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鲁周公世家》引《尚书•金縢》经说考论(2)
二 《史记·鲁世家》所记周公事迹中,周公东征、奔楚和风雷之变三事在经学上争议最多,聚讼纷纭。司马迁记周公东征,是据《金縢》“周公居东”而来,经文云: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诒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司马迁《鲁世家》里有相对应的一大段记叙。(从“其后武王既崩”到“王亦未敢训周公”。)这段文字,是作为史学家的司马迁对西周初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完整的记录,也是司马迁对《金縢》经文的理解与阐释。这里涉及到的疑点颇多,兹择其要者论之: 其一,经文载周公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鲁世家》云:“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今按:“司马迁将经文“辟”字释为“避”;“我之弗辟”解释为“我之所以弗辟(管蔡及其群弟流言)而摄行政”之原因。 其二,经文云:“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鲁世家》云:“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收殷余民……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按:经文“周公居东二年”,司马迁解释为周公“兴师东伐”,“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罪人斯得”,解释为“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收殷余民”云云。 司马迁对经文的解释有什么依据呢?东汉班固提出司马迁书多“古文说”。《汉书·儒林传》云: 司马迁亦从孔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 对于班固的说法,清代学者见解不一。孙星衍认为,司马迁曾从孔安国问故,所采用的是“古文说”(注: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之《序》及《凡例》。)。臧琳以为,“《史记》载《尚书》今文为多,间存古文义”(注:臧琳:《经义杂记》之《五帝本纪书说》、《金縢今古文说》条,载《皇清经解》卷一九九、二○二。)。段玉裁、陈寿祺等基本赞同此说(注:见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序》;陈寿祺《左海经辩》之《史记用今文尚书》、《史记采尚书兼古文》条,载《皇清经解》卷一二五一。)。皮锡瑞对以上说法表示异议。他认为“《尚书》二十九篇古文说起于刘歆”,司马迁所引用的皆今文说(注:皮锡瑞:《经学通论》之《论古文无师说,二十九篇之古文亦参差不合,多不可据》、《逸十六篇有师无说,古文无师说》条,中华书局1954版。)。以上诸家在对司马迁解释经文采用汉代儒生之经说这点上,认识是一致的,但对取今文说或古文说则颇有分歧。我们不打算全面探讨《史记》采用经今古文说问题,下面仅就《鲁世家》采《金縢》说作些讨论。 西汉经师解说《尚书》者,《尚书大传》应是较早且属可信的材料。(现存今文《尚书》三家遗文,未见《金縢》篇之内容。)《尚书大传》已佚,佚文散见于唐人孔颖达《五经》、《礼记》诸正义以及颜师古《汉书注》等书中。现录与《金縢》“周公居东”相关的几条: 武王死,成王幼,管、蔡疑周公而流言。奄君薄姑谓禄父曰:“武王既死矣,成王尚幼矣,周公见疑矣,此百世之时也,请举事。”然后,禄父及三监叛。(见孔颖达《诗·邶鄘卫谱》、《齐谱》、《豳谱》疏引,又《左传》定公四年传孔疏引。) 周公居摄,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见《诗·豳谱》孔疏引。) 又,《韩诗外传》卷七云: 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承文武之业,履天子之位,听政天下。周公东征夷狄之乱,诛管、蔡之罪,抱成王而朝诸侯。 以上西汉今文家说,已提到武王崩后,周公摄政,管、蔡流言,周公东征夷狄,诛管、蔡诸事。东汉今文家大体承此说。(见《论衡·感类篇》、蔡邕《琴操》、《白虎通义·封公侯篇》等。)《史记》之《鲁世家》、《周本记》所言,基本与今文说相合。 西汉《尚书》古文家说,始于孔安国。《史记·儒林列传》称:“孔氏有古文《尚书》,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家。”《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春秋家》著录“《尚书古文经》四六卷”。然孔安国古文说未见有书传世,其内容不详。西汉末至东汉时古文家解“周公居东”事有二说: 其一,解“周公居东”为东征。《诗·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毛传》云“宁亡二子,不可毁我周室。”《诗·破斧》:“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云:“四国,管蔡商奄也。”(按:刘歆请立《毛诗》列为官学,此书西汉末已出基本无疑。)孔颖达疏云:“毛以为武王既崩,周公摄政,管蔡流言以毁周公,又导武庚与淮夷叛而作乱,将危周室,周公东征而灭之”,又云:“毛无避居之意。”清人马瑞辰、陈奂也认为《毛传》所言周公“东征”即《金縢》中“居东”事(注:见马瑞辰《毛诗传笺解释·豳谱》,载《清经解续编》卷四三一;陈奂《诗毛氏传疏·东山》,载《清经解续编》卷七九二。)。又,许慎《说文》:“,法也,从辟从井。《周书》曰:‘我之不。’”许慎所引《周书》,当时《尚书·金縢》篇文。许氏释“壁”字与《鲁世家》相左,但他解“我之不辟”为“我之不法”,意为“我之不以法治管蔡”,以“居东”为“东征”,与史公说同(注:参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一三。)。《毛传》说,与孔安国古文说是否有联系,尚不能断定。许慎之说,盖据“”字另一义而作解。(古文“”,可训“法”,“避”两义,今文为“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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