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与东南亚各族关系的探讨(2)
(二)“分而治之”政策及其影响 西方殖民者对广大华人所常用的方法除了经常性的敲诈勒索、罚作劳役或充当奴隶之外,就是与土著居民“分而治之”,以达到自相牵制,各个击破的目的。这大约有三个方面:一是限制华人活动,不让他们有与土著接触的机会。在菲律宾,华人只能住在涧内,不许在城内过夜,不许往群岛旅行,不许往离马尼刺二里格(一里格约等于三哩)以外的地方去,不许住在民答那峨,不许与摩洛人交易,不许经营零售业,不许购买土地,不许铸制金银或其他钱币,不许收养养子,不许与女人或基督徒番妇同居,不许从黑人奴隶或自由人购买任何货物,不许土人穿着中国丝棉织品,不许发执照给异教徒生理人等等。在爪哇,华人未经许可不得登岸,禁止华人走出辖区之外,没有通行证不能到内地旅行,不准到内地开设亚弄(零售店),须向驻扎官取得书面许可方得定居,并缴费十先令,凡经诘问不能说明出处者即予逮捕遣返,凡无法证明为安分守己者均将送往锡兰作为奴隶等等。在越南,由海路到达的必需注册,领取卡片;如由陆路前往,须购买路条,换领通行证,有效期一月。在马来亚,限制华人入境,不准华人领有和耕种稻田,不准华人在行政院享有代表权,不准用各邦经费施行华语教育。二是辱骂华人丑化华人、置华人于国人皆曰可杀的境地。如西班牙殖民者说:中国人是“卑鄙的,厚颜无耻的,呶呶不休的,善欺骗的”(Labezanes)③;“每个华人似乎都是软化人形的恶魔,没有一种欺罔或邪恶的罪行,不是他们降格以求的”(F.Delos Rios)④。荷兰殖民者说:“我从来还未能发现一个诚实可靠的华人”(G.Bell)⑤;“他们具有一种敏锐阴险的精神和充分的商业诡计,并善于欺骗基督徒”(G.Scgouton)⑥。英国殖民者说:“华人不分老幼,都同样的精明,惟利是图和狡猾,”(莱佛士)⑦;“他们和粗鲁的欧洲人一样,天生具有狡猾,跋扈和不甘屈人的气质,他们会用种种合乎情理的方式欺骗他们的邻人”(小布鲁克)⑧。法国殖民者则攻击华人是“恶势力”、“投机家”、“寄生虫”和“危险分子”,“毫无是处而又过分贪婪的仲介商”等等。种种恶毒语言不一而足,把殖民地的所有罪恶全都推到华人身上。三是采用大量驱逐和集体屠杀的手段,使华人不能在东南亚立足。在菲律宾,在1597年玛利安纳斯总督被刺杀的两年内,驱逐华人一万二千余人;1603年机易山事件,前后历时四十日,屠杀华人二万四千人,妇孺亦不能幸免⑨;1639年加南巴(Calamla Iaguna)事件,华工起义失败,延及涧内,死者二万余人;1662年,郑成功去信责贡,华人被杀二至四千人;1686年,郑氏部将丁戈(Tingo)与西人发生冲突, 华人被捕杀数百人;1762年9月,因华人欢迎英军,被捕杀六千人;1755 年强迫华人信天主教,服从者千余人,被驱逐回国者二千零七十人,逃入内地者二千余人。在爪哇,1740年10月,荷兰人以搜查军火为名,大肆捕杀华人,并鼓励土人尽量抢劫,前后一星期,华人死难一万多人。⑩在每次屠杀中,西方殖民者都以准许抢劫华人财物为条件,号召土著居民参加,借以加深华人与土著居民之间的恶感。十九世纪以后,这类大规模的屠杀虽然减少一些,但仍未能完全绝迹。1857年3月, 秘密帮会首领王申在沙罗越起义,占观古晋,后为英军所败,华人死难一千余人,逃亡二千余人。马来亚独立时,不管华人抵抗日本如何出力,牺牲如何惨重,但在英国和马来诸邦所订的条约中却仍然是“二等公民”,不象马来人那样享有“特殊地位”。这也是“分而治之”政策的具体表现。 上述殖民主义政策对于华人与东南亚各族人民的关系造成了极大的恶果。第一,它限制了东南亚华人人口的增加。1602年马尼拉华人约三万人,而1886年才增加到十万人,这无疑由于多次大规模驱逐、屠杀所致。第二,它挑拨了土著民族对华人的情感。西方殖民者在土著民族面前宣扬华人缺点,把一切祸害都推在华人身上,使土著民族看不到西方殖民者的罪恶,转而痛恨华人。西人又以抢掠财物为饵,嗾使土著民族参加对于华人的驱逐和屠杀,使两者之间产生严重对立、疑忌心理,不能团结对敌。第三,它阻碍了华人与土著民族正常关系的发展。西方殖民者严格限制华人住区,在制度上使华人社会孤立于当地人民之外。西方殖民者不许华人购买土地,耕种稻田,迫使华人只能从事矿山开发和零售业的经营,造成了各族人民的自然分工,减少了他们之间的商品流通和技术交换。西方殖民者不许华人与土女通婚或同居,也大大阻碍了各族人民之间的同化和融合。总的说,这些限制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但却在相当程度上起过抑制和延缓的作用。 (三)华人对东南亚作出巨大贡献 尽管这样,几百年以来,广大华人还是与东南亚各族人民友好共处,团结合作,为东南亚地区的民族独立和生产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历史的主流。在民族解放运动中,华人和东南亚各族人民都处在外来殖民者的极其严重的压迫、奴役之下,没有最起码的做人权利。菲律宾华人每隔十四年就有一次起义,1593年潘和五刺杀西班牙总督达斯马林纳斯(D.Marinas )事件是影响较大的一次。 在1896-1898年的革命运动中,华商王彬制造军火、捐献巨款,后来菲人把唐人街改名王彬街,并铸王彬铜象以为纪念;刘亨赙以战功晋升为人民革命军副总司令兼南路总指挥,被人尊为“赙王”;民族英雄黎刹就是一位福建晋江华人的后裔,他的四代祖先,无论父亲或母亲,都以中国血统为主体。日军占领期中,华人组织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与日军作战二百多次,歼敌二千余人,解放了许多城镇和乡村,并首先攻占了马尼拉。爪哇华人和土著居民于1693年同时举起了反抗荷兰殖民侵略的义旗(11)。1740年红河惨案发生后,华人联合马打兰国王孟古。布哇略一世反抗,孟古、布哇略变节降敌,又转而联合其部下诺托因、苏摩坚持下去,前后达二年之久。1753年,万丹人民和逃亡奴隶起义,华人也参加了攻击文登的战斗。西加里曼丹华人的抗荷斗争,绵延六十余年,起义群众达五、六万人,与印尼各地的反抗运动互相呼应。1943年日军占领印尼,坤甸华人准备暴动,遭到检举杀害,死者近二千人,立有“华印人民殉难纪念碑”以为纪念。1945年,华人与印尼人民合作解放泗水,英军强行登陆,起义军抵抗了二十一日而失败,后定十一月十日为“独立节”。1858年法军进攻越南时,南圻华人相继英勇参加了1860年鹅贡,新安起义,1861~1866年新安、迪石起义和1875年美荻起义。在北圻战斗中,黑旗军刘永福三次大败法军,死伤法军五、六千名。法军占领期中,不少华人参加光复会、青年党和印度支那共产党等地下组织。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后,广大华人与越南人民一起坚持了八年的抗法斗争,取得了胜利。在马来亚,1942年2月, 新加坡华人三千多人组织义勇军,抵抗日军登陆。失败后,复以华人为主体,组织马来亚人民抗日军,与日寇作战三百四十多次,击毙击伤敌军五千五百多名,终于解放了全岛。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