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于此,司马光主编《通鉴》,慎言“天道”,偶尔言及“天”,主旨还在“人”,无意于治天,只注意人事。也慎书“怪异”,“妖异止于怪诞”,删而不取;“妖异有所儆戒”,择而存之(25);甚至还记述一些讥贬佛教、道教和阴阳家说的内容。象这种情况,说是有神论的天命论,或说是无神论思想倾向,似乎非左即右,都偏了一点。榷而论之,可谓重人轻天。所以,可以说,司马光继承了我国史学重人事的传统,不搞“天”学,而讲“人”学。 事在人为,历史为君臣所左右,这是司马光基本的历史思想。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记述历史上的君臣,注意区分君之明暗、臣之贤奸,其标准与原则有如下几个要点: 首先,司马光认为人性善恶兼有,而当加强教养。他在《传家集》卷66《性辨》一文中指出,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都是“得之一偏”,只有扬雄的“善恶混混”说为是。他认为,“夫性者,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善与恶必兼有之。”圣人也有恶,愚人也有善,只是他们所受的量不等,善多而恶少就是“圣人”,恶多而善少就是“愚人”,善恶相半就是“中人”;圣人之恶“不能胜过其善”,愚人之善“不能胜其恶”,所以说“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这种圣人、愚人、中人之说,实是性三品说的翻版。他既说人性“天生”,又强调后天有限的变化,认为:“不学则善日消,而恶日滋;学焉则恶日消,而善日滋。”他还认为,教学对人性变化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教学,可使人性“长其善,而去其恶”,“修之善则为善人,修之恶则为恶人”。 司马光评历史人物明暗贤奸,其人性论是个基本观点。《通鉴》记述各种人物,无论是君还是臣,都视其修心治国、立身处世如何,而论其善恶得失。他实际上不大论人之天性,而论人后天的思想行为。 其次,司马光认为人具才德,而当以德为先。他曾两度专论才德,先是于庆历五年作《才德论》(26),后来又在治平年间于《通鉴》卷1中论才德。他指出, 世人将才与德“通谓之贤”,而不辨其异,是不对的。他以为,才是天生的,如智愚勇怯,生而不可改移;德是人为的,如善恶逆顺,学而可以转变。才与德的关系,才是德之“资”,德是才之“帅”;以德统帅才,才能发挥才的作用。他将才德兼备者称为“圣人”,才德皆无者称为“愚人”,德胜于才者称为“君子”,才胜于德者称为“小人”。他以为,取人之术,如果不能得圣人和君子,与其得小人,还不如得愚人;因他考虑到,小人挟才以为恶,做坏事而为害不浅,愚人无才无能,别人可加控制。他提醒为国为家者应当“审于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后”。 他评述历史人物,品评“圣人”、“君子”、“小人”、“愚人”,正是审于才德之分,而坚持德行为先的。 再次,司马光认为道术有正邪,而强调信正斥邪。他认为择术宣“慎”,不可一刻离开“正道”。他说的正道,就是“圣贤之道”,即儒家之道。而对“释老之术”,“老庄之言”,“神仙方技”,“申韩”之术,都以为是“邪术”,是“奇邪之术”、“离奇之论”,而“非国家教人之正术”(27)。 道之正邪,以“先王之道”和孔子之道为划线标准。要求“考之于先王,质之于孔子”;只有如此,才能“不失其正”,“舍是而求之,有害无益”(28)。凡是不遵守“先王”和孔子之道,一律算为歪门邪道。司马光一直强调,对于先王之道,应当“守之纯而行之勤”,“必以礼乐正天下”,而不可“视仁义为虚器,操刑法为利柄,翦周孔为夷塗,树申商之险术”(29),也不可为“贱礼法”的老庄,“弃仁义”的佛教开脱罪责。 司马光述评历史人物,正是在判别道之正邪的基础上,以区分贤奸善恶的。《通鉴》论述历史人物无不如是。其目的则在要求人们“法善戒恶”,择善而从,邪恶必戒。 (三) 司马光编写史书,目的在专供君主以史为鉴,要求君主懂得知人、立政之要。 在《历年图》和《通鉴》等书中,司马光论述“兴亡在知人”、“成败在立政”的内容很多。他在《历年图》中论道: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夫如是,则国家安如磬石,炽如炎火。(30) 所以《历年图》36条“臣光曰”论历代治乱兴衰,几乎全是论析用人之贤能或奸愚,立政之崇礼或非礼,怀民之仁德或暴虐,交邻之信义或失信,以及赏罚之得当或失当,临政之谦恭或骄慢,等等。如对于东周及战国七雄之成败兴衰,论道:“周之兴,礼以为本,仁以为源”,故影响深远,享国长久;韩昭侯“赏不加无功,罚不失有罪”,故后世受益不浅;魏文侯“好贤礼士”,终为天下之显诸侯,惠王不能用商鞅,致使魏衰;楚怀王“放废忠良,亲信谗慝”,使得自身客死于秦,子孙受辱而国以沦亡;燕昭王“招贤下士”,使得弱燕能打败强齐,燕丹“谋不远而动不义”,使荆轲刺秦王,以致败亡;赵“用郭开之谗,而弃廉颇、李牧”,使宗庙倾覆;齐“用后胜之谋”,国王成了秦的俘虏;秦之亡,诚如贾生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之论(31)。这些,无一不是从用人与立政两方面立论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