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棺论未定:唐代官员身后的形象制作(4)
右威武上将军佶……持故吏行状,托余斯文,是以叙而铭之。(40) 其军司马武功苏遇……请铭于礼部侍郎宗闵。宗闵承命惶恐,辞不敢当,伏念百吏于宰相,皆僚属也,又何敢让。退视公行状而着其语。(41) 唐人行状与神道碑皆保存下来的仅颜真卿、独孤及、董晋、韩愈四人。细审四人行状与神道碑,可发现两者所叙基本事迹大致相同,而神道碑铭作为展示于公开场合的读本,则往往略其实事而多作夸饰,其中对逝者生平刻意地去取与议论,多可体现官方意志,其位高权重者尤甚,碑文中的掩饰尤多。令狐峘所撰《颜真卿神道碑》则典型地表现了官方为政治目的在这一具有宣示意味的文本中对历史事件的变形。 在《颜真卿神道碑》中,有关颜真卿殉国日期竟然诡异地出现了两个不同的记载: 有唐名臣赠司徒鲁郡文忠公颜公……今上兴元元年八月三日,蹈危致命,薨于蔡州之难。贞元二年春,蔡州平,冬十一月二旬有三日,嗣子栎阳尉頵、秘书省正字硕衔恤奉丧,归于万年县之旧原。皇帝彻悬震悼,乃册赠上公,诏有司具鼓吹羽仪送于墓所,遣中谒者吊祭,赙钱五十万,粟三百硕,命太常考行诔德,谥曰文忠。 贞元初,希烈陷汴州,是时公幽辱已三岁矣,度必不全,乃自为墓志,以见其志。是年遇害于汝州之龙兴寺,春秋七十有六。 前一段引文出现在碑文的起首,这部分对颜真卿死后哀荣的记述,充分展示了碑文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这里所记录的言之凿凿的兴元元年,应该可以理解为官方在这一问题上的表达。而文章后半部分“贞元初”这一含糊而暧昧的时间指向,却直接否定了前者。这一矛盾在宋留元刚为颜真卿所编年谱中就已经指出,并有详密的考证,今迻录如下: (贞元)二年丙寅,四月,希烈为牙将陈仙奇所杀,蔡州平。十一月,奉公丧归葬于万年县之凤栖原。公之死也,《旧史·纪》云贞元元年正月始间废朝赠谥,《传》乃谓死于兴元元年八月。《新史·纪》以为贞元元年之八月。《神道碑》前书月日同《旧传》,后又云贞元初遇害。希烈之诛,《新》、《旧史·纪》作今年四月,《旧史·传》复云贞元元年仙奇护公丧归,考之《移蔡帖》:“贞元元年,自汝移蔡。”《行状》及嗣曹王皋《表》、柳珵《常侍言旨》并云:是年八月,贼命辛景臻等,于蔡州龙兴寺缢公。明年,希烈死,仙奇归丧。则《旧史》纪传不但书公之死先后失次,而平蔡归丧之年亦复差互。(42) 的确,由其故吏殷亮所作,很可能是颜真卿身故后第一份生平资料的行状记载了与《神道碑》不同的殉国日期: 贞元元年,河南王师复振,贼虑蔡州有变,乃使其将辛景臻于龙兴寺积薪,以油灌,既纵火,乃传希烈之命,若不能屈节,自即裁之。公应声投地,臻等惊惭,扶公而退。希烈审不为己用,其年八月二十四日,又使景臻等害于龙兴寺幽辱之所,凡享年七十七。明年三月,希烈为麾下将陈仙奇所杀,淮西平,仙奇遣军将营送公神榇于京师……后江西节度嗣曹王皋上表曰:“臣见蔡州归顺脚力张希璨、王仕顒等说:去年八月二十四日,蔡州城中见封,有邻儿不得名字,云希烈令伪皇城使辛景臻、右军安华于龙兴寺杀颜真卿,埋于罗城西道南里,并立碑。” 这里所引录的曹王皋上表真切地记录了蔡州平定日唐廷访查颜真卿下落的情状,应是对颜真卿死期最直接的记录。同时留元刚年谱中提到的《移蔡帖》即颜真卿于贞元元年自汝州移蔡州之时所作,其全文曰: 贞元元年正月五日,真卿自汝移蔡,天也。天之昭明,其可诬乎!有唐之德则不朽耳!十九日书。(43) 显然,《行状》所载颜真卿被害时间为贞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是正确的,而曹王皋的上表亦表明朝廷很清楚地知道颜真卿真实的殉国时间。那么《神道碑》的起首,也就是在官方的话语系统中,为何要郑重其事地书写兴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这一时间呢?这其中实际有着相当复杂的政治原因。 除了兴元元年和贞元元年两个时间之外,《旧唐书·德宗纪》还记载了另一个时间: (贞元元年)癸丑(17日),始闻太子太师鲁郡王颜真卿为希烈所害,追赠司徒,废朝五日,谥曰文忠,仍特授男頵、硕等官。(44) 据唐代惯例,大臣薨卒,一般辍朝一日至三日,“废朝五日”意味着超乎一般的痛悼与哀荣。在此之前,只有开元二十九年宁王宪薨,辍朝十日;(45)魏征、张说、郭子仪去世废朝五日。(46)以颜真卿宣慰李希烈的品级与功业,并不够“废朝五日”的资格。德宗之所以如此震动,并给予这样超乎寻常的哀荣,是因为颜真卿以七十五岁高龄宣慰淮西,从制下之初便引起了满朝的震动,并且舆论一致认为,这一事件乃系卢杞对颜真卿的陷害。而颜真卿甫临李希烈军中,即遭扣押,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从许州被移到汝州,又从汝州被移到蔡州。(47)而这段时间中,李希烈与唐廷始终处于战争状态,双方互有攻守。李希烈军于建中四年十二月攻占汴州之后,势力达到顶峰,此后唐军进入了反攻阶段,李希烈颓势渐渐显现。至颜真卿死讯传至朝廷的贞元元年初,唐军全面转败为胜,李希烈节节败退,不得不放弃汴州等地,退守汝、蔡老巢。(48)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将具有人质性质的颜真卿带在身边。(49)在多次转移之后,即使李希烈一方的军民可能都已不知颜真卿的生死,而正在此时,以为必死的颜真卿自撰了墓志以及遗表。(50)兵荒马乱之际,这些文字一经流传,无疑使外界确信颜氏已经被李希烈所杀害。于是在颜真卿被转移到蔡州的十二天后,颜氏殉国的假消息传抵了朝廷。 而就在当天,德宗正动念将一年前迫于舆论压力外贬为新州司马的卢杞升为饶州刺史,为将来召其回京奠定基础。然而口宣遭到了当值草诏的给事中袁高的拒绝。后虽另请中书舍人草成诏书,但又为其封还,以致引起持续数日的朝野议论与骚动。以袁高为代表的诸大臣上奏中所谓“退斥忠良”,(51)无疑包括了卢杞置颜真卿于死地之事。终于,德宗在颜真卿死讯传来10天以后(壬戌),将刚刚担任吉州长史的卢杞贬为澧州别驾。在德宗与群臣博弈的10天之中,颜真卿适时而来的死讯很可能成为群臣的一个重要砝码,从而迫使德宗最终放弃了卢杞。然而当贞元二年淮西平定之后,颜真卿的灵柩被运至京师,颜真卿遇害的真实日期逐渐浮出水面。当所有人发现,一年多之前满朝为颜真卿遇害而震动痛惜,甚至被利用成为贬斥卢杞的砝码的时候,颜真卿还根本没有死。事情至此,朝廷的尴尬是毋庸置疑的,掩饰是此时的当务之急。而颜真卿的葬礼无疑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在令狐峘为颜真卿所作神道碑的起首郑重其事地书写兴元元年这一时间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考量。然而作为颜真卿的故吏,令狐峘也许并不愿颜氏的真正殉国日期就此湮没,故而在碑文的结末隐晦地出现了贞元元年这一更近于真实的日期,于是在同一篇碑文中就此出现了两个矛盾的时间。 颜真卿神道碑文中的矛盾显示了政治化书写与作者个人情感之间的矛盾,但无论令狐峘怎样曲笔传递真实,他仍旧必须在显眼位置书写官方的立场。无疑在颜真卿神道碑的书写事件中,官方又一次刻意塑造了逝者身后形象,并且这一形象通过其载体--神道碑显豁地展示于公众面前,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固化了社会舆论对其人的观感,同时也传递了官方希望传递的信息,而历史的某些真实便因此淹没于这一喧嚣的展示行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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