⑨他提到的其他武器也是小型多样的,火舟、快蟹艇、蜈蚣艇、火箭、喷筒、火罐、地雷、火斗、水雷、筏桩等等,不一而足,甚至灰沙、毒烟都被派上了用场。他提出的打法是不拘一格,形式多变的。’出奇设伏,多方误敌,使不可测”,⑩立足于一个“奇”字。他举了不少生动的事例,来论证打法上的机动灵活。“福建之役,夷船泊于南澳港,邓制军所募水勇佯作商舟,乘无风攻之,夷艘甫觉,我水勇已逼其后艄,焚其帆索,伤其舵师水手。夷艘无风不能起椗,逼近不能开炮……良久星起夷船始遁。”“粤东之役,官军方失利于城外,而我武举梁体群夜以火舟三队从穿鼻洋截攻其后,乘潮至虎门横档,夷船甫一开炮,我火舟已逼其后艄,火药舱轰发,两桅飞起空中,全艘俱毁。佛山义勇又围截夷兵于龟冈炮台,k3fb01.jpg出上风,纵毒烟以尽眯夷目,尽歼夷兵,并击破其应援之杉板舟。”“粤中水勇以小舟八人荡桨旋折如飞,将及夷所近之外,即复舟入水载之而行,及至夷船乃翻舟而上,以火球、喷筒焚其帆索,得势即跃上夷船,不得势即下水复舟而行,铳、炮皆不能及。”“夷船犯乍浦时,余艘留踞镇海招宝山,有委员雇闽勇三百余,以火舟易使贼觉,献策用火油篓各装火药二百斤,载以小竹筏,以铁索拴筏四角,套于颈上,手扶篓筏,贴水潜行,远望不见,及至夷船后潜挂舵上,火发轰裂,全船立毁。”(11)对于这些不见诸军事著作的普通民众的创造,魏源给予高度的重视和热情的肯定。 对于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的关系,魏源有比较正确的理解。鸦片战争中,一部分中国军队利用障碍物隐蔽自己,减少了自身的伤亡,更有效地打击了敌人。如厦门、定海的土城,宝山的土塘,都起了这种作用。在这些地方,敌船屡被我炮击破,而这些土塘,土城皆未尝为敌所破。魏源敏锐地认识到这一事物对于制约侵略者新式武器的巨大意义,及时加以总结,提出在同侵略者对敌时,“先筑土垣”,或“垒沙成垣”,造成“我之火器可及夷,夷炮不能及我”(12)的有利形势。当时敌人有一种飞炮,能“炸裂四出,迸射数丈,我将士往往扰乱”。为对付这种武器,魏源提出“先于土垣内横挖浅田,铺砖貯水,我兵可以往来,飞炮火箭堕水即熄;或为前坡,前高后低,使飞炮转落深坑”。魏源没有运用“防御工事”这一概念,但他是中国近代军事史上最早重视和较多地论述近代防御工事问题的人。他提出的有些具体作法,未必都切实可行。但是用工事以掩护自己,对付敌人的猛烈火力,这一思路为后来的战争历史证明是十分正确的。 魏源认为,清王朝已经腐朽的原有军队,不可能适应这一套有效的打法。因此他极力强调整顿和改革军队。他认为对原来的水师旧营百分之八十应该裁汰,而以各省之勇民充各省之精兵。象“广东岸上力作之人”,“水中渔贩之人”,沿海义民,惠、潮、漳、泉四府之民,江北颖亳、寿、泗之民,乃至“烟盐私贩”,“海盗”及所谓的“回匪”、“盐匪”、“捻匪”、“红湖匪”、“曳刀匪”都可以吸收到军队中来,有的头目还可担任偏裨将领,然后精加训练和调度,中国的军队就可以成为第一等精兵。当然魏源还有替清朝统治者打主意的一面,这就是“沿海销无数之械斗,中原收无数之枭匪,”对人民的反抗斗争釜底抽薪。 三 “南京条约”签订以后,战争暂时停下来了,中国应当抱什么态度?魏源从总体上看是不抱幻想的。他说:“武备之当振,不系乎夷之款与不款。既款之后,夷瞰我虚实,藐我废弛,其所以严武备、绝狡启者尤当倍急于未款之时,所以惩具文饰善后者,尤当倍甚于承平之日。未款之前则宜以夷攻夷,既款之后则宜师夷之长技以制夷。”(13)前面我们讲到,魏源主张将敌人引进内河打,是根据当时中国水师装备太差的情况决定的,并非最终目的。从长远说,他主张要使中国强大到足以在大海上战胜侵略者,“必使中国水师可以驶楼船于海外,可以战洋夷于海中。”(14)为此,师夷长技,制造先进的战舰和武器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师夷长技,包括设译馆,翻夷书,刺夷事,生产先进的战舰、火器,改革养兵练兵之法等一系列措施。而核心的措施是在“虎门之外沙角,大角二处置造船厂、火器局一,行取佛兰西、弥利坚二国各来夷目二人,分携西洋工匠至粤,司造船舰。并延西洋舵师,司教行船演炮之法,……而选闽粤巧匠精兵以习之,工匠习其铸造,精兵习其驾驶攻击。”(15)他阐述了这样做的意义:首先,掌握技术,一二年可以不必依赖外人;其次,掌握信息,在购买船炮时不至在造价和质量上上当受骗;这两方面的分析都是十分正确的。其三,“沙角、大角既有船厂、火器局,许其建洋楼、置炮台,如澳门之例,英夷不得以香港骄他夷,生觖望,我得收虎门之外障,与澳门鼎峙,英夷不敢倔强,广东从此高枕”。设想建立一个区域,向法、美等国家开放,以吸收外国的技术,这种思想是十分深刻的。但魏源认为“佛、弥二国最恪顺”,过分夸大它们与英国的区别,企图依靠法、美来抵制英国,则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师夷长技”方面,本文只想强调一点,即魏源在师夷长技的指导思想上提出了一些十分高明的见解,有的到今天仍不失其借鉴意义。第一,讲求战争实效,不盲目模仿。这一思想在武器的生产问题上表现得特别鲜明。当时一些人纷纷主张多生产大炮,“乃张夷者竞曰夷炮之利,御夷者亦曰铸大炮之利”,(16)好象多造大炮即可解决防御问题。魏源没有随波逐流,他赞成适当制造大炮,但认为“多造大炮不如多造扛炮、轻炮”,扛炮、轻炮“铸制易、演练易、运负易、挟攻追剿易,横放直透可伤数十人,可及百余丈,视笨重之大炮得力十倍。”(17)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他指出:用兵以来,定海总兵以扛炮连战数日,歼敌千计,而大炮除击破一舟以外,无其他效果。大宝山以扛铳三十击死敌兵四百,而招宝山的大炮却不曾一用。浙江铸炮相当工巧,光滑灵动,不下西洋,但没发挥什么效用。沙角、大角之战,陈连升以地雷、扛铳击死敌兵三四百,而虎门的二百多门西洋大炮不仅没发挥多大威力,反给敌人提供了武器。他严厉批评了那些盲目追求大炮数量的论调,“不讲求用炮之人,施炮之地与攻炮、守炮之别、陆炮、水炮之宜,纷纷以畏炮为词,铸炮为事,不过祗藉兵而资寇!”他明确指出:“兵无利器与徒手同,器不命中与徒器同”,“炮不在大不在多,并不在专仿洋炮之式,惟在能中与不能中。”(18)武器的生产要从实战的需要出发,反对追求形式,惟务实效,惟求有利于消灭敌人,这方针是十分正确的。第二,讲求经济实效,军用与民用相结合,军工生产与民用生产相结合。魏源初步看到了中国潜在的市场。当时有人就中国建立船厂、火器局的必要性提出了怀疑,他们说:“五十艘之船舰,且造且购,一年而可集。百艘之船舰,且造且购,二年而可毕集。即其制造施用之法,以我兵匠学之,亦一年而可习,二年而可精,是一二年后已无铸造之事,尚远重之期,更何厂局之设乎”?这些人孤立和静止地看待军火生产,因而看不到市场的需求,以致否定设厂、局的必要。魏源则相反,他不仅看到了军事的需要,更看到了民用的潜在需求。他说:“盖船厂非徒造船舰也。战舰已就,则闽广商艘之泛南洋者,必争先效尤;宁波上海之贩辽东、贩粤洋者亦必群就购造;而内地商舟皆可不畏风飓之险矣。……则长江大河昼夜千里,可省邮递之烦;以驱王事则北觐南旋,往还旬日,可免跋涉之苦;以助战舰则能牵浅滞损坏之舟,能速火攻出奇之效,能探沙礁夷险之形,诚能大小增修,讵非军国交便,战舰有尽而出鬻之船无尽,此船厂可推广者一。火器亦不徒配战舰也。战舰用攻炮,城垒用守炮,况各省绿营之乌铳、火箭、火药皆可于此造之。此外,量天尺、千里镜、龙尾车、风锯、水锯、火轮机、火轮舟、自来火、自转碓、千斤称之属,凡有益于民用者皆可于此造之。是造炮有数而出鬻器械无数,此火器局之可推广者二。”(19)他还指出:“有用之物即奇技而非淫巧,今西洋器械借风力、水力、火力,夺造化,通神明,无非竭耳目心思之力,以前民用,因其所长而用之,即因其所长而制之”,(20)合乎古圣贤的道理。当一些人将长技混同于淫巧,深闭固拒的时候,魏源率先为长技正名,提出师夷长技,且不局限军事方面,主张推而广之,用西方的长技武装民用,武装国民经济。不惟国家可以办厂、局,“沿海商民有自愿仿设厂、局以造船械,或自用或出售者听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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