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士人地位相对下降,商人社会地位则相应提高。在与官方打交道时,他们已敢于从过去的贱称“蚁等”一变而为“商等”、“职等”,说话已硬气得多。当时的一部社会小说《侠客谈》中,主人公议论道:“余入商界四年,余所得实不鲜。商之勤勉胜士,商之活动胜士,商之言行相近胜士,商之取财胜士,余所去士而投身商者为此也。”(注:《经商要言》,引自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1卷下册,三联书店,1960年,890页。)说商已优于士、胜过士,这是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贱商心理的逆转和轻商风气的变易,使商人多少开始变得自重和自尊,逐渐具有了某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自豪感:“我们经商的人,生活在这西历一千九百余年,叫什么二十世纪实业竞争的时代,也真尊贵得很了……天下最有活泼的精神,最有发达的能力,能够做人类的总机关,除了商,别的再也没有这种价值。”(注:《新新小说》1号,转引自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虽然商人言词中流露出的“惟商独尊”的意识太过超前,但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绅、商在近代进一步互渗、合流的结果,便是所谓“绅商”阶层的形成。这一新兴社会阶层既享有由功名职衔所体现的社会政治地位,又拥有相当的财力,逐渐取代传统绅士阶层,成为大、中城市乃至部分乡镇中最有权势的在野社会阶层。诚如已故史学名家陈旭麓先生所言:“绅商(由商而绅,由绅而商)和乡绅是官与民的中介,前者多在市,后者多在乡;前者与工商结缘,后者与宗法、地租联姻;从他们身上可以捕捉到中国近代社会的脉络。”(注:《陈旭麓文集》4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56页。) 当然,说绅、商的趋近与合流,是就历史的大趋势而言的,是一个正在展开的历史过程。对当时的人来说,尚未必能看透和预见到未来的历史走向,他们更多的是依赖于传统的惯性来做判断,根据“当下”的社会氛围来行事。当时的一般情形是“商”的地位固然在上升,但总觉上升还不够,总想马上摇身一变而成为地位显赫之“绅”;“绅”固然处处想与“商”分润,求得富足而舒适,但还不愿一下子就抛弃“绅”这块金字招牌。绅的牌子还有价值,说明彼时的社会基本上还是一个以官为本位、绅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认同基本还在绅一边。中国社会虽已开始了向近代工商社会的过渡,但趋势尚不能取代现实,传统还远远没有走到终结的地步。这正可合理解释谢放教授所说的晚清绅、商界限仍然存在,“一个‘绅’‘下海经商’,其身份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仍然是绅;而一个‘商’虽然用金钱买来了‘绅’的虚衔,但其身份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仍是‘商’。”换言之,虽然两者在今人看来都是亦绅亦商的“绅商”,但在时人眼中可能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归结而言,在我看来,所谓绅商,狭隘地讲,就是“职商”,即上文所说的有职衔和功名的商人;广义地讲,无非是由官僚、士绅、商人相互趋近、结合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社会群体或阶层。他们既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绅士,也还没有成为近代意义的工商资本家,而是介于二者之间,具有相对统一、明确的经济和政治特征:既从事工商实业活动,又同时享有传统功名和职衔,可视做新旧时代之间、等级社会与职业社会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社会阶层,成为传统社会力量向近代社会阶级力量过渡的“承载物”和“中转站”(注:商会史研究专家徐鼎新研究员也有类似的看法,认为“绅商”是一个“介于官、商两界之间的特殊社会阶层”,“无疑是消除官商隔阂的最合适的社会中介力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商会的绅商领导体制应该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徐鼎新:《从绅商时代走向企业家时代--近代化进程中的上海总商会》,《近代史研究》1991年4期。)。 从语言发展与社会变迁的辩证关系看,正是在上述广泛社会变动的基础上,分指性的绅与商才不自觉地被常常连用,而逐渐具备了单指性的意义,成为新兴社会阶层的代名词。从“绅”、“商”分离到“绅”、“商”趋近,再到“绅”、“商”合流,明清以来中国社会阶级的重构与组合过程在语言词汇的演变上亦留下了清晰的痕迹。就此来说,对历史文献的解读和历史语言词汇的理解,绝对不能离开对其背后之社会变动大趋势的准确把握,而必须使二者水乳交融般统一、沟通。我想,在这一点上,谢放教授与我本人不会有太大的分歧吧。 最后,还想赘言几句,对“绅商”词义的辨析和对其社会内涵的讨论,实则关系到近代史研究中如何通过梳理文献和关键词,进入中国史学自身的“话语系统”并形成自身的“解释框架”这样一个“大”问题。如果不是基于中国学术自身的命题和本土的概念,并从中国历史实际来思考问题,我们的所谓学术研究便易成为西方名词术语的跑马场,掉入西方话语系统的陷阱而不能自拔,最终被“洋人”牵着鼻子走(如近期关于市民社会、公共领域问题的讨论便似乎落入了西方话语的怪圈,在别人的地盘中冲来突去,找不着出路)。当然,这一问题实在太大,在这里三言两语是说不清的,须另文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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