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马迁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3)
二 司马迁通过《史记》所表现的理性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的实践精神,实际是一种对全人类的文化贡献,因此,了解司马迁对于中国文化的意义,实际也是了解司马迁对于世界文化的意义。那么,怎样估价司马迁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呢?或者说《史记》是怎样塑造中华民族的民族性呢?这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司马迁面临的是由先秦诸侯并立到秦汉封建大一统政治局面形成的尾声。这个天翻地覆的时代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理论解释,才能使社会秩序最终趋于稳定。董仲舒在试对汉武帝的“天人三策”中明确提出了“崇儒更化”的重要性,这是对司马迁所处的时代迫切需要理论,需要一种文化建设来支持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具体说明。对这一迫切需要文化建设问题的认识当然并非自董仲舒始,早在秦王扫六合之前,就有人做这方面的工作。《尚书·禹贡》就是战国时一些士人设想大一统局面形成后如何管理天下的办法;儒家与道家的“入世”与“出世”之争,儒家与法家的“爱人”与“治人”之辨,多少也反映出士人对如何治理统一国家的考虑。最明显的作品是吕不韦召集门客所着《吕氏春秋》,这是兼取众家而寻求一种治国方略,说明秦统一全国之前,已有明确的文化建设设想。只是吕不韦在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中被迫迁蜀自杀,《吕氏春秋》本应做为秦王朝的理论基础,反而被置之不理,所以秦王朝迅速土崩瓦解,多少也与统治者缺乏理论建设有关。秦王朝的失败教训了西汉统治者,于是以思想理论建设为中心的文化建设,成为关系到西汉政权生死存亡的大事。汉初贾谊总结秦亡教训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是说要想守住天下,必须施仁义,即选择儒家思想为治国方针。但是汉初统治者需要的是“无为”的现实政策,于是又不能不有推崇道家的举动,使得《吕氏春秋》那种思想杂凑合流的办法有了现实意义。这样在汉武帝即位不久,刘安即入朝献已经成书的《淮南子》。《淮南子》实际是仿效《吕氏春秋》的体例和写作办法,包罗万象,泛论万物,以寻找一种可以治理天下的理论体系。然而它又有作为理论建设的缺陷,即它的作者无法找到一种理论的主体精神,他们选择了强调天文历数规律的阴阳家和强调遵循自然法则的道家作为全书的外在骨架,或许与刘安要向汉武帝表示无意于权势争夺有关,但在所有具体问题的解释上又不能不借重强调事在人为的儒家。在这部以自然为掩盖,以人事为目的的思想建设巨着中,多少透露出中国文化发展的倾向,即不能不向儒家经学靠拢。于是《淮南子》掩饰不住的要求,终于由董仲舒来实现。从董仲舒开始,西汉王朝终于同意用儒家思想为主干兼融各家进行文化建设,这是与中国古老传统密切联系的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司马迁修《史记》的时间相距《淮南子》成书和董仲舒“崇儒更化”理论出现的时间不远,他显然要采取这种博采众家又力图建立一种统一体系的方法,在突出儒家思想地位的历史潮流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博采众家建立统一的理论体系方面,司马迁的做法十分明显,他发现吕不韦有着极大的野心,《吕氏春秋》以一种学术思想的面目问世,却是一种与秦王扫六合的政治措施相一致的行为。司马迁发现《吕氏春秋》“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是在为秦统一天下做文化建设工作,他在《报任安书》中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看来特别看重其中的“八览”。八览之“八”,指的是八方,“极八方之观览”就是居于中央的位置临制全国,这是《吕氏春秋》的学术方法,也是《吕氏春秋》的政治目的。司马迁修《史记》也是“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所不同的是司马迁从史家立言,偏重于对历史事实的客观叙述,在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中,表达自己对历史总体规律的认识,为民族输入其宝贵的理性精神、人文精神、科学的实践精神,将自己理想人格观念上的实现与民族历史的进步融为一体。司马迁通过修《史记》所做的另一项工作,即突出儒家思想的历史地位,或说参与董仲舒所倡“崇儒更化”工作,却是一个尚为人们所忽视的问题。忽视司马迁这项工作的原因一方面是董仲舒在司马迁之前已有许多引人注目的行动,所以人们更多注意董仲舒所建立的“天人感应”理论体系和阴阳杂论学术方法,并且从批判董仲舒所代表的封建专制理论体系入手,赞扬司马迁不肯献媚取悦统治者的斗争精神;另一方面,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录其父所述《六家要旨》明确写道:“夫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所以人们认为司马迁是批判了儒家的独尊地位。我认为不管司马迁本人对儒家思想如何评价,而且司马迁所理解的儒家与董仲舒所解释的儒家也不尽相同,《史记》毕竟为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居于正统地位起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儒家思想的起源,与孔子所要恢复的周礼有关。我们知道周礼是与中国古代崇拜祖先观念相联系的一整套氏族血缘宗法等级制度,这与中国远古氏族需要将其群体组织起来、团结起来,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经济活动有关,需要由代表祖先力量的家长和代表各个家长的王来维系整个社会的生存和活动。这种具有家长身份的统治者对他的臣民具有二重性,一是压迫,用专制暴力强迫其臣民接受其意志,另一是庇护,即在一定程度上要维护氏族成员的既得利益。恩格斯说:“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⑦中国古代社会正是以这种氏族血缘关系力量所维系,虽然阶级对抗已使氏族血缘关系的温情日益显得虚伪,但大家都是同一祖先的儿女,彼此之间应该相亲相爱的伦理情感毕竟是维系这个等级制度存在的强大力量。春秋以降,礼崩乐坏,孔子无力恢复这种血缘宗法等级制度,却抓住了这一充满温情的氏族伦理情感,将政治经济方面的残酷争斗,转化为意识形态上的自觉追求。孔子没有把人的情感引向神鬼或其它虚妄的崇拜物,而是借用对先辈的依恋情感使人陷入人与人关系的协调之中。这样一来,儒学虽然不是宗教,偏又具有宗教的作用,使人既是在现实的苦难深渊中挣扎,又可以用一种对他人的责任超越这无尽的忧患。人的一切信仰,由此而转化成现实的伦理构想,尽管这种伦理构想实际与历史进程充满了矛盾。这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国文化得以区别西方文化的关键。正因为儒家实际是将这种与氏族血缘密切联系的伦理构想引导入人的正常生活,所以它对人的心理产生的是一种自然影响,在肯定生活合理、需求正当的同时,用一种责任感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要求人为其群体的和谐、美满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不称之为痛苦的牺牲。这样一来,周礼有关等级待遇的硬性规定,竟然变成了追求高尚理想情操的士人的内在要求:每一个人原来对自己的群体都负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该尽力所能及的义务,于是,人应该积极入世人生,尤其在集中反映人生的政治斗争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说司马迁“为人生的艺术”原本是受“为政治的人生”所制约,当我们从司马迁修《史记》与儒家思想的联系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时,就可以发现:这“为政治的人生”背后,正是儒家所追求的“为群体的政治”在显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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