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李陵事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这里牵涉到观念形态、军事路线、人材使用以及家族纠葛等等背景因素。 首先要问:当李陵力战败降,汉武帝“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惨怆怛悼”,“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12)之际,司马迁为什么要力排众议,挺身而出替李陵辩护?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理由主要有三:(一)李陵是“奇士”,“有国士之风”,“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又是难得的将材,当鏖战到最后时刻,“李陵一呼劳军,士无不起,躬自流涕,沫血饮泣,更张空拳,冒白刃,北向争死敌”;“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二)李陵战败,不死被俘,意图待机报汉。根据他“素所蓄积”的品德抱负,“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即李陵非真心降敌,测其用心,在图保其躯,为他日待机“报汉”之用。(三)李陵寡不敌众,但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所杀过当”,战绩可观,“其功亦足以暴于天下”。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二点。 不难看出,在司马迁心目中,李陵正是他热情讴歌的那些先秦以至秦汉时期名臣大夫、刺客游侠的同类人物。司马迁自述与李陵“俱居门下”。汉武帝指斥他们是“同门之朋,同志之友”,足见他们相知甚深,有“知己”之谊(13)。由此可见,司马迁为李陵辩护,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忠实于友情的正义行动。他试图为汉武帝解忧,进言李陵才具出众,平素未见重用,此番战绩可观,应该宽其罪过,以观后效。为国家爱惜人材,应该说这也是忠实于汉武帝、忠实于汉族人民的具有远见的可行良策。只要汉武帝能冷静考虑,并不是难于“容忍”的。司马迁的进言既是合理的,也是现实的,并不是为一个降将“张目”,更不是越过了所谓“临界点”(14)。 问题在于汉武帝与司马迁之间在意识形态上有深刻的分歧,在于汉武帝专制自恣,私心太重,偏听偏信,为左右群小所包围而不能自拔。 汉武帝外儒内法,司马迁笃信黄老。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后,“儒老相绌”(15)并没有完全结束。司马氏父子立意不惜一切坚决完成《史记》的写作和司马迁在李陵事件中的表现,就是两个具体证明。《史记》是对汉武帝的全面批判(16)。李陵事件是围绕“士”即人材问题上的一场冲突。 诚然,汉武帝为了外事四夷、内兴功业,也很重视人材,曾经多次诏举贤良文学、孝廉茂材,也善于发现和拔擢人材。汉武帝时代是一个人材辈出、济济多士的时代。《汉书·公孙弘、卜式、倪宽传·赞》说:“是时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缺。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卜式拔于刍牧,弘羊擢于贾竖,卫青奋于奴仆,日出于降虏,斯已曩时版筑饭牛之用已。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倪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其余不可胜纪。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但这是事情的一面,还有另一面。在这些所谓“人材”中有的并非真正的人材,公孙弘、倪宽以阿谀取容显,石建、石庆以醇谨慎微闻,都不过利禄充位而已。其次,除公孙弘、桑弘羊外,得到重用而善始善终的极少,张汤、严助、朱买臣、主父偃等等都是自杀或被杀的。淮南大狱,死者数万,其中就有不少人材如伍被之类。其三,卫青、霍去病建立殊勋,固是将率之材;但两人实因裙带关系得到信用,而且霍光也同是一家亲。后期“将率”贰师将军李广利也因裙带关系得宠,结果全军投敌,比李陵罪重千百倍。在“将率”选用上,汉武帝是“任人唯亲”而非“任人唯贤”。汉武帝统治时期,先后共有丞相十三人。在元狩五年至太初二年(前118--前103)十五年之间,除石庆因“醇谨”得保位但也遭谴责外,有三人相继在任被杀,吓得公孙贺不敢接受相印。后来他和刘屈氂也还是接连被杀的(17)。司马迁连呼:“唯在择任将相哉,唯在择任将相哉!”(18)不是没有根由的。 司马迁赞美伍子胥置父子之亲于君臣之义之上;汉武帝却申《春秋》之义,要臣下“事君犹事父也”(19),“臣无将,将而诛”(20)。这是两种不同的伦理标准(21)。 汉武帝一生对外用兵数十年,卫、霍之外,没有一员名将,也没有留下一部总结经验的兵书。清人曾经批评他“用兵不以律”(22)。因为他不相信孙子、老子流传下来的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学说,即使有军事人材也不予信用,李广就是典型一例。《孙子兵法·兵势》说:“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司马迁在《史记·田单列传》中也说:“兵以正合,以奇胜。善之者出奇无穷,奇正还相生”。李广正是以“奇”治兵;但是汉武帝却认为“广老数奇”,与卫青共谋陷害,迫使他沙场自杀(23)。李广少子李敢为父报仇,击伤卫青;霍去病乘隙射杀李敢。仇雠相报,从此李家与皇亲卫、霍结下宿怨。李陵是李广长子李当户的遗腹子,祖、孙才气风度相同,因而平素就不得汉武帝信用。司马迁所说那些“媒孽其短”的人中,估计不少是卫、霍余孽。公孙敖的诬告就是证明。 汉武帝专制自恣,听不得不同意见,一怒之下,以“沮贰师,为李陵游说”和“诬罔”罪下司马迁于蚕室,受宫刑。不过,平心而论,汉武帝也还有其可贵之处,即在他盛怒之后,又冷静下来(24)。司马迁下狱一年之后,他重新复查了李陵的问题,发觉李陵之败是由于路博德违令失援;因而决定派谴公孙敖领兵深入匈奴,迎接李陵回汉。由此可见,司马迁的进言是合理的,也是现实的,终于为汉武帝所采纳。事情变化的关键在公孙敖身上。他是卫青的早年好友、救命恩人。卫青发迹后,他也得到封侯拜将。这一次他奉命迎回李陵,“敖军无功,还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25)。事后查明,教匈奴为兵的是另一降将李绪而非李陵,李陵还因此使人刺杀了李绪。但汉武帝却轻信了公孙敖的诬告,“于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诛”。这就把事情做绝了,堵了李陵归汉之心。 李陵自许是“丈夫”,不是贪生畏死之徒。他已经决定自杀沙场,部下阻止他,劝他效法赵破奴前例。破奴两次亡入匈奴,归来后依然封侯拜将。李陵决定再拼一死战,且战且退,终因矢尽援绝,副将韩延年战死,他感到“无面目报陛下”,降了匈奴。司马迁所说“欲得当以报汉”,不是没有根据的,可能是李陵当时的想法。后来事情变化,这个想法无从实现。汉昭帝时,霍光曾遣使迎他回来,他表示:“归易耳,恐再辱耳!”“丈夫不能再辱!”士可杀不可辱,李陵正是这种信念。 汉武帝曾经下《困胡诏》,申《春秋》“大复仇”之义,为其祖宗报仇雪耻(26)。他没有想到杀了李陵全家,“上念老母,临年被戮;妻子无辜,并为鲸鲵”(27),作为人子,他又怎能忍此奇耻大辱?这岂不是伦理观念上的大冲突? 司马迁受刑后(28),“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终于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完成了《史记》这部不朽杰作,实践了自己“死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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