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根据清史编委会的统一部署,图录组在以往图像征集、学术研讨的基础上,着手修订《清史图录则例》,对《清史图录》纂修的基本思路、指导原则加以规范,并将前期经过审慎思考、广泛征求听取清史专家意见而形成的关于图的界定、图像的史学功能、图录的定位写入其中,明确提出了《清史图录》体例为“依题编排,以史统图”,依主题分卷,卷下设篇,篇下设目,目下列图。具体而言,即是:1.《清史·图录》按主题分为舆图、生产、财贸、政事、军事、文教、文艺、社会、建筑、宗教、肖像等11卷,用历史图片以及相关文物遗存的图像,形象展示清代各专门事物;2.各卷内部,根据史实,以专题划分出“篇”;3.各篇内部,以小专题划分出“目”;4.目下列图,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用图片展示本目相关清代事物。同时详细规定了图片的遴选与认证原则以及各卷的文字结构层次及撰述要点。此外,图录组在总结清史图像资料征集工作、认真分析清史图像存世状况及学术价值的基础上,确立了清史图像在《清史·图录》的入选原则,简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1.优先选录具有典型性的、代表性的经典清史文物图片。这些图像资料构成编纂《清史·图录》最为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如《南巡图》、《万树园赐宴图》、《秋狝图》等清代纪实性绘画,其产生的本身,即是为了以图纪事、以图纪史,以图像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再现了清代许多重大政治、军事活动的场景。2.民间纪实性绘画应作适当收录。如晚清时期出现的各种纪实性绘画,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尽管当时照相术已经发明并传入中国,形成了大量的历史照片流传至今,但由于当时照相技术的不普及,加上摄影者关心领域的狭窄,造成传世照片对清代社会风貌反映的局限。而这种局限恰可通过当时遍及中国南北的上千种之多的纪实性画报中所载的绘画加以弥补。3.对一些清代重大政治、军事、生产活动,宜适当选录作为这些重要活动产物的历史文物的照片,如反映清代中央对西藏地区行使管辖的金奔巴瓶,反映生产商贸的合同、档案、票据、产品等。 《清史图录则例》的修订和清史图像征集项目的顺利进展,为图录组设计《清史图录》框架结构起到了促进作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与坚实的资料基础。2006年图录组进一步广泛征求清史编委会、清史研究专家的意见,对《清史图录框加设计稿》经过多次修订,最终于12月形成了《清史图录11卷框架设计》建议稿,列舆图、生产、财贸、政事、军事、科教、文艺、社会、建筑、宗教、肖像11卷。相对于戴逸先生手订之《清史目录》第六稿,图录组这一设计稿的调整思路是: 1.《清史目录》第六稿第八十五卷原题“商贸外贸”,现拟改为“财贸”。根据本组同人理解,商贸、外贸,虽可分内外,但皆是商业贸易,缺少财政、金融方面的内容。故建议将本卷扩展为“财贸”卷,列赋税、金融、商业、外贸各篇,期收全面之效。 2.《清史目录》第六稿第八十六卷原题“仪典”,现拟扩展为“政事”。政事者,政治也。原《目录》中不列政治卷,使有清一代政治制度、政治事件、民族边疆、对外关系等等相关内容无所归属。故建议将“仪典”扩展为“政事”,下首列“仪礼篇”,与政务、民族事务、对外关系等并列成篇,期藉文物图片对清代政治有一系统反映。 3.《清史目录》第六稿第九十卷原题“艺术”,现建议扩展为“科教”与“文艺”两卷。缘有清一代,文化活动,不仅仅拘于艺术一门。思想学术、科学技术、文学戏曲、教育选举等重要内容无所归属,则难以全面反映清代文化生活。故建议扩张本卷为两卷,以扩大其包容性。 4.《清史目录》第六稿第八十八卷原题“民俗”。经图录组组织相关专家研讨论证,建议扩展“民俗”卷为“社会”卷。原《清史目录》止列“民俗”卷不列“社会”卷,包容面稍显狭窄,会使反映清代社会方面的若干内容无所归属,如宗族、社团、会党、教门等社会组织以及灾害、赈济等。故专家们较为一致的意见是,扩“民俗”卷为“社会”卷。 此稿框架设计,在经过相关清史研究专家研讨论证,并征得清史编委会批准后,成为清史纂修工程图录项目立项的蓝本与依据。2007年7月,在清史编委会项目中心的主持下,清史编委会对11卷《清史·图录》项目申报书进行了专家评审工作。7月10日,清史编委会就《清史·图录》三级项目立项工作做出了一项重要指示,即在图录组原来设计11卷图录的基础上,增加《民族》卷,至此,《清史·图录》最终被定型为12卷。 四、创新方法,建设清史图像数据库 戴逸先生在不同场合就清史纂修的体裁体例发表讲话,强调创新体例时也一再强调,在修史方法上要超越前史、有所创新;针对《清史·图例》的编纂,他也多次指出,在广泛地搜集清史图像资料同时,也要对这些图像进行认真地研究。 从2004年开始,图录组根据编委会的规划,以专项课题的形式,在全国各地各级清史文物图像资源单位设立了23个清史图片征集专项课题,收集清史文物图像,为编纂《清史·图录》各卷服务。图录组根据戴逸先生关于创新修史方法的论述,经过广泛细致的调研,认为现代高度发达的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以及日益成熟、普及的数码照相技术,为清史图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利用提供了全新的模式,为编纂《清史·图录》在方法上创新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基础。因此,与以往所不同的是,清史图像的搜集、整理,从一开始即抛弃了传统的纸质媒介与手工操作,转而全部采用电子图像和电子文档形式,由计算机和数据库手段进行管理。 图片征集专项课题项目单位按照图录组设计的工作模式和统一的技术规格,分别提交一定数量的清史文物的电子图像资料及相应的电子著录文档,最终收录进入清史图像数据库,供清史图录三级项目立项后主持人查阅、利用。同时,项目合同书中关于各个专题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的规定是,各个项目以电子图像的形式提交清史图像资料,只是将清史文物图像的浏览权转移给清史编委会,也就是说,这些清史图像资料虽然被提交至清史编委会,并经图录组统一管理,但编委会在进一步与项目单位或清史图像文物典藏单位就知识产权进行协议达成共识之前,清史编委会和三级项目主持人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查阅、浏览和利用图像。而作为成果知识产权主要构成的发表权、著名权、获得报酬权等项,依旧归项目单位或文物原典藏机关所有。 为了科学地管理搜集到的清史图像资料,图录组在设立图片征集专项课题的同时,亦经清史编委会的批准,设立了清史图像数据库专项课题,由安徽大学计算机学院承担软件研发,以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库管理手段,系统管理经由各图片征集专项课题及图录组搜集制作的清史图像资料,建成清史图像数据库,以备清史图录三级项目立项后,各卷主持人检索、查阅、利用,进行清史图录各卷的编纂工作。为了使各个图片征集专项课题单位提交的清史文物图像资料规范统一,便于利用计算机和数据库手段进行管理,图录组于2005年5月,拟定了《清史图录图像数据库图片电子文件命名原则、技术规格及表格填写说明》及图片说明文字的《著录电子表格模版》,对图像的制作原则、图像的命名原则、图像的技术规格、著录电子表格的填写等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向各项目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图录组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各自项目的立项目标和各自覆盖的清史文物图像资源,按照清史文物的传世形态进行搜集、整理清史图像资料,提交项目成果图片,同时对每一幅图片,按照图录组设计的著录模版,统一填造图片的名称、出处、年代、大小、作者、收藏者、图片说明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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