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治“民族文化之史”的出色成果
长期致力于研治“中古民族文化之史” 陈寅恪先生(1890-1969),江西修水人。祖父陈宝箴,曾任湖南巡抚,戊戌维新前后 在湖南推行新政。父陈三立,晚清著名诗人。陈寅恪少年时就在家中阅读了大量古代典 籍,熟悉经史,他对文集、小说至佛典,无不浏览。又曾随长兄衡恪赴日本求学数年。 1910年起,先后在德国柏林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政治学校社会经济部 、美国哈佛大学等著名大学攻习比较语言学及其他人文科学、佛学,共达十余年之久。 回国后,先后任清华研究院导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教授,中央研究院理事,历史语 言所历史组主任。抗战期间,随清华大学辗转南迁,到西南联大任教。曾被英国牛津大 学聘为教授,但因太平洋战事阻隔,未能成行。1948年,任广州岭南大学教授,1952年 院系合并后为中山大学教授,直至1969年逝世。在此期间,他还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务委 员,并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中央文史馆副馆长等职。主要著作有:《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元白诗笺证稿》、《寒柳堂集》、 《柳如是别传》、《金明馆丛稿初编》及《二编》。 陈寅恪在国外长期留学和从事研究的经历,使他谙熟西方近代治史方法,在人文科学 领域获得广博的学识。他又有惊人的记忆力,且经过多年的艰苦学习,具备了阅读蒙、 藏、满、日、梵、巴利、波斯、突厥、西夏、拉丁、希腊、英、法、德等十多种语文的 能力,这些都成为治史十分有用的辅助工具。同时,他与同时代学者王国维、陈垣、胡 适等人一样,熟悉乾嘉学者严密考证的治史方法,将之与西方近代科学方法结合起来, 因而在学术上达到很高的造诣。王国维逝世后,陈寅恪为他的遗书作序,云:“先生之 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之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 ,殆可举三目概括之者。”此三项是: 一,“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 二,“取异族之故书与我国之旧籍互相补证”。 三,“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 此三项,可以视为中国近代新考证学的共同特点。陈寅恪正是这样看的:“他日吾文 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径纵多,恐亦无以远出这三类之外。”(注:陈寅恪:《王静 安先生遗书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19页。)显然也 把自己包括在内。王、陈着重研究的领域有所不同。王国维主攻的是上古史。陈寅恪长 期致力的范围是“中古以降民族文化之史”,此见于他在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序》一 文中对自己的界定。他的治学风格是:采用了近代西方学者所重视的语源学、比较研究 、民族文化关系、因果关系等“外来观念”和方法,与本国文献和乾嘉学者考证方法结 合起来,既善于钩稽史料、抉幽阐微,又具有比他的先辈们广阔得多的眼光,从比较和 联系中探求一个历史时期带全局性的大事。即是说,陈寅恪治史的特点在后两项,“取 异族之故书与我国之旧籍互相补证”,“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 论隋唐制度之渊源 陈寅恪在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方面致力研究30多年,把这两门学科的研究推进到一 个新的阶段,“为我国后来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富有启发意义的出发点”。(注:金应熙 :《陈寅恪》,见《中国史学家评论》下册,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357页。) 《剑桥中国隋唐史》导言中,称誉陈氏论著中提出的关于唐代政治与制度的观点,其研 究之缜密,立论之严谨和说服力之强,都是以前同类著述里所未曾有过的。并说“此书 的每一章节都很得益于陈的研究成果”。 完成于40年代初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是陈寅恪关于隋 唐史的两部名著。在前一书中,他系统地论述了从汉魏到隋唐各种制度的渊源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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