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镇迪道与地方行政制度之演变(2)
除安西道和设巴里坤道,记载时间约略相同,而巴里坤道移驻乌鲁木齐的时间,以及改名镇迪道的时间,不同记载较多,需加以辨析。据《乌鲁木齐政略》和《西域图志》的记载,除安西道、改设巴里坤道的时间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三州辑略》则为“乾隆三十八年设镇迪道一”(15),笔者认为皆为错误。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四月,议准陕甘总督文绶改设巴里坤道的疏请,“照旧兼辖哈密、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其原辖之安西府,请就近改归甘肃道管辖,该道更名安肃兵备道。至安西府一缺,仍移驻渊泉县”。“所有巴里坤道,同城既有满兵,且统辖哈密等处。时有清文事件,而所辖丞卒,又俱满缺,应请将巴里坤道,于陕甘两省满员内拣调。其乌鲁木齐粮道,系属差缺。今粮务已归巴里坤兼辖,请将此缺裁”(16)。除安西道而改设巴里坤道,还将安西改归安肃道管辖,同时裁撤乌鲁木齐粮务道。加屯田粮务衔于巴里坤道,定其名为巴里坤屯田粮务兵备道,统辖乌鲁木齐屯田及粮饷等事务。但镇西府的设立当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巴里坤向设同知,不足以资治理,请改设镇西府知府一员,附府宜禾县知县一员。一切刑名钱谷,令该府县管理”(17)。也就是设道员以后第二年,改直隶厅为府。从《清高宗实录》、《嘉庆一统志》、《新疆识略》、《新疆图志》等的记载来看,可以确信:除安西道,改设巴里坤道的时间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 关于巴里坤道移驻乌鲁木齐的时间,以及巴里坤道改名镇迪道的时间,历史资料的记载颇有不同。《西域图志》中记载:“分巡镇迪屯田粮务兵备道一员。三十八年改今名,移驻镇西府。”(18) 而在《嘉庆重修一统志》中记载:“(乾隆)四十二年,移驻乌鲁木齐,改名镇迪道。”(19) 首先是移驻时间。从史料中分析,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应是确切的时间。道、府不用同城驻扎,甚至道多以分管而移驻他处,在清代并非少见。正如前述升安西直隶州为安西府,即将安西道移驻哈密,同样,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升巴里坤直隶厅为镇西府后,即移道治于乌鲁木齐,以示统辖。在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请升巴里坤为府的奏折中,一并提到“其巴里坤道,应移驻迪化州,并添建各员衙署。铸给印信,增设养廉”(20)。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至于《三州辑略》中“乌鲁木齐驻剳历任巴里坤道”的记载,始自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驻。实际上,从同书记述首任道员永庆(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任事,至三十九年十月卸事进京引见)来看,估计是因自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至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在任,由于在其任内移驻,在叙其任职时不以移驻乌鲁木齐时间为断而方便记述,而以出任巴里坤道员为始之故(21)。其次,关于巴里坤道改为镇迪道的时间(镇迪道的名称即各取镇西与迪化的首字而来)。《三州辑略》记载是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新疆图志》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乌鲁木齐政略》记载较详,“于四十一年间,经都统大人索(即索诺木策凌)具奏,在于特讷格尔改设知县等官案内,将巴里坤道改为分巡镇迪粮务道”(22),此为改名的记载。这是记载巴彦岱升任镇迪道道员,应该在设置之后。此书据王希隆先生考订,为时任都统7年之久的索诺木策凌主修(23)。这是索诺木策凌上奏之事,应被文员幕僚确切记载。而《清高宗实录》记载的“分巡巴里坤粮务兵备道,改铸分巡镇迪粮务兵备道,兼管哈密、辟展之关防”,其时间为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二月,是在改称镇迪道不久后的事件。记载巴彦岱升任镇迪道道员“管理巴里坤、乌鲁木齐、哈密、辟展等处事务,驻巩宁城分巡镇迪粮务道巴彦岱,辖县四,府一,州一,厅三,蒙古正蓝旗人,四十二年二月升署”(24),应该在设置之后。因此可以断定巴里坤道改称镇迪道是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间。至于除安西道改设巴里坤道之后,很快移驻乌鲁木齐,其原因无外乎乌鲁木齐政治地位提高的需要,原设乌鲁木齐参赞大臣,改为都统,与伊犁将军同一品秩,并且改迪化为直隶州,“乌鲁木齐新设迪化州,地处边隅,幅员辽阔。知州一员,势难统辖。请将迪化州知州,改为直隶州知州,宁边州同,改为知县,作为州属”(25) 2.镇迪道辖境变迁 下面将道员辖境变化作一概括。安西兵备道: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设置时,领安西、靖逆二直隶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升厅为府,裁靖逆入安西府,辖一府三县,并移驻哈密,置哈密、巴里坤二直隶厅来属;乾隆二十五年夏(1760年),设乌鲁木齐同知来属;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置辟展、三十七年(1772年)置奇台二直隶厅来属。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除安西道,设巴里坤道。巴里坤屯田粮务兵备道:升巴里坤直隶厅为镇西府,降哈密、辟展、奇台为散厅,往属镇西府,领宜禾、奇台两县;降安西府为直隶州,改属安肃道;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七月置迪化直隶州来属;九月复徙道治于迪化,所辖府州各一,县五。分巡镇迪粮务兵备道: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改设,宁边(昌吉)改县来属,后增阜康县、绥来县,咸丰五年(1855年)降镇西府为直隶厅,置哈密、吐鲁番二直隶厅来属,割镇西之奇台县来属(26)。 从光绪八年(1882年)到二十八年(1902年),新疆建省时期,“设道四,府六,厅十一,直隶州二,州一,县二十一,分县二”(27)。光绪十一年(1885年)镇迪道兼按察使衔,兼管全疆刑名驿传事务。宣统二年(1910年)改为兼提法使衔。地位远远高于其他三道。建省后镇迪道辖境变化不大,其辖属计有迪化府,迪化县,昌吉县,阜康县,奇台县,绥来县,镇西厅,吐鲁番厅,哈密厅,库尔喀喇乌苏厅等。 3.镇迪道的边疆地区特殊职能 清代设守道和巡道分管地方府州县。至乾隆十八年(1753),定分守道、分巡道为正四品官,自此道员成为实官。道员职掌“分守、分巡及粮储、盐法各道,或兼兵备,或兼河务,或兼水利,或兼学政,或兼茶马屯田,或以粮盐兼分巡之事,皆掌佐藩臬,核官吏,课农桑,兴贤能,厉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倡所属,而廉察其政治”(28)。道以职司巡守,整饬吏治,弹压地方为己任,各道“类因事因地而设之”,“辅佐藩臬,监所领之府州”(29),这是道员传统的职权范围。清代兵备道,是为弹压地方而设,多为守、巡道兼领。清代新疆镇迪道加兵备衔,主要是地方偏远,且为要扼故,均由巡道兼领。乾隆时,内地各道多加兵备衔,旨在加强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但由于满族贵族控制军权,地方兵备道的作用不显著,并不能有效控制地方军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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